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西力东渐与清朝前期的中外关系 1
顺治皇帝册封琉球国王尚质的诏文 2
尼布楚条约 2
罗马教皇给中国教徒颁布的“禁约” 4
康熙皇帝就禁约事谕旨 5
防范外夷规条 6
英王乔治三世致乾隆皇帝的表文 8
乾隆皇帝致英王的敕谕 11
第二章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的外交活动 15
林则徐致各国商人呈缴烟土的谕令 16
英国政府发动鸦片战争的照会(节录) 18
道光皇帝就英军来华事对琦善的谕旨 21
清政府对英国政府发动战争照会的答复 21
南京条约》中英文本 22
美国政府给使节顾盛的训令(节录) 31
苏松太道宫慕久公布《上海租地章程》的告示(节录) 33
第三章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的外交活动 34
耆英等关于英公使带兵强行要求进入广州城的奏折 35
耆英关于安排英人进城日期的奏折 36
两广总督徐广缙以广东民情不愿外人进城给英使文翰的照会 37
英驻上海领事阿利国就武装干涉太平天国给英使文翰的报告 38
英使文翰致太平天国照会 39
太平天国谕英使文翰 40
英外交大臣提出修约要求给英使包令的信(节录) 41
江苏巡抚吉尔杭阿关于美使麦莲提出修约要求的奏折 44
咸丰皇帝关于英、美使节至天津提出修约交涉的上谕 46
咸丰皇帝关于美使伯驾提出修约要求的上谕 47
英外交大臣克勒拉得恩就要求中方赔偿战争损失等给额尔金的指示 48
咸丰皇帝关于天津谈判的上谕 49
黑龙江将军奕山关于被迫订立瑷珲条约的奏折 52
钦差大臣载垣关于扣押英使巴夏里的奏折 54
咸丰皇帝关于不按中国礼节递国书惟有开战的上谕 55
奕等关于中俄北京条约签订经过的奏折(节录) 56
第四章 建立新的外交体制 59
奕等关于建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奏折 60
清政府任命英人李泰国为海关总税务司的有关文件 64
咸丰皇帝关于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上谕 66
曾国藩覆陈购买外洋船炮折 67
奕等关于处理天主教事件的奏折 69
奕关于同文馆事务的奏折 70
奕派斌椿随赫德前往欧洲游历的奏折 71
奕等请在天津设局制造军火机器折 72
奕等派蒲安臣办理中外交涉事务使臣的奏折 74
奕等派志刚、孙家谷会同蒲安臣出使的奏折 75
清政府给蒲安臣的训令 76
奕等关于派大臣前往法国处理教案的奏折 78
奕就办理天津教案给法国公使的照会 79
奕等进呈由崇厚转交法国的照会(节录) 80
曾国藩等选派幼童赴美学习奏折 81
李鸿章请设南北洋电报片 84
李鸿章请设海部兼筹海军 85
第五章边疆危机的处理 88
奕关于与俄国会勘西界谈判的奏折 89
奕关于与俄使谈判交还伊犁的奏折 91
奕关于中英交涉马嘉理事件的奏折 93
英使威妥玛致李鸿章的节略 95
总理衙门大臣沈桂芬等与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就马嘉理案交涉事会晤记录 98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拟定各省保护持照游历洋人通行告示 101
李鸿章关于与威妥玛在烟台谈判情形的奏折 104
驻日公使何如璋致李鸿章书 108
李鸿章致辞总理衙门“密议日本争琉球事”书 110
总理衙门奏拟劝朝鲜交聘各国片 111
直隶总督李鸿章致朝鲜原任太师李裕元书 112
清政府拒绝批准崇厚所订条约的上谕 115
清政府改派曾纪泽使俄交涉改约致沙俄国书 116
总理衙门关于与日本使臣议结琉球案的奏折 116
李鸿章关于解决琉球案的奏折(节录) 118
总理衙门关于日本使臣宍户现回国的奏折 121
日本外务卿井上馨给特命全权大使伊藤博文的训令 122
李鸿章关于与日本达成天津专条的奏折 124
第六章中法战争与列强在中国南部的扩张 127
驻法公使曾纪泽致总署总办筹越事七条 128
李鸿章致总署核议曾纪泽原议七条 129
李鸿章与法使宝海所议越南事宜三条 131
清政府关于对法宣战的上谕 132
