凡例 1
概述 2
大事记 8
第一编 建置 区划第一章 位置 面积 38
第二章 建置沿革 38
第三章 行政区划 40
第一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40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行政区划 41
第四章 县城和乡镇简介 45
第一节 县城 45
第二节 新和镇 46
第三节 依其力克乡 46
第四节 排先巴扎乡 47
第五节 塔什力克乡 48
第六节 渭干乡 48
第七节 尤鲁都斯巴格乡 49
第八节 玉奇喀特乡 50
第五章 地名 51
第一节 概况 51
第二节 普查 52
第三节 地名变化 52
第二编 自然环境第一章 地质 56
第一节 地质构造 56
第二节 水文地质 57
第三节 工程地质 57
第二章 地貌 58
第一节 山地 58
第二节 平原 58
第三章 气候 物候 59
第一节 气候 59
第二节 物候 67
第四章 水文 71
第一节 地表水 71
第二节 地下水 73
第三节 水能 74
第五章 土壤 植被 75
第一节 土壤 75
第二节 植被 78
第六章 自然资源 79
第一节 光热、水、土地资源 79
第二节 野生动植物和矿藏 79
第七章 自然灾害 80
第一节 冰雹 80
第二节 大风 81
第三节 水灾 82
第四节 地震 82
第五节 碱害 83
第六节 霜冻 83
第七节 春旱 83
第八节 干热风 83
第三编 人口 87
第一章 人口数量 87
第二章 人口分布 88
第三章 人口构成 90
第一节 民族构成 90
第二节 性别构成 92
第三节 年龄构成 93
第四节 文化构成 95
第五节 职业构成 95
第六节 婚姻 家庭 96
第四章 人口普查 98
第五章 计划生育 101
第一节 机构 101
第二节 计划生育宣传 101
第三节 措施 102
第四节 奖惩政策 104
第五节 成果 105
〔附〕百岁老人 105
第四编 民族 宗教第一章 民族 110
第一节 维吾尔族 110
第二节 汉族 117
第三节 回族 119
第四节 民族情谊 121
第五节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 123
第二章 宗教 124
第一节 伊斯兰教 124
第二节 佛教 130
第三节 其他宗教 130
第五编 政党 群团第一章 中国国民党新和县地方组织 132
第一节 机构 132
第二节 活动纪略 132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新和县地方组织 133
第一节 早期的中共党员 133
第二节 中共新和县委 134
第三节 代表大会 135
第四节 组织建设 140
第五节 宣传工作 147
第六节 统战工作 148
第七节 纪律检查 149
第三章 群众团体 151
第一节 总工会 151
第二节 共产主义青年团 152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155
第四节 农民团体 157
第五节 商业团体 158
第六节 维吾尔族文化促进会 158
第四章 重大政事 159
第一节 抗美援朝 159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 159
第三节 减租反霸 160
第四节 “三反”运动 160
第五节 土地改革 160
第六节 农业互助合作 161
第七节 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61
第八节 肃清反革命运动 161
第九节 整风与反右 162
第十节 大炼钢铁 162
第十一节 人民公社化 163
第十二节 清理和退赔 163
第十三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63
第十四节 “文化大革命” 164
第十五节 落实政策 平反冤假错案 165
第十六节 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 167
第十七节 改革与开放 167
第六编 政权 政协第一章 民国时期县政权 170
第一节 县佐 170
第二节 县政府 170
〔附一〕县参议会 171
〔附二〕民国轶事 172
第三节 基层政权 173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174
第一节 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74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175
第三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178
第四节 选举 180
第三章 县人民政府 183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83
第二节 政府工作部门 186
第四章 人民政协 190
第一节 县政协委员会 190
第二节 活动纪略 192
第七编 公安 司法第一章 公安 196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警察公安 196
