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蔡元培先生年谱(续) 1
五十一岁(民国六年,西历一九一七年,丁巳。) 1
就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职,发表演说 1
覆吴敬恒函敦请任北大学监兼授语言学 4
着手整顿北京大学 6
规定北大教员任教科钟点办法 7
筹组“中华职业教育社”发表宣言 7
致“新青年”记者函 22
应邀至清华学校高等科讲演 26
应邀在北京神州学会讲“以美育代宗教说” 30
函覆国父请寄黄兴行述 35
手撰“留法俭学会”缘起及会约 36
在北京中国大学四周年纪念会上演讲 38
停聘学术不合标准之外国教师 40
函释孔子非宗教家并以“孔教”为不辞 43
为林语堂“汉字索引制”撰写序文 46
为陈其美逝世十一周年撰写挽联 49
在南开大学讲演“德智体三育之重要” 52
在北京留法俭学会预备学校开学式上讲演 57
国史馆并入北京大学兼国史编纂处长 62
在浙江旅津公学休业式中讲演 66
撰“教育工会宣言书” 68
覆华法教育会长欧乐电 72
撰“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 73
撰“读寿夫人事略有威” 78
所撰“石头记索隐”出版 80
北京大学二二十周年纪念会上发表演讲 81
为组织“学术讲演会”呈文教育部 83
撰“法文高等专修馆章程 85
五十二岁(民国七年,西历一九一八年,戊午。) 91
游保定,在育德学校讲演“德育之重要” 91
参观河北省立农校演说世界大势 93
发表“游保定日记” 93
组织“北京大学进德会”撰“旨趣书” 95
覆陈、李诸生请准用校役为职员书 100
撰“征集全国近世歌谣启事” 102
介绍指头书家张鉴启事 106
撰“植物学大辞典序” 107
拟定“国史编纂处编纂略例” 109
为陈长蘅“中国人口论”作序 110
发起“学术讲演会”手撰启事 111
为桑宣“铁研斋丛书”重印作序 112
在国立美术学校成立及开学式上演讲 113
为“华法教育会业书”作序 116
北大校役夜班始学致词勖勉 118
撰“读周春岳君大学改制之商榷” 119
棋“北大画法研究会旨趣书” 127
为重印“明于越三大朽名贤图赞作序” 128
撰“北京大学二十周年纪念册”序 130
手撰“北京欧美同学会之工作”五项 131
撰“孔德学校教育研究会纪录” 135
请于美国退还庚款增加北大名额呈教育部 142
为北大法科建立“苑囿”特撰募捐启事 144
为北大学生游行示威呈请辞北大校长职 145
在天津中华书局欢迎会上讲“新旧教育之歧点” 148
撰“中学国文科教授之商榷序” 151
为北大音乐会代拟章程 152
欢迎法公使柏卜至北大演讲 154
在北大“画法研究会”休业式上致词 158
为北大分科“戊午同年录”撰写序文 160
撰“请参加西山旅游北大同学自述经历启” 161
邀胡适等发起编印“常识丛书” 162
为胡适著“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作序 165
撰“徐伯轩著新闻学大意序” 167
为易蔚儒所著“新世说”作跋 169
在民国七年北大开学式上致词 170
撰“中国币制统一论序” 171
为黄右昌所著“罗马法”作序 171
对傅斯年“论哲学门隶属”来函亲书案语 172
北大“新闻学研究会”成立发表演说 177
在北大“国际研究会”上讲“欧战与哲学” 179
出席“中法协进会”并致开会词 185
在“国民杂志社”成立会上致词 186
在北大“画法研究会”第二次始业式上致词 188
发起“和平期成会”并通电全国 189
与熊希龄等上国父函 192
为北京大学月刊祺“发刊词” 193
于“新青年”中发表“德国分科中学之说明” 197
为庆祝欧战胜利讲演“黑暗与光明的消长” 200
于天安门大会讲演“劳工神圣” 204
对北大学生参加庆祝协商国战胜提灯会之说明 208
拟联合同志陈情各国退还庚款专供教育经费之意见 211
撰“夏瑞芳传” 215
为李石曾赴法欢送会上致演说词 218
