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1.精度估算公式 1
2.基本精度指标的规定 5
3.国家水准网的密度和精度 12
4.关于采用正常高系统的问题 13
5.一等水准路线复测年限的规定 15
第二章 技术设计、选点与埋石 16
1.关于合并甲、乙型基本水准标石并增加标石埋设密度的问题 16
2.季节性冻土地区的埋石 17
3.观测距离埋石的时间 18
第三章 水准仪、水准标尺及其检验 20
1.各等水准测量所使用的仪器 20
2.关于室内检验方法 22
3.关于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的检验 23
4.检验项目的修改 23
5.检验方法的一些改进 25
第四章 水准观测 30
1.关于一等水准测量由双路线(双转点)观测改为单路线(单转点)观测的问题 30
2.水准测量中一些主要限差的试证 32
3.关于一等水准测量在土质坚硬条件下允许使用尺台的问题 38
第五章 跨越障碍物的水准测量 39
1.跨河水准测量测回数和测回互差(高差之差)的规定 39
2.关于取消原细则中对测回高差中误差的限差规定问题 44
3.取消原细则中上、下半测回加入i角、地球弯曲差、折光差改正后高差之差(即δh)的限差规定,并从而取消近标尺设置远(B)桩观测的有关规定 45
4.光学测微法跨河水准测量每组观测中,各次照准标志线的读数互差的限差 45
5.经纬仪倾角法的跨河水准测量 46
第六章 外业成果的记录与整理 49
1.一、二等水准观测记录五位数的规定 49
2.野外水准测量成果需加入正常重力位水准面不平行的改正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