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公法 3
劳动与劳动宪法 3
一、前言:法与社会(权力)现实 3
二、劳动宪法的提问与澄清 10
(一)提问一:宪法/部门宪法的问题意识? 10
(二)提问二:劳动法的特殊性——法之形成与社会力的对抗关系? 12
(三)提问三:私法/劳动法作为社会理论? 16
(四)理论的澄清尝试:新的宪法理解与法之社会理论 19
三、劳动法之定位与经济全球化 29
(一)劳动法制的政治经济学定位 29
(二)经济全球化作为劳动/劳动宪法的框架条件 36
四、台湾劳动生活与法之问题分析 49
(一)有关去管制化与弹性化的讨论课题 51
(二)以劳动法的讨论观察社会与劳动 53
五、结语:一个劳动之法的反思(Reflexives Recht von und uber Arbeit )尝试 68
宪法角度下的劳动法与隐私权——兼论基本权于私法关系上的适用 69
一、前言:隐私权当然——劳动法领域中亦然? 69
二、劳动生活中之基本权适用 72
(一)原则 72
(二)劳动法特殊性(一):劳动生活中的基本权冲突、限制与竞合 77
(三)劳动法特殊性(二):劳动生活中的基本权客观法内容与效力 84
(四)劳动法特殊性(三):劳动之法事实与基本权行使的事实要件 94
三、私领域作为宪法法益劳工人格权 98
(一)劳工人格权作为基本权 98
(二)聚焦:与资讯相关之隐私权——所谓资讯自决权 103
(三)劳工资讯自决权之宪法界限 107
四、结语:劳工隐私权保护的思考框架、局限与突破 118
公务员、劳工与平等原则——从释字第596号解释谈起 121
一、前言:从平等什么到为何平等 121
二、释字第596号解释的基本意旨 123
(一)解释理由书 124
(二)不同意见书 126
三、基本权释义学角度的观察 130
(一)平等原则之基本意涵 130
(二)从恣意禁止的旧公式到新公式 131
(三)从基本权的相当影响到复杂多样的补充方法 137
(四)两个攸关本案的重要提醒 140
四、中间结论 142
五、问题的另类关键——公务员法与劳动法之趋近? 147
(一)例示观点一:德国公部门劳工与其劳动法概念的启发 147
(二)例示观点二:公务员忠诚义务内涵的演进 156
(三)例示观点三:德国之近期发展趋势 160
六、问题的另类关键(二)——社会国原则与基本权事实要件? 162
(一)聚焦:系争规范之规范目的与指涉 162
(二)从基本权事实要件指往宪法保障之基本权利 163
七、问题的另类关键(三)——立法者形成自由 167
八、结论 173
论劳动法领域中的委员会决定与判断馀地 175
一、引子:劳动法领域中的委员会决定——以性别工作平等审议为例 175
二、问题:行政机关内委员会决定、判断馀地与司法审查界限 178
三、理论与实践:德国法相关论述发展观察 183
(一)判断馀地之基本内涵与要素 185
(二)判断馀地之理论与实务发展 187
(三)判断馀地之法院审查与界限 192
(四)聚焦:委员会决定判断馀地 195
四、关键线索:劳动法领域之实质特殊性——特殊结构关系或单纯法律适用? 199
(一)劳动关系之人格面向与其从属性:特殊争议处理的新基础 200
(二)劳动关系之社会自治与力的对抗:特殊争议处理的新逻辑 206
五、Exkursus:企图更强烈的新尝试?新劳资争议处理法的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制度 210
六、结论 215
救济途径之前提:社会救助或第二劳动市场?——以临时工作津贴及多元就业方案为中心 217
一、问题起点:三则诉愿案例 217
二、基本争点:违法授益处分之撤销与法定构成要件要素 219
三、「公益」与「信赖利益」何在?——就业促进行政之特殊性 227
四、另类核心争点:单纯社会救助或第二劳动市场措施? 236
五、模式一:单纯社会救助下之法律关系 243
六、模式二:第二劳动市场措施下之法律关系 245