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介入葡萄牙获取澳门“永租”权的活动 134
两广总督张之洞关于澳约宜缓定折(节录) 137
驻英公使薛福成关于与英外部商办滇缅界大概情形奏折(节录) 140
薛福成关于与英议定滇缅界务商务的奏折(节录) 143
第七章中日甲午战争期间的外交活动 144
李鸿章就朝鲜事变致总理衙门电 145
沙俄外交大臣和驻北京公使就李鸿章求援事往来电文两件 146
美驻华公使田贝给美国国务院的报告(节录) 147
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第五次谈判问答节略(节录) 148
俄、德、法三国政府致日本政府照会 151
李鸿章就俄方要求致总理衙门电 152
李鸿章与维特及沙俄外交大臣罗拔诺夫的秘密谈判(节录) 153
第八章义和团与八国联军入侵 154
德国蓄谋强占胶州湾 155
俄外交大臣关于占据旅大的奏文和沙皇的谕旨 159
清政府和英国关于长江沿岸不割让来往照会 160
美国国务卿海约翰致驻英大使的训令 161
北京外交团领袖公使西班牙驻华公使葛络干致总理衙门的照会 166
清政府对外宣战的上谕 167
东南保护约款 168
美国国务卿海约翰致美国驻德国等国外交代表 169
清政府关于对义和团相机剿办的上谕 171
清政府同意议和大纲的上谕 172
慈禧就辛丑条约的上谕(节录) 172
清政府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的上谕 173
第九章王朝外交的终结 175
清政府否定“奉天交地暂且章程”的上谕 177
杨儒关于与俄交涉东三省问题经过的奏折(节选) 177
清政府宣告在日俄战争中中立的上谕 181
清政府外务部关于日俄战争的声明 182
英国官员荣赫鹏致驻藏大臣有泰照会 183
驻藏大臣有泰致外务部陈藏印开衅情形电 184
驻藏大臣有泰致英国官员荣赫鹏照会 185
外务部致有泰嘱勿画押电 186
清政府在朴茨茅斯会议前给日俄两国政府的照会 186
清政府禁止抵制美货斗争的上谕 186
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在年度咨文里建议退还部分庚子赔款 187
清政府派唐绍仪使美“致谢”“减免赔款”的上谕 188
清政府宣布铁路“干路国有”的上谕 188
第十章辛亥革命时期和民国初年的外交活动 190
中国同盟会对外宣言 191
湖北军政府致各国驻汉口领事照会 191
临时大总统宣言书 192
临时大总统宣告各友邦书 194
北京政府临时大总统令 197
北京政府外交总长就声明修改通商进口税则致驻京各国公使照会 198
袁世凯政府根据列强要求拟定的对外政策演说稿 198
袁世凯就任北京政府大总统的就职演说(节录) 199
北京政府外交总长复法国驻京公使的照会 200
北京政府拒绝“西姆拉条约”电文 200
陈贻范致北洋政府外交部电 204
第十一章第一次世界大战与中国 206
日本对华的“二十一条”要求 207
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所交最后通牒 209
中国对日本有关“二十一条”最后通牒的复文 212
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 212
关于山东之条约 214
中华民国政府对德奥两国宣战布告 215
蓝辛—石井协定 216
段祺瑞政府关于蓝辛—石井协定的“声明”(节录) 218
第十二章巴黎和会与华盛顿会议 219
中国关于山东省之德国权利直接归还中国的说帖 220
中国代表团向三国会议提交的正式抗议书 230
北京政府国务院通电各省训令签字的电文 232
中国代表团拒签《凡尔赛和约》的声明和宣言 233
外交部致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电 234
北京政府代表团在华盛顿会议上提出之十项原则 235
第十三章南北政府的对外政策 237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 238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对中国政府的宣言 240
孙中山在桂林广东同乡会欢迎会的演说 243
