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适用法律 1
第一节 税法沿革 3
第二节 适用法律 6
第二章 课税范围 11
第一节 课税对象 13
第二节 课税财产 16
第三节 夫妻财产 33
第三章 稽征机关与纳税义务人 45
第一节 稽征机关 47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49
第四章 遗产价值之计算 57
第一节 计价原则 59
第二节 不动产权利之计价 61
第三节 动产及其他权利之计价 73
第五章 免税范围 83
第一节 免税期限 85
第二节 免税额 92
第三节 不计入遗产总额 95
第四节 扣除额 107
第五节 金额调整 138
第六章 税额计算 139
第一节 课税标准 141
第二节 税率 143
第三节 扣抵额 152
第四节 税额计算 154
第七章 缴纳税款 155
第一节 申报期限 157
第二节 纳税期限 164
第三节 实物抵缴 167
第八章 总结 197
第一节 产权移转之限制 199
第二节 行政救济 209
第三节 奖惩 211
第四节 申报实务 223
附录 237
遗产及赠与税法(一)(民国七十年修正公布) 237
遗产及赠与税法(二)(民国八十四年修正公布) 255
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民国七十年修正公布) 273
遗产税未依限办理申报迳行调查核定实施要点 285
未继承登记不动产办理强制执行联系要点 288
华侨回国投资其经审定之投资额课征遗产税优待办法 291
处理死亡之绝户土地税捐、地政、户政机关联系要点 292
加强遗产及赠与税稽征要点 293
代管无人承认继承遗产作业要点 300
台湾省各县税捐稽征处与乡镇(市)公所办理遗产及赠与税稽征业务联系要点 307
办理土地抵缴遗赠税应检附之证明文件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