北大二十一周年纪念会上致开会词 219
为对德问题在外交后援会上演说 220
撰“为中国科学社征募墓金启” 221
撰“北京大学校旗图说” 222
为中国世界语学院撰“劝捐启” 223
撰“无锡高孝悫赞” 229
祺“徐秀钧墓碑” 230
与张蔚西为编纂国史致国父函 232
五十三岁(民国八年,西历一九一九年,己未。) 239
为北大月刊版式及征稿刊出启事 239
与张相文致函国父 240
发起组织“学余俱乐部” 242
发表“哲学与科学”一文 245
为“国民杂志”撰写序文 249
撰“发起国语研究会请立案呈” 251
与王宠惠、梁启超组织“国际联盟同志会” 251
与“商务”签订“北大月刊出版合同” 253
撰“教育之对待的发展”一文 255
在北京青年会讲演“贫儿院与贫兑教育” 257
致“公言报”函及附答林纾函 263
致“神州日报”函 273
覆张厚载函 275
在天津青年会讲“欧战后之教育问题” 276
覆傅增湘函 280
应北京高师之邀讲“科学之修养” 283
邀美国教育家杜威来华讲学 287
北大学生发起“五四爱国运动” 288
奔走营救被捕学生 302
为“五四运动”引咎辞北大校长职 303
出京启事 304
途中致北大学生函 306
覆大总统等电 308
发表“不愿再任北大校长”宣言 309
覆教育总长函 311
编订“越缦堂日记” 314
撰“赵芬夫人传” 314
覆胡适函 316
覆傅岳棻电 318
致全国学生联合会等电 319
偕蒋梦解游杭州花坞赋诗六绝 320
覆闾锡山函 321
发表“告北大学生暨全国学生书” 323
刊登启事,请蒋梦麟代理北大校务 325
病中口占七律二首 327
覆蒋智由函 331
复职视事北大,刊登启事 333
回任北大校长在学生欢迎会上演说 336
北大二十二周年开学式上致词 337
在北大教职员欢迎会上致词 339
在北京大中校教职员欢迎会上致词 340
在北大“新闻学研究会”第一次期满式上致词 342
在杜威博士六十岁生日晚餐会上演说 344
为陶乐勤“政治经济学”作序 346
为康宝忠教授举行追悼会 347
为“北大音乐研究会”致演说词 350
为“体育周报”周年纪念致祝词 350
在北京女高师讲“国文之将来” 351
在李超女士追悼会上致词 354
发表“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 355
改定在北京女师所作“义务与权利”讲词 357
跋吴敬恒著“海外中国大学末议” 360
为“工读互助团”募款启事 366
在北京孔德学校二周年纪念会上致词 369
与北京大专学校校长一同呈请辞职 370
调和北京大学新旧思想之争议 372
五十四岁(民国九年,西历一九二〇年,庚申。) 378
较冯国璋联 378
函覆吴敬恒谓不克践约 378
出席北大“平民夜校”开学式发表演说 380
发表“去年五四以来的回顾与今后钧希望” 382
为“政学丛刊”题词 383
中法大学成立,被推为校长 384
北京大学开始招收女旁听生 386
撰“欢美同学会丛刊发刊词” 387
撰“洪水与猛兽”一文 390
在北京高等师范“教育与社会社”讲演 391
为北大“音乐杂志”题写刊名并撰发刊词 394
为学生罢课向兴务院、教育部请示办法 395
为“新青年”杂志题字“劳工神圣” 397
撰“秋明室诗稿序” 398
为“绘学杂认”题写刊名并讲“美术的起源” 400
为胡千之“中国财政史讲义”作序 402
在国语讲习所演说 405
为北大图书设备向国外募款启事 409
为“台湾青年”杂志创刊号题字“温故知新” 410
应北京高师教育研究所讲授“美学” 410
撰“克卡撰氏社会主义史序” 410
为宋教仁“我之历史”撰写序文 411
应华侨陈嘉庚之邀协同筹设厦门大学 412
北大授班乐卫以名誉博士学位 413
北大正式招收女生 414
主持北大二十三年开学式并演说 414
发起组织“北大账灾会”赈济北方早灾 416
为萨本楝“画法几何学”一书撰作序文 417
邀请英哲学家罗素来华讲学 418
北大授杜威、苏恩施以名誉博士学位 419
参加北大学生欢送会话别 423