第二节 人民公安 199
第二章 审判 209
第一节 民国时期司法 209
第二节 人民法院 210
第三章 检察 218
第一节 机构 218
第二节 检察业务 219
第四章 司法行政 221
第一节 机构 221
第二节 司法业务 221
第八编 民政 224
第一章 机构 224
第二章 拥军 优抚 224
第一节 拥军 224
第二节 优抚 225
第三节 抚残 226
第三章 救济 赈灾 228
第一节 城镇救济 228
第二节 农村救济 231
第三节 扶贫 236
第四章 福利 237
第一节 职工福利 237
第二节 社会福利 238
第三节 残疾人保护 240
第五章 收容 安置 241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241
第二节 自流人员安置 242
第三节 外流人员回归 243
第四节 铁路下放职工安置 243
第五节 城镇居民下放安置 243
第六章 婚姻管理 244
第一节 结婚登记 244
第二节 离婚登记 245
第九编 劳动 人事第一章 任用制度 248
第二章 编制 248
第一节 民国时期编制 248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编制 250
第三章 职工队伍 255
第一节 干部来源 255
第二节 干部结构 255
第三节 工人队伍 257
第四章 人事管理 259
第一节 任免和调配 259
第二节 精简下放 259
第三节 干部奖惩 260
第五章 离退休人员管理 261
第一节 离休 261
第二节 退休 261
第三节 退职 262
第六章 劳动就业及保险 263
第一节 招工 263
第二节 就业 263
第三节 劳动保护 265
第四节 养老保险 265
第七章 薪饷 工资 266
第一节 薪饷 266
第二节 工资 267
第十编 军事 274
第一章 驻军 地方武装 274
第一节 驻军 274
第二节 地方武装 275
第二章 军事机构 276
第三章 兵役 278
第一节 清及清代以前兵役 278
第二节 民国兵役 278
第三节 新中国兵役 278
第四章 民兵 279
第一节 组织建设 279
第二节 活动 280
〔附〕民兵枪支失窃案 281
第五章 兵事纪略 281
第一节 常惠伐龟兹 281
第二节 李崇退守玉奇喀特 281
第三节 梁慬保卫龟兹城 282
第四节 龟兹发兵讨焉耆 282
第五节 渭干河畔歼叛军 282
第六节 阿地·阿巴克起事 283
第七节 马仲英收编第八师 283
第八节 “盛马”大战 283
第十一编 农业 287
第一章 机构 287
第一节 农业机构 287
第二节 农机机构 288
第二章 农业资源 289
第一节 土地资源 289
第二节 水资源 292
第三节 劳力资源 292
第三章 生产关系变革和体制改革 294
第一节 私有制 294
第二节 减租反霸 295
第三节 土地改革 296
第四节 互助合作 297
第五节 人民公社 298
第六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299
第四章 农业生产 300
第一节 发展状况 300
第二节 农业区划 307
第三节 农作物品种与分布 308
第四节 农业技术 309
第五节 植物保护 315
第六节 农田基本建设 318
第五章 经营管理 319
第一节 劳动组织管理 319
第二节 财务管理 320
第三节 农业费用与成本核算 320
第四节 收益分配 322
〔附一〕桑塔木农场简介 325
〔附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工程 326
第六章 农机具 327
第一节 传统农具 327
第二节 农机具推广 328
第三节 农机具修造 331
第四节 农机具供应 332
第五节 技术培训 334
第十二编 牧业 林业 副业第一章 牧业 336
第一节 机构 336
第二节 草场 337
第三节 畜牧业生产 340
第四节 畜禽品种 344
第五节 品种改良 346
第六节 畜禽疫病与防治 347
第七节 饲料 351
第八节 经营管理 352
第二章 林业 354
第一节 机构 355
第二节 林业资源 355
第三节 林业发展 359
〔附〕“三北”防护林新和段 362
第四节 林木经营 363
第五节 林木保护 366
第六节 果树 368
〔附〕野生动物保护 376
第三章 副业 376
第一节 蚕桑 376
第二节 养蜂 378
第三节 养禽 379
第四节 养鱼 380
第五节 种菜 种瓜 383
第十三编 水利 水电第一章 水利 388
第一节 机构 388
第二节 引水工程 389
第三节 排水工程 392
第四节 防渗工程 392
〔附〕尤鲁都斯防渗干渠 393
第五节 蓄水工程 394
第六节 提水工程 395
第七节 防洪 397
第八节 防病改水 397
第九节 水利管理 399
第十节 水利经费 405
第二章 水电 406
第一节 水电站 406
第二节 农电供应 407
第十四编 工业 乡镇企业第一章 工业 410
第一节 机构 410
第二节 手工业 411
〔附〕致富办学的阿不力孜·肉孜阿吉 415
第三节 纺织 轧花 416
第四节 食品加工 417
第五节 印刷 418
第六节 机械修造 419
第七节 建材 420
第八节 煤炭 420
第九节 冶金 420
