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组织 1
第一章 由GATT到WTO 3
第一节 GATT之「订定」 3
第二节 WTO之设立 7
第二章 WTO之地位及其会员国 13
第一节 WTO设立之宗旨及其地位 13
第二节 WTO之功能、管辖范围及架构 18
第三节 WTO之决策 28
第四节 WTO之会员 33
第五节 WTO会员国间之排除适用 39
第六节 WTO之回合谈判 42
第三章 WTO与区域性贸易组织 47
第一节 多边架构下容许区域性贸易组织之理由 47
第二节 WTO架构下成立区域性贸易组织之要件 50
第二篇 货品贸易 57
第一章 GATT1994与GATT1947之差异 59
第一节 所谓GATT 1994 59
第二节 GATT 1994与祖父条款 61
第二章 GATT最惠国待遇原则 65
第一节 最惠国待遇之理论 65
第二节 GATT采取最惠国待遇原则之理由及要件 68
第三节 最惠国待遇之范围 71
第四节 最惠国待遇对象之产品界定 75
第五节 最惠国待遇之例外 82
第三章 GATT之国民待遇原则 87
第一节 国民待遇之理论 87
第二节 关于内地税之国民待遇及同类产品之认定 90
第三节 边境之税捐调整 100
第四节 关于政府规范之国民待遇 103
第五节 GATT国民待遇原则之例外 110
第四章 关税及相关规范 113
第一节 GATT对关税之规范概说 113
第二节 关税谈判与互惠原则 117
第三节 关税拘束 122
第四节 关税减让表之修正 129
第五章 关税估价 137
第一节 GATT第七条与关税估价协定概述 137
第二节 进口货品之交易价值 140
第三节 「同样货品」与「类似货品」之交易价值 146
第四节 减除价值、计算价值及其他合理计算之价值 149
第五节 关税估价之相关规范 156
第六章 数量限制与配额分配 159
第一节 数量限制之理论 159
第二节 GATT禁止实施数量限制之原则 161
第三节 第十一条第二项之例外 169
第四节 配额之分配原则 180
第七章 输出入程序及费用与透明化 189
第一节 GATT第八条之规定 189
第二节 输入许可程序协定 197
第三节 GATT之透明化规定 203
第八章 技术性贸易障碍 207
第一节 意义 207
第二节 技术性贸易障碍之一般性规定 209
第三节 技术规章及标准 215
第四节 符合技术规范或标准与否之评定 224
第九章 其他若干非关税贸易措施 231
第一节 原产地规则 231
第二节 装船前检验 244
第三节 与贸易有关之投资措施 254
第四节 国营贸易与独占 261
第十章 GATT之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 269
第一节 GATT之一般例外之共同问题 269
第二节 一般例外之个别要件 274
第三节 GATT之安全例外 302
第十一章 GATT之收支平衡例外与汇兑安排 307
第一节 贸易与金融问题 307
第二节 第十二条与第十八条之收支平衡规定 309
第三节 WTO及GATT与国际货币基金及特别汇兑协定 323
第十二章 农产贸易与卫生检疫 329
第一节 农业协定生效前之农业部门贸易 329
第二节 WTO农业协定下之市场通路 334
第三节 WTO农业协定下之境内支持及出口补贴 353
第四节 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定 367
第十三章 纺织业与贸易 375
第一节 GATT1947时代之纺织品贸易 375
第二节 WTO纺织品与成衣协定下回归之概念 381
第三节 过渡性防卫措施 390
第十四章 WTO之补贴规范 397
第一节 补贴对贸易之影响及GATT架构对补贴之处理概说 397
第二节 补贴之意义及特定性之认定 403
第三节 补贴协定下之禁止性补贴 412
第四节 补贴协定下之可予控诉之补贴 424
第五节 补贴协定下之不受控诉补贴 433
第十五章 平衡税规范 441
第一节 平衡税概说 441
第二节 实体要件:补贴之计算 444
第三节 实体要件:损害与因果关系之认定 449
第四节 平衡税之程序性规定 458
第十六章 反倾销规范 463
第一节 反倾销税概说 463
第二节 实体要件:倾销之认定与计算 467
第三节 实体要件:损害与因果关系之认定 472
第四节 反倾销税之程序性规定 477
第十七章 防卫措施规范 483
第一节 防卫措施概说 483
第二节 灰色领域之禁止及防卫之实体要件 487
第三节 防卫协定之程序性规范 490