应湖南教育会邀请陪同杜威赴长沙讲学 424
游北平西郊,驴背口占七言绝诗一首 428
乘法轮赴法 429
途经新加坡,作“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讲演 430
致电李石曾,询夫人病情 431
五十五岁(民国十年,西历一九二一年,辛酉。) 436
撰祭黄夫人 436
拟华法教育会通告 439
于巴黎、里昂进行考察 447
抵比利时,参观工艺大学等校 447
“何谓文化”讲词发 448
“美术的进化”讲词发表 454
“美学的进化”讲词发表 454
“美学的研究法”讲词发表 460
“美术与科学的关系”讲词发表 467
“对于师范生的希望”讲词发表 471
“对于学生的希望”讲词发表 474
留法勤工俭学生包围法使馆请愿 478
所译“柏格森哲学导言”一文刊出 481
访居里夫人并邀来华讲学 481
赴德考察,往访学人爱因斯坦 482
在爱丁堡学生会欢迎会上发表讲演 484
应爱丁堡学学术研究会餐会上致答词 488
接受法国总统授予三等荣光宝星动章 490
接受法国里昂大学授予荣誉文学博士学位 490
在美国新闻家文艺学会招待会上演讲 490
接受美国纽约大学法学博士荣誉学位 493
在华盛顿乔治城大学讲“东西文化结合” 494
在芝加哥中国学生会上发表演说 497
在旧金山华侨欢迎会发表演说 499
在旧金山党部宴会上报告“中国的现状” 506
在旧金山华侨学界欢宴会上讲“老子学说” 509
在柏克篆加州大学中国学生会演讲“中西教育” 510
对“少年中国”杂志社发表“关于宗教问题之谈话” 517
参加在檀香山召开之“泛太平洋教育会议” 519
在檀香山华侨招待会上致演说词 520
于檀香山中国学生会上演讲“知识问题” 522
向“泛太平洋教育会议”提出两项议案 524
于韩国代表招待会上演说“民族自决” 527
应上海商学界午宴讲“太平洋教有会议之感想” 528
在北大欢迎会上教告“考察欧美教育之印象” 528
应北京“中国科学社”之邀发表演 534
节译“柏格森玄学导言” 536
为田福三所创“平民工读学校”寡捐启事 536
北大民国十年开学式演说词 537
因足疾住院启事 540
编撰“美学通论”完成两章 541
为张一志“山东问题丛刊”撰写序文 542
提出“北大研究所组织大纲”于“北大评议会” 543
简答“杨朱典庄周是否一人”问题 544
敦劝北大学生“应尊师重道” 546
向北大评议会提出“北大各种会议进行办法” 548
与熊希龄筹组“华法学务协会” 549
邀美国孟禄博士至北大讲演“大学之职务” 549
五十六岁(民国十一年,西历一九二二年,壬戍。) 554
为吴法鼎所撰“介绍意大利雕塑名家”一文抒感 555
撰“介绍画家刘海粟”一文 555
与赵国藩合拟“寓兵于工之计划” 559
在招待法公使傅乐猷等宴会上演说 560
于北大评议会提出“教员保障案” 563
覆胡适函 565
北大研究所国学门第一次委员会上发言 566
致函教育部为武昌高师校长转达学生意见 569
发表“国语的应用”于“国语月刊” 570
致李石岑函 572
与北京国立专上校长联名呈教育部 573
撰“杨著图书馆学序” 575
为俄国灾荒账济会募捐启事 577
拟订“北大实施教授制之大纲草索” 578
撰“全国教育会议议决之学制系统草案评” 579
聘冯祖苟等为“北大月刊”编辑员 582
提出北大学生事业委员会名单 584
聘胡适等为“文艺季刊”编辑员 585
撰“教育独立议” 586
于北京“非宗教大同盟”会上发表演说 589
邀美国银行团代表斯梯芬在北大讲演 591
美国山格夫人在北大讲“节制生育” 591
为北大春季运动会撰“运动会的需要”一文 592
邀体育家麦克乐来北大讲演 594
通告北大各学系改选主任结果 595
通告北大教务长改选结果 597
出席北大教职员大会发表演说 598
发表“五四运动最重要的纪念”一文 602
为成立“北大保卫团”刊登启事 603
撰“请将清内阁档案拨充北大史学材料呈” 604
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 605