第十节 民族用品 421
第十一节 企业管理 430
第十二节 承包经营 430
第二章 乡镇企业 432
第一节 机构 432
第二节 农业企业 432
第三节 工商企业 433
第四节 经营管理 435
第十五编 交通 邮电第一章 交通 444
第一节 机构 444
第二节 道路 446
第三节 桥涵 453
第四节 运输 454
第五节 交通管理 459
第二章 邮电 460
第一节 机构 461
第二节 邮政 462
第三节 电信 469
〔附〕盛世才统治时期的邮政检查 471
第十六编 商业 粮油第一章 商业 476
第一节 巴扎(集市) 476
第二节 私营商业 479
〔附〕艾买尔·阿不都食堂 482
第三节 国营商业 482
〔附〕托克苏宾馆 497
第四节 集体商业 500
第五节 外贸 511
第二章 粮油 515
第一节 机构 516
第二节 粮油市场 517
第三节 粮油征、购、销 517
第四节 粮油储存 523
第五节 粮食调运 523
〔附〕1960年春的“新和粮食问题” 526
第十七编 城乡建设第一章 机构 530
第二章 城区建设 530
第一节 城区原貌 531
第二节 县城规划 532
第三节 县城建设 535
第三章 乡村建设 546
第一节 乡政府驻地建设 546
第二节 村庄建设 547
〔附〕大尤都斯巴扎简介 547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 548
第一节 地产管理 548
第二节 房产管理 549
第五章 建筑 551
第一节 管理 551
第二节 队伍 551
第六章 环境保护 553
第一节 环境污染 553
第二节 环境监测 553
第三节 保护措施 554
第十八编 财政 税务 金融第一章 财政 557
第一节 机构 557
第二节 财政体制 557
第三节 财政收入 557
第四节 财政支出 558
第五节 地方附加费 566
第六节 管理 569
第七节 审计 570
第二章 税务 571
第一节 机构 571
第二节 清代及民国时期税收 572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税收 576
第三章 金融 581
第一节 机构 582
〔附〕当铺 583
第二节 金融体制 583
第三节 货币 584
〔附〕币值换算 586
第四节 存储 587
第五节 信贷 590
第六节 财务制度 593
第七节 现金管理 594
第八节 金银管理 598
第九节 债券 598
第十节 保险 599
第十九 编经济综合管理第一章 计划 602
第一节 机构 602
第二节 计划管理 602
第二章 物价 603
第一节 机构 603
第二节 物价管理 603
第三章 计量 606
第一节 机构 606
第二节 度量衡演变 606
第三节 计量管理 607
第四节 标准化管理 607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609
第一节 机构 609
第二节 市场管理 609
第三节 工商企业登记 610
第四节 经济合同管理 612
第五节 商标管理 613
第五章 统计管理 613
第一节 机构 613
第二节 统计监督 614
第二十编 教育 科技第一章 教育 616
第一节 管理机构 617
第二节 幼儿教育 617
第三节 小学教育 618
〔附〕维文会办小学 619
第四节 中学教育 628
第五节 专业教育 634
第六节 成人教育 636
〔附〕双教普及和验收 640
第七节 教师队伍 642
第八节 教育经费 646
〔附一〕捐资办学 648
〔附二〕新和县籍优秀教育工作者吴德刚 648
第二章 科技 649
第一节 机构 649
第二节 科技队伍 650
第三节 科技成果 655
第四节 科技推广 658
第五节 科普活动 659
第六节 气象 防震 661
第二十一编 文化第一章 文化艺术 664
第一节 机构 664
第二节 文艺创作 666
〔附一〕创作诗歌选 666
〔附二〕新和县籍作家艾合买提·阿木提 668
第三节 文艺演出 669
第四节 民间文艺 671
第五节 民间故事 673
第六节 民歌 民谚 679
第七节 电影放映 683
第八节 美术 摄影 书法 686
第九节 文物 古迹 687
第二章 图书 档案 693
第一节 图书 693
第二节 档案 696
第三章 广播 电视 新闻报道 696
第一节 广播 697
第二节 电视 699
第三节 新闻报道 700
第二十二编 卫生 体育第一章 卫生 702
第一节 行政机构 702
第二节 医疗 703
第三节 医疗、防疫单位 707
第四节 中医事业 710
第五节 医疗制度 710
第六节 药材 713
第七节 防疫 714
第八节 妇幼保健 719
第九节 爱国卫生运动 721
第十节 卫生经费 722
第二章 体育 723
第一节 机构 723
第二节 设施 724
第三节 活动 724
第四节 训练和竞赛 726
第二十三编 人物第一章 人物传 732
第二章 人物表 746
第二十四编 附录一、1996年新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756
二、古诗文选 765
三、地方资料辑存 765
修志始末 772
跋 773
《新和县志》编审机构及编纂人员 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