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研究目的、现状及意义 1
二、主要内容 4
三、基本思路与方法 7
第一章 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述与规范:基于世界各国宪法文本的比较 8
一、宪法文本表述民族范畴的必然性 8
(一)宪法规定民族之范畴的必要性 9
(二)宪法规定民族范畴的可行性 12
二、构建了主权民族的国家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 17
(一)基本上属于单一民族国家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 17
(二)事实上是多族群或多民族且构建了主权民族的国家 49
三、未构建主权民族的国家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 61
(一)由多民族构成的联邦制国家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 62
(二)由多民族构成的单一制国家民族范畴的宪法表达与规范 92
第二章 民族范畴的宪理解释 102
一、主权民族 102
(一)主权民族的涵义 102
(二)“族裔质性”分析范式 104
(三)族裔同质国家主权民族的宪法构建 105
(四)族裔异质国家主权民族的宪法构建 119
二、自决权民族 152
(一)自决权民族的涵义 152
(二)自决权民族的宪理解释 157
三、自治权民族 165
(一)自治权民族的涵义 165
(二)自治权民族的宪理解释 168
第三章 民族范畴的中国表达及其意义:基于调研的实证分析 183
一、民族平等的宪理 183
(一)民族平等的理论内涵 184
(二)民族平等的宪法规范 188
(三)中国民族平等的现状分析 191
二、民族认同的宪理 197
(一)认同与民族认同 197
(二)民族认同的宪法规范 202
(三)中国民族认同的现状分析 206
三、民族权利的宪理 211
(一)少数民族权利的理论内涵 212
(二)少数民族权利的宪法保护 222
(三)中国少数民族权利的现状分析 228
第四章 “中华民族”入宪 233
一、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与入宪意义 233
(一)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与现实构成 233
(二)“中华民族”入宪的意义 236
二、需要处理的几个关系 240
(一)“人民”和“公民”之间的关系 241
(二)“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243
(三)“人民”与“民族”之间的关系 245
(四)“民族”“人民”“国家”“主权”四者之间的关系 246
(五)宪法在两个层次上使用“民族”一词 247
(六)“民族”“人民”“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 247
(七)“人民”“民族”“公民”三者之间的关系 248
三、“中华民族”入宪的方式 249
(一)范畴确立层次的“中华民族”入宪 249
(二)范畴内涵界定层次的“中华民族”入宪 251
(三)宪法规范构建层次的“中华民族”入宪 252
附录:调查问卷 254
主要参考文献 256
后记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