为东南大学“孟芳园图书馆”募集图书启事 611
与梁启超等通电赞成恢复旧国会 613
出席北京教育界“六三纪念会”并演说 613
参加欢送北大应届毕业同学茶话会并演说 614
函覆胡适同意派遣史学系学生出国留 616
邀顾维钧至北大讲 617
发表“美育实施方法”一文 618
覆吴佩孚电赞成裁军废督 618
参加“中华教育改进社”年会并演讲 620
致函财政总长商北大等校经费支绌事 627
覆陈衡哲函 630
撰“北大季刊编辑员讨论会议决之条件” 632
提议北大评议会采“两学期收费办法” 634
拟定北大讲师晋等教授名单 635
为经费困难与北京国立八校校长联名请辞 636
发表“汉字改革说”一文于“国语月刊” 641
致函刘海粟为法国东方博物馆征求中国美术品 648
与北京八校校长联名致大总统函 648
参加学制会议被推为主席 654
华北大学创立被推兼任校长 662
主持北大民国十一年开学式并演讲 664
召开北大评议会第十次会议 665
发起组织“北大同学会”撰“缘起书” 666
为“中华职业教育社”征求社员刊出启事 669
北大部份学生为反对征收讲义费发生风潮 669
于北大全校大会上发生演说 671
“北大化学会”成立大会上发表演说 675
为定期召开世界语联合会议函各报社 675
为爱因斯坦来华讲学作准备工作 676
“北大史学会”成立大会上发表演讲 682
罗文干被诬受贿遭受非法逮捕 684
在“北大经济学会”上演讲 685
为罗文干遭非法逮捕向记者发表谈话 685
主持世界语联合大会致开会词 688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会中致词 690
在京师市民会中讲“市民对于教育之义务” 693
与李石曾等为救护西伯利亚波兰孤儿募捐 696
题刘海粟“溪山风松图” 697
为菲律宾“华侨教育丛刊”题词 698
应日人要求撰“支那之专制政体” 698
五十七岁(民国十二年,西历一九二三年,癸亥。) 708
因罗文韩再遭非法逮捕愤然提出辞职 709
刊登辞职启事,随即出京 710
北大教职员学生宣言挽留蔡校长 711
发表“不合作宣言” 712
准备出国赴欧 716
受聘筹办枕州大学提建议十项 717
致“北大评议会”电 721
题“纯飞馆填词图” 722
撰“天苏阁丛刊”二集序 723
致北大全体教职员学生函 725
与周峻(养浩)女士在沪订婚 726
跋张菊生“隶缜”抄本 726
在绍兴五师、五中、女师联合大会致演说词 728
应“江苏省立医专”之邀发表演说 736
为“浙江省立一师毒案纪实”题词 737
函覆国父谓不日赴欧、俟返国后再图报效 740
祺“绍兴商会会所落成记” 740
与周峻女士在苏州留园结婚 741
覆胡适函 741
覆“北大评议会函”仍请蒋梦麟代理校务 742
为徐锡麟之父徐梅生作传 743
偕周夫人、男女公子搭船赴欧 744
为蒋君扬“兰竹画册”题词 744
撰“闻方君锳自画志感” 745
题“留园俪影”七绝一首 747
接受北京“晨报”记者访问:“学校应提倡体育” 748
应比利时劳工大学之邀讲演“中国的文艺中兴” 749
为“华北大学”募集基金刊登启事 758
撰“哀陈衡恪”文 762
为“北京观象台致教育总长电” 762
所撰“五十年来中国哲学”发表 764
五十八岁(民国十三年,西历一九二四年,甲子。) 767
游“本射湖”赋诗三首 767
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候补监察委员 769
为弗利野德“人的研究”作序 770
为褚民谊“兔阴期变论”作序 771
为大生制药“医药常识”作序 773
由法抵英,争取庚款兴学 776
覆蒋梦解函 777
撰“简易哲学纲要” 778
覆杨荫庆函 780
在“留英学生欢迎会”上致演说词 781
参加英国“中国学会”会议上讲“中国教育的发展” 784
撰“处理退还庚款的备忘录” 793
在“康德诞生三百周年纪念会”上致词 796
发表“对英国退还庚款规定用途之意见” 797
为陶冷月“冷月画评”撰写“赠言” 798
为旅法华人中国美展主持典礼 800