七、结论:回到问题起点——对三则诉愿案例之回答尝试 251
《关厂歇业失业劳工促进就业贷款契约争议案》法律意见书 255
一、原因事实 255
二、法律争点 257
三、进行论证之前提认识 257
(一)公法与私法契约关系定性变更 257
(二)欠缺特定行政行为要式之限制 258
(三)劳动法领域特殊思维贯穿影响 259
(四)小结 261
四、原因事实重要性评价 262
(一)劳委会处理之事实上可能意图 262
(二)劳委会所依法规范之可能指向 263
(三)劳委会所本政策上之可能决定 266
(四)小结:补助之公行政任务的界定可能 268
五、可能形式一:一阶段之行政私法 269
六、可能形式二:一阶段之行政契约 270
七、可能形式三:一阶段之行政处分 272
八、可能形式四:二阶段之行政处分+私法契约 272
九、四种可能形式之相互比较与判断 274
十、结论:本案为有瑕疵的替代行政处分之行政契约,其中「债务人负清偿借款义务」部分应为无效 277
教师申诉制度与劳资争议处理——从德国经验看台湾法制 279
一、前言 279
二、教师身分之基本定位——德国法律上之归属 281
(一)概念:德国公部门劳工与公部门劳工劳动法 281
(二)比较法视野:台湾与德国法制比较之附带提醒 284
三、教师作为职业公务员——教师的公务员关系与争议处理 289
(一)概说 289
(二)教师公务员权利保障:争议处理方式一——一般机制 291
(三)教师公务员权利保障:争议处理方式二——人事代表会机制 301
四、教师作为雇员——教师的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 309
(一)概说 309
(二)教师雇员权利保障:争议处理方式一——一般机制 310
(三)教师雇员权利保障:争议处理方式二——人事代表会机制 314
五、结论 315
劳工案件专家参审之问题试探 317
一、问题思考的背景及开始:基○客运案例 317
二、司法改革的一环:司法院「专家参与审判谘询」的试行 318
三、德国劳动法院的由来与历史发展 326
四、德国劳动法院的正当性基础:所谓劳动法的本质 331
五、德国劳动诉讼法原则与法官的自我认知 334
(一)劳动诉讼法的程序原则 335
(二)劳动诉讼程序中的法官 336
六、德国劳动法院的荣誉职法官 338
(一)提名与任命 338
(二)中立性与独立性 340
(三)职权 341
附题:荣誉职法官法政策上的思维 342
七、思考的实务依据:德国劳动诉讼的结构性现象 343
(一)劳动法院审理的诉讼越来越多 343
(二)百分之九十的劳动诉讼由劳方提起 343
(三)劳动法院所审理的案件中,多半其劳动关系已经消灭 344
(四)大部分的劳动诉讼案件多来自中小企业 344
(五)大部分的劳动诉讼案件都是有关个别劳动法的问题 344
八、结论 345
全球化与劳动人权 351
全球化与国际劳动人权保障——国际法事实之观察 351
一、前言:国际法社会人权三面向——自由自主、基本需求、分配正义 351
二、基本界说与进路选择: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全球化 357
三、理解的开始:经济全球化的现象与形式 359
(一)全球经济结构的重组与发展 359
(二)聚焦:所谓的排他型国际贸易、产业结构的不均衡发展 363
四、经济全球化的劳动关系面貌:去管制为核心 367
五、代结语:回到问题意识——国际法上全球劳动者可能共通的「人权趋势」? 373
经济全球化下的国家:从社会福利国到国际竞争国——兼论竞争力之意涵与法律之角色 379
一、前言 379
二、经济全球化对国民国家的影响 380
三、竞争国的出现:竞争力作为国家任务与法律概念 382
四、全球化下的国家未来——一个最小的国家观? 389
五、代结论:法律的应有角色? 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