第三篇 服务贸易 497
第一章 服务贸易总说 499
第一节 服务贸易之特性及服务贸易规范制订之背景 499
第二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说及其对服务贸易之定义 507
第三节 服务贸易之原产地问题 512
第二章 GATS之总原则及最惠国待遇 521
第一节 GATS之总原则及地方机关与非政府机关之义务 521
第二节 GATS最惠国待遇规范及其与GATT之差异 527
第三节 最惠国待遇之暂时性例外规定与互惠之设计 531
第三章 国内规章、透明化、相互承认、经济整合及开发中国家参与 539
第一节 国内规章与透明化 539
第二节 相互承认与经济整合 545
第三节 开发中国家之参与 550
第四章 独占、防卫、补贴、兑付与例外规定 555
第一节 独占与排他性服务业 555
第二节 紧急防卫与补贴规范 560
第三节 国际兑付与收支平衡之例外 566
第四节 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 571
第五章 特定承诺与渐进式自由化 579
第一节 市场通路 579
第二节 国民待遇与额外承诺 585
第三节 特定承诺之举例 591
第四节 渐进式自由化 602
第六章 GATS各项附件 607
第一节 自然人移动 607
第二节 金融服务 610
第三节 空运及海运服务 623
第四节 电信服务 626
第四篇 智慧财产权 633
第一章 智慧财产权概说及其与贸易之关系 635
第一节 智慧财产权概说 635
第二节 乌拄圭回合以前之智慧财产权国际法律架构 638
第三节 智慧财产权与贸易之关系以及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处理 641
第二章 TRIPS之若干基本原则 645
第一节 TRIPS之义务范围及其与其他公约之关系 645
第二节 TRIPS相关原则 649
第三章 TRIPS与著作权 659
第一节 著作权概说及TRIPS与伯恩公约之关系 659
第二节 电脑程式及资料编辑著作之保护 670
第三节 出租权与邻接权 676
第四节 保护期限及保护之限制与例外 683
第四章 TRIPS与商标权 687
第一节 商标之概念及商标之构成 687
第二节 商标之保护 696
第三节 商标专用权之保护条件、期限及例外 703
第五章 TRIPS与专利 709
第一节 专利之概念及其保护客体 709
第二节 专利之申请与专利权之范围 716
第三节 专利之保护期限、例外及其他议题 720
第六章 TRIPS与其他智慧财产权及竞争法 729
第一节 地理标示 729
第二节 工业设计 734
第三节 积体电路布局 736
第四节 未公开资讯 741
第五节 TRIPS与竞争法 744
第七章 TRIPS之程序性规定 747
第一节 智慧财产权之执行 747
第二节 智慧财产权之取得与其他程序性规范 756
第五篇 复边贸易协定 763
第一章 复边贸易协定总说与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 765
第一节 复边贸易协定总说 765
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 767
第二章 政府采购协定 771
第一节 适用范围、例外及其与GATT及GATS之关系 771
第二节 国民待遇与不歧视原则 786
第三节 原产地规则、技术规范与供应商资格 790
第四节 招标与决标程序 795
第五节 冲抵、透明化以及招标程序救济 810
第六篇 争端解决 819
第一章 争端解决总说 821
第一节 序言 821
第二节 GATT1947之争端解决程序 827
第三节 争端解决了解书之改革及其所设一般原则 832
第二章 谘商、调解与仲裁 839
第一节 谘商 839
第二节 斡旋、调停与调解 844
第三节 仲裁 846
第三章 争端解决小组程序及上诉程序 849
第一节 争端解决小组之成立与其功能 849
第二节 争端解决小组之程序及其报告之通过 853
第三节 上诉机构与上诉程序 861
第四章 建议及裁决之执行 865
第一节 监督 865
第二节 补偿与暂停实施减让 868
第七篇 新议题与总结 877
第一节 环保与贸易 879
第二节 竞争规范与贸易 882
第三节 劳动条件与贸易 884
第四节 人权与贸易 886
第五节 总结 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