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节 裁判化学之意义 1
第二节 毒物之分类 1
第三节 检体之处理及分析之立案 2
第四节 实施上之一般注意 3
第二章 挥发性毒物 5
第一节磷 5
Ⅰ社累耳(Scheerer)氏法 5
Ⅱ密拆力喜(Mitscherlich)氏法 6
Ⅲ杜萨儿脱——布隆特洛脱(Dusart-Blondlot)两氏法 7
Ⅳ福来山涅司——脑拜儿Fresenius-Neubauer两氏法 9
第二节 氰酸及氰酸化合物 10
Ⅰ申拜因——拍更希的息(Schonbein-Pagenstecher)两氏法 10
Ⅱ亚铁氰及铁氰化合物之证明 11
Ⅲ亚铁氰及铁氰化合物不存在时之氰酸证明 11
第三节 石炭酸 13
Ⅰ由检体分离石炭酸 13
Ⅱ石炭酸之证明 14
Ⅲ石炭酸尿之试验 15
第四节 氯仿 15
第五节 水化三氯乙醛或三氯乙醛 16
第六节 碘仿 17
第七节 苯胺 18
第八节 硝基苯 19
第九节 木精 19
Ⅰ内务省训令木精试验法 19
Ⅱ日本药局方木精试验法 21
第十节 有毒性气体 22
Ⅰ一氧化碳 22
a.空气中一氧化碳之证明 22
b.血液中一氧化碳之证明 24
c.空气中一氧化碳之定量 25
d.一氧化碳血赤素之光谱检查 26
Ⅱ硫化氢 27
a.空气中硫化氢之证明 27
b.尿中硫化氢之证明 28
c.血液中硫化氢之证明 28
第三章 第二属毒物 29
第一节 毒物之抽出及分离 30
1.第一族毒物之抽出 30
2.第二族毒物之抽出 31
3.第三族毒物之抽出 31
4.第四族毒物之抽出 31
第二节 生物鹼类之一般沈澱反应及试药 32
第三节 植物毒之呈色反应及试药 33
第四节 各植物毒之特异反应 35
1.防己素 35
2.毛地黄配醣体 36
3.斑蝥毒素 38
4.安替比林 38
5.佛罗拿 39
6.罗米拿尔 39
7.白罗摩拿尔 40
8.阿特灵 40
9.番木鼈鹼 41
10.马钱子鹼 42
11.古柯鹼 42
12.阿托品 42
13.乌头鹼 43
14.可待因 44
15.菸鹼 45
16.金鸡纳鹼 46
17.缩水吗啡 47
18.吗啡 48
19.那碎因 50
20.沙拉宁 50
21.库拉林 51
第四章 金属毒之检出法 53
第一节 检体之解体 53
1.灰化法 53
2.硝石烁化法 53
3.福来山湼司——彭波(Fressenius-Babo)两氏法 53
第二节 砷之检索 55
1.豫试验 莱茵西(Reinsch)氏反应 55
2.砷之证明 55
3.马许——柏济力阿斯(Marsh-Berzelius)两氏法 56
4.贝可次(Beckurts)氏法 59
5.果次依脱——福留堪茄(Gutzeit-Fluckiger)两氏法 59
6.公定法 60
第三节 锑之证明 63
第四节 汞之证明 64
Ⅰ汞之检出 64
Ⅱ汞化合物之证明 65
Ⅲ空气中汞之证明 65
第五节 铜之证明 65
第五章 第四属毒物 68
第一节 氯酸钾之证明 68
第二节 矿酸类之证明 69
Ⅰ硫酸之证明 70
Ⅱ盐酸之证明 70
Ⅲ硝酸之证明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