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释义 1
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1
第二章 管辖 32
第三章 回避 44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52
第五章 证据 98
第六章 强制措施 138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235
第八章 期间、送达 244
第九章 其他规定 250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一章 立案 253
第二章 侦查 26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66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274
第三节 询问证人 287
第四节 勘验、检查 292
第五节 搜查 303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309
第七节 鉴定 317
第八节 技术侦查措施 325
第九节 通缉 338
第十节 侦查终结 340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354
第三章 提起公诉 361
第三编 审判 383
第一章 审判组织 383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391
第一节 公诉案件 391
第二节 自诉案件 441
第三节 简易程序 449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468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513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523
第四编 执行 581
第五编 特别程序 581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581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604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612
第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626
附则 644
第二部分 附录 64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年3月14日) 6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修正) 680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2年3月8日) 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