为旅法中国美展招待会致演说词 801
撰“旅法中国美术展览会目录序” 803
题赞陈枫阶“载书归里图” 805
撰“山上古壁”二绝诗 806
应邀往法国微西温泉并演说 807
致英哲学家罗素函 810
出席“国际民族学会”会议 813
在法国应里昂市长招待会上致词 814
覆“北大评议会”函 816
覆蒋梦麟函电 817
为涂尔干“社会学方法论”作序 818
抵德国,至汉堡大学研究“民族学” 822
自书简历 823
五十九岁(民国十四年,西历一九二五年,乙丑。) 827
偕夫人居德国,在汉堡大学从事研究工作 827
为商务印书馆“哲学辞典”作序 829
接北大来电嘱为“五卅惨案”在欧进行宣传 830
电北大主张“废除不平等条约”嘱进行活动 831
在英国“世界教育联合会”上作“中国教育”之讲演 831
撰“为国内反英、日风潮敬告列强书” 832
题词于“北大民国十四年哲学系级友纪念刊” 836
六十岁(民国十五年,西历一九二六年,丙寅。) 838
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 838
应北京政府教育部电促偕夫人返国 838
覆“北大评议会”函,谓暂难北上 842
发起“苏、浙、皖三省联合会”,响应北伐 842
为“苏、浙、皖三省联合会”招待记者并演说 842
为王祥辉“论理学”作序 843
致电北京国务院、教育部请辞北大校长 843
为寿鹏飞“红楼梦本事辨证”作序 844
致胡适函 844
“台湾民报”报导“北大蔡校长辞职的反响” 845
辞职未果,致函北大 846
“台湾民报”发表“蔡元培允不辞北大校长” 847
挽张謇(季直)联 848
为“交通大学学术专刊”撰“中国古代之交通” 848
被“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推为会长 848
为“申报”增刊撰“十五年来我国大学教育之进步” 849
发表“说民族学”一文于“一般”杂志 854
浙江实行自治,被推为委员 862
六十一岁(民国十六年,西历一九二七年,丁卯。) 865
抵福州 865
应国民革命军东路军政治部之邀发表演说 866
抵厦门,应各界之邀发表演说 866
在厦门“青年会”演说 866
在漳州“基督礼拜堂”演说 866
离闽返浙 867
代理中国国民党浙江临时政治会议主席 867
发表“读书与救国”一文 868
由杭州至上海 869
主持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全体会议 869
拟订“革新浙江政务的计划” 871
主持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张“清党” 873
与张人杰、吴敬恒、李石曾等参与“清党”策划工作 880
膺任上海政治委员会委员 881
与吴敬恒等发表“护党救国”通电 882
与胡汉民等赴南京举行中国国民党中央执监联席会议 887
国民政府正式任命先生为教育委员 888
中央政治会议决议设立“中央研究院” 889
提议变更教育制度采“大学区制” 890
与蒋总司令中正在徐州会晤冯玉祥 894
国民政府公布“大学院组织法” 895
次女晬盎出生 897
被推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 899
正式就任大学院院长 899
撰“五卅殉难烈士墓碑文” 900
于中央党校讲演揭发“中共”阴谋 903
在铁路党部讲演“专、宁、汉之分裂与中央特别委员会成立经过情形” 906
为五卅惨案向列强宣言 909
召开“大学院大学委员会”,通过组织条例 915
提请国民政府订定“国立大学军训条例” 917
主持中央所究院筹备会成立大会,通过组织条例 918
发表“对南京惨案宣言” 925
主持“国立音乐学院”开学并致训词 929
主持大学院艺术委员会议 931
为蒋中正、宋美龄证婚 933
主持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预备会议 934
