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新论》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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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李茂堂著
  • 出 版 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06
  • ISBN:9789867279835
  • 页数:209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章 总论 1

一、商标——V.S.「无印」良品 1

二、没有声音的语言——标识、符号 4

三、商品的标识 5

四、现代社会生活的大事——如何选择商品 7

第二章 商标的性质、功能及种类 9

一、商标有什麽功能? 9

二、商标的性质 10

三、成功的商标 11

四、商标的种类 12

五、商标的经营 13

第三章 商标法 19

一、商标法的立法目的 19

二、商标权和商标专用权 20

三、实现立法目的才能达成商标注册制度的目标 21

第四章 商标注册制度 23

一、任意注册 23

二、强制注册 24

三、商标注册的法律效力 25

四、申请注册商标的国际互惠 25

第五章 商标的构成 29

一、商标的构成 29

二、国际公约关於商标构成的规定 35

三、谁能获得商标权——先申请者注册和先使用者注册的两种制度 37

四、商标代理人 40

第六章 商标注册的积极要件——商标的识别性 45

一、什麽叫作商标识别性 45

二、哪些标章不具识别性(不特别显著) 45

三、不具识别性的标章爲什麽不能注册 47

四、根据什麽标准来认定标章是否具有识别性 48

第七章 商标注册的消极要件——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注册的商标 51

一、不合商标法第五条规定者 51

二、表示商品或服务之形状、品质、功用或其他说明者 52

三、所指定商品或服务之通用标章或名称者 52

四、商品或包装之立体形状,系爲发挥其功能性所必要者 53

五、相同或近似于中华民国国旗、国徽、国玺、军旗、军徽、印信、勋章或外国国旗者 53

六、相同于国父或国家元首之肖像或姓名者 54

七、相同或近似于中华民国政府机关或展览性质集会之标章或所发给之褒奖牌状者 56

八、相同或近似于国际性著名组织或国内外著名机构名称、徽记、徽章或标章者 56

九、相同或近似于正字标记或其他国内外同性质验证标记者 57

十、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 58

十一、使公众误认误信其商品或服务性质、品质或产地之虞者 58

十二、相同或近似于他人著名商标或标章,有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之虞,或有减损著名商标或标章之识别性或信誉之虞者。但得该商标或标章之所有人同意申请注册者,不在此限 61

十三、相同或近似于他人同一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之注册商标,或申请在先之商标,有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之虞者。但经注册商标或申请在先之商标所有人同意申请者,除二者之商标及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务均相同外,不在此限 63

十四、相同或近似于他人先使用于同一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之商标,而申请人因与该他人间具有契约、地缘、业务往来或其他关系,知悉他人商标存在者,但得该他人同意申请注册者,不在此限 64

十五、有他人之肖像或著名之姓名、艺名、笔名、字号者。但得其同意申请注册者,不在此限 65

十六、有著名之法人、商号或其他团体之名称,有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之虞者 66

十七、商标侵害他人之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经判决确定者。但得该他人同意申请注册者,不在此限 67

十八、相同或近似于我国或与我国有相互承认保护商标之国家或地区之酒类地理标示,而指定使用于酒类商品者 68

第八章 商标的近似及商品的类似 75

一、商标的近似 75

二、商品的类似 86

第九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权的诞生 93

一、商标业务的主管机关和专责机关 93

二、申请程序 95

三、商标分割 97

四、申请注册颜色商标、声音商标、立体商标 98

五、国际互惠 98

六、优先权 99

七、期日、延误、回复原状 102

八、商标注册证、注册簿、商标公报 103

九、商标规费 103

十、声明不专用 105

第十章 商标权 113

一、什麽是商标权 113

二、商标权和专利权、著作权的区别 113

三、商标权期间和延长 115

四、商标权的范围 116

五、商标权的限制 121

六、商标权的移转 125

七、商标的授权使用 129

八、商标质权 135

九、商标的使用 136

十、商标权的消灭 141

第十一章 商标权的保护 167

一、从申请注册开始,商标权就已经受到保护 167

二、我国相关法令对於侵害商标权的处罚和赔偿责任的沿革变迁 168

三、对侵害商标权相关规定的探讨 178

四、侵害商标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181

五、回复被侵害商标权名誉的措施 182

六、保护商标权的边境管制措施 182

七、罚则 186

第十二章 标章 193

一、概述 193

二、证明标章 196

三、地理标示证明标章 198

四、团体标章及团体商标 200

五、证明标章、团体标章原则上不得移转、设定质权及授权他人使用 202

六、不当使用标章 203

第十三章 商标案件的救济程序 205

第十四章 检讨和建议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