孙文越飞联合宣言 245
北京政府声明废止民国四年所缔结之中日条约及换文照会 246
苏联政府第三次对华宣言(节录) 247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之对外政策部分 248
北京政府外交部关于“金法郎案”致法国公使照会 249
北京政府外交部就“五卅惨案”与外交团的交涉 251
广东交涉员关于沙基惨案的三次抗议照会 255
北京政府代表在关税会议上关于关税自主的提案 259
司法总长马君武在调查法权委员会开幕式上的致词 260
英国北京使馆代办公使向华盛顿条约关系各国代表所提出之说帖 261
外交部关于修订中比条约与比利时使馆来往文件 266
武汉国民政府就南京事件致英美领事的抗议书 267
第十四章南京国民政府的修约外交 268
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黄郛发表的对外宣言 269
日本政府致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觉书及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之驳复 270
国民政府废除旧约宣言 272
国民政府外交部关于重订新约的宣言 273
中美关于修订关税条约的交涉 274
中东路事件中方与苏方的交涉 276
南京政府外交部关于撤废领事裁判权问题致英、美、法等国照会 277
苏联外交部向南京政府宣布断交的牒文及南京政府的宣言 279
外交部关于中苏复交问题的报告 283
第十五章南京国民政府应对日本扩大侵华的外交活动 285
田中奏议(节选) 286
“特种外交委员会”关于“现在处理时局之根本方针” 287
蒋介石关于外交为无形之战争的讲话 289
蒋介石关于东北问题与对日方针的讲话 290
日本政府关于承认“满洲国”的声明书 296
国民政府外交部为日本承认“满洲国”致日本抗议书 299
国民政府外交部发言人对“天羽声明”的声明 301
何梅协定 302
土肥原—秦德纯协定(察哈尔协定) 303
日本广田外相关于三原则的演说(节录) 304
蒋介石关于御侮之限度的讲话(节选) 307
第十六章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的国民政府外交 309
蒋介石对于卢沟桥事件之严正表示 310
国民党政府自卫抗战声明书 312
国民政府外交部就九国公约会议决定六点方针致顾维钧等电稿 315
外交部陈述日本违反九国公约行动电稿 316
国民政府公布比京会议书 317
蒋介石令驻苏大使杨杰力促苏联进一步援华电 319
斯大林、伏罗希洛夫关于苏联援华事宜致蒋介石电 320
蒋介石为感谢苏联援华致斯大林电 320
蒋介石在抗战三周年纪念日对美广播讲话 321
国民政府对英国封锁滇缅路声明 323
杭立武关于与卡尔大使商谈滇缅路开放问题等致蒋介石密呈稿 324
第十七章参加反法西斯阵营与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 327
国民政府公布中美关于战后修改不平等条约换文往来函 328
英国大使卡尔为商讨取消治外法权修改条约等事与郭泰祺往来照会 330
蒋介石向美英苏三国提出的建议书 331
国民党政府对日宣战文 331
罗斯福总统致蒋介石委员长 332
国民政府公布蒋介石告别印度国民书 333
美中英三国开罗会议宣言 336
雅尔塔协定 337
第十八章内战与南京国民政府外交的结束 338
蒋介石就抗战胜利告全国军民及世界人士书 339
杜鲁门总统就援华事项对宋子文博士的口头声明 341
杜鲁门总统对赴华特使马歇尔的指示 342
美总统特使马歇尔个人的声明 344
美国国务院就决定退出三人会议发布的新闻 347
魏德迈中将结束赴华使命的声明 348
蒋介石要求美国增加援助的信函及杜鲁门的复函 350
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 352
论人民民主专政(节选) 356
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节选)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