召集全国各地体育代表积极推进公共体育 939
在南京招待记者,欢迎蒋总司令中正复职 940
建议政府将全部注册税拨充教育经费 942
订立“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立案条例” 945
六十二岁(民国十七年,西历一九二八年,戊辰。) 957
欢宴蒋总司令复职,发表演说 957
训令各大学与教育厅实行会计制度 958
参加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 960
参加宋子文就财政部长典礼 961
出席国民政府会议 962
主持中央政治会第一二五次会议 962
函吴稚晖请撰“胡明复碑文” 962
出席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 963
公布“修正中华民国太学院组织法” 963
公布修正“大学区组织条例” 966
出席中国国民党中央执监联席会议 980
为“大学院公报”撰“发刊词” 981
向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提案 987
出席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 989
膺任国民政府委员 990
明令解决第四中山大学学生免费案 992
提案通令学生不得干涉校政 994
训令废止春秋祀孔大典 995
建议事务官不随政务官更 995
致丁鼎丞、陈希豪等为解决浙江省府及省党部间纠纷电 996
受命兼代司法部长 997
为“明德学校”校训四箴题词 998
覆上海法政大学电 1002
为交通大学“西文图书目录”作序 1004
于大学院设立“译名统一委员会” 1004
中央研究院成立,筹设“历史研究所” 1006
为中国国民党选派各省指导委员监誓 1007
拟具“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修正草案” 1008
出席中央政治会议审查“侨委会组织法” 1011
为解决中山大学经济困难之提案 1012
修正“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法” 1012
正式受任中央研究院院长 1017
提侨务委员会委员名单 1019
改“江苏大学”为“国立中央大学” 1021
召开“全国教育会议”并致开会词 1021
于“全国教育会议”致闭会词 1026
撰“全国教育会议”宣言 1029
遴聘大学院各委员会委员 1035
恢复“北京大学”名称,任命新校长 1038
起草“国民政府对外宣言” 1038
国民政府发表“对内宣言” 1040
再次修正“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法” 1045
辞交通大学校长兼职 1049
草拟“训政时期大学院施政要目” 1056
致英哲学家罗素函 1059
通令“师范教育制度辨法 1061
通令提高小学教员待遇 1063
为“全国教育会议报告”作序 1065
参加中国国民党二届五中全 1067
对于外交问题之提案 1068
对于青年问题之提案 1071
辞大学院长等职,移居上海 1076
为“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作序 1078
通令小学一律采用语体文教学 1079
发表“三民主义的中和性”文 1083
辞去大学院院长,由蒋梦解继任 1086
中国国民党中央选任先生为国府委员兼监察院长 1087
函辞监察院长 1087
致函吴敬恒 1088
国民政府正式明令取销大学区制 1091
国民政府公布修正“中央研究院组织办法” 1094
撰“纪念总理诞辰的意义”一文 1097
为王云五著“中外图书统一分类法”作序 1097
北大复校风潮扩大 1099
与蒋梦麟致电劝止北大学生复校 1101
专任中央研究院院长,驻沪办公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