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页 1
原序 1
译者序 1
第一章 人民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型的新国家 1
第一节 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与其本质 1
(一)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1
(二)人民民主发展的基本阶段和最重要的民主改造 9
(三)人民民主国家的本质 17
(四)人民共和国的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与推进的力量 29
第二节 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一般特征) 35
第三节 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40
(一)经济制度的基础 40
(二)阶级构成 45
(三)人民阵线 54
第四节 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62
第五节 民族问题的解决 66
第六节 选举权 71
第七节 政权机关 77
(一)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78
(二)国家元首 81
(三)政府 82
(四)地方政权机关 85
第八节 法庭与检察机关 89
第九节 与苏联的友好合作是人民共和国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 91
第二章 波兰人民共和国 105
第一节 战前的波兰及其宪法 105
第二节 波兰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及其发展 112
(一)波兰人民的解放斗争,临时人民会议与波兰民族解放委员会的成立 112
(二)经济方面的改造 115
(三)一九四六年六月三十日的人民总投票 117
(四)政党与民主集团 118
(五)一九四七年一月立法会议的选举,人民民主制度的巩固与约法的通过 125
(六)与苏联的友好合作 128
第三节 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130
第四节 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32
第五节 选举权 134
第六节 政权机关 135
(一)临时人民会议及其主席团是一九四四年至一九四七年一月期间的国家最高政权机关 135
(二)立法会议 136
(三)共和国总统 138
(四)国务会议 139
(五)共和国政府与内阁 140
(六)最高监察院 141
(七)地方政权机关 142
第三章 捷克斯拉夫人民共和国 147
第一节 战前的捷克斯拉夫与一九二○年宪法 147
第二节 捷克斯拉夫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及其发展 152
(一)苏军解放捷克斯拉夫 152
(二)康瑟采纲领及其实现 154
(三)政党与民族阵线 160
(四)一九四六年立法会议(国民会议)的选举 164
(五)与反动派的斗争及二月(一九四八年)的人民胜利 166
(六)一九四八年国民会议的选举 170
(七)高特瓦尔德当选共和国总统与新政府的成立 172
(八)工人政党的合并 173
(九)一九四八年宪法的通过 175
(十)与苏联的友好合作 177
第三节 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178
第四节 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81
(一)社会经济与文化方面的权利 182
(二)人民的平等权利 183
(三)人民的自由 183
(五)人民的义务 184
(四)躯体的自由(人身自由) 184
第六节 政权机关 185
第五节 选举权 185
(一)国民会议与国民会议主席团 186
(二)共和国总统 188
(三)政府 190
(四)斯拉瓦克的民族权力机关 191
(五)地方政权机关 194
第四章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200
第一节 战前的保加利亚与特尔诺瓦宪法 200
(一)保加利亚人民反法西斯统治者的斗争 204
第二节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及其发展 204
(二)一九四四年九月九日的人民暴动 206
(三)保加利亚的参加联合国方面作战 207
(四)新国家机构的建立 208
(五)经济方面的改造 209
(六)一九四五年人民会议的选举 211
(七)国体问题的人民总投票与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的宣告成立 212
(八)人民大会的选举 214
(九)一九四七年新宪法的通过 216
(十)政党与祖国阵线 219
(十一)与苏联的友好合作 231
第三节 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233
第四节 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239
第五节 选举权 243
第六节 政权机关 243
(一)人民会议与人民会议主席团 244
(二)政府(部长会议) 247
(三)地方政权机关 248
第五章 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 254
第一节 战前的罗马尼亚及其宪法 254
第二节 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及其发展 258
(一)人民民主集团的产生 259
(二)民众反抗萨那铁斯库将军和拉得斯库将军反动政府争取民主发展路线的斗争 260
(三)民主改造 262
(四)一九四六年的议会选举 266
(五)彻底揭穿『历史』党的面目 268
(六)答答莱斯库的资产阶级派驱出政府和工农政府的成立 269
(七)推翻王政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 270
(八)人民大会的选举 272
(九)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 273
(十)政党与人民民主阵线 274
第三节 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278
(十一)与苏联的友好合作 278
第四节 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281
第五节 选举权 285
第六节 政权机关 286
(一)人民大会及其主席团 286
(二)政府(部长会议) 290
(三)地方政权机关 290
第六章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 293
第一节 战前的匈牙利及其宪法 293
(一)苏军解放匈牙利 297
第二节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及其发展 297
(二)民主改造 298
(三)匈牙利共和国的成立及继续展开民主斗争 300
(四)政党与民族独立阵线 304
(五)与苏联的友好合作 307
第三节 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308
第四节 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310
第五节 选举权 312
第六节 政权机关 313
(一)人民会议 313
(二)总统 314
(三)政府 316
(四)地方政权机关 317
第七章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 319
第一节 战前的阿尔巴尼亚及其宪法 319
第二节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及其发展 322
(一)阿尔巴尼亚人民反占领者的斗争 322
(二)在解放战争过程中人民政权的建立 323
(三)民主改造 324
(四)制宪会议的选举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325
(五)共产党与民主阵线 326
(六)与苏联的友好合作 329
第三节 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330
第四节 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332
第五节 选举权 336
第六节 政权机关 336
(一)人民会议与人民会议主席团 337
(二)政府 339
(三)地方政权机关 340
第八章 蒙古人民共和国 342
第一节 导言 342
(二)蒙古的自治 344
第二节 革命前的蒙古 344
(一)在满洲与中国封建主统治下的蒙古 344
第三节 蒙古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及其发展 345
(一)人民民主革命的准备和宽现。人民革命党的成立 345
(二)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第一次宪法 349
(三)人民民主制度的巩固 351
(四)蒙古人民共和国发展的新阶段与一九四○年宪法的通过 353
(五)关于独立问题的人民总投票 354
(六)与苏联的友好合作 355
第四节 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 357
第五节 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360
第六节 选举权 364
第七节 政权机关 366
(一)人民大呼拉尔 366
(二)小呼拉尔及其主席团 367
(三)政府 368
(四)地方政权机关 369
附录 375
(一)人民民主国家的土改法 375
(二)人民民主国家的婚姻法 407
(三)人民民主国家经济调整法 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