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1
1.1 研究的基本背景 1
1.1.1 西部地区的生态质量直接影响东中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2
1.1.2 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及其缓贫任务依然繁重 3
1.1.3 以“一退两还”为核心的生态建设进入成果巩固阶段 5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6
1.3 基本概念的界定 8
1.3.1 “一退两还”的内涵 8
1.3.2 生态效益补偿的概念 8
1.3.3 “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的含义 10
1.4 国内外研究动态 11
1.4.1 国内外关于生态重建与缓贫问题研究 11
1.4.2 国内外关于“一退两还”补偿问题研究 14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20
1.5.1 研究思路 20
1.5.2 研究方法 21
1.5.3 数据来源 23
1.6 研究假设与内容 24
1.6.1 研究假设 24
1.6.2 研究内容 25
1.7 可能的创新点 27
第2章 西部地区实施“一退两还”补偿机制的理论依据 29
2.1 公共物品与外部性理论 29
2.2 自然资源价值理论 35
2.3 社会再生产理论 38
2.4 要素禀赋理论 41
2.5 效率与公平理论 43
2.6 制度变迁理论 46
2.7 本章小结 47
第3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补偿机制实施的背景分析 48
3.1 西部地区的基本特点:生态脆弱与经济贫困 48
3.1.1 我国生态脆弱地区的分布状况 49
3.1.2 我国经济落后地区的分布状况 51
3.1.3 西部地区是我国生态脆弱区与经济贫困区的耦合区 53
3.1.4 西部地区经济贫困与生态脆弱的具体特征 54
3.2 西部地区经济贫困与生态脆弱的互动机理 66
3.2.1 PPE怪圈理论 66
3.2.2 脆弱的生态环境是造成西部地区经济贫困的客观条件 70
3.2.3 经济贫困是导致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社会因素 79
3.3 “一退两还”对西部地区发展的作用分析 81
3.3.1 有利于激活农村投资机制,增加当地发展所需的资金投入 82
3.3.2 有利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82
3.3.3 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83
3.4 本章小结 84
第4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现行补偿机制实施现状分析 86
4.1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补偿机制的演变 86
4.1.1 早期动员阶段的“一退两还”补偿机制(1949—1998年) 87
4.1.2 规范实施阶段的“一退两还”补偿机制(1999年以后) 89
4.2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补偿机制实施效果分析 94
4.2.1 公共政策评估理论回顾 94
4.2.2 评价指标的选择 97
4.2.3 短期效果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99
4.2.4 西部退还地区农业一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其评价 114
4.2.5 西部退还地区农业产业的结构效益与竞争力分析 125
4.3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现行补偿机制的缺陷 135
4.3.1 补偿标准上,高度统一,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 135
4.3.2 补偿期限上,重短期激励,轻长期激励 136
4.3.3 补偿资金来源上,途径单一,缺乏多元化 137
4.3.4 补偿主体上,权责不太明确,中东部受益地区缺位 137
4.3.5 补偿对象上,主体不全面,县级政府缺位 138
4.3.6 补偿方式上,手段单一,缺乏配套的支撑体系 138
4.4 本章小结 139
第5章 西部退还地区新产业结构构建所需时长和资源量的预测 141
5.1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成果面临的潜在威胁 142
5.1.1 研究区概况 142
5.1.2 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143
5.1.3 退耕农户对“一退两还”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145
5.1.4 退耕农户对退耕补偿的看法及未来打算 146
5.1.5 “一退两还”成果面临复耕的威胁 148
5.2 西部地区巩固“一退两还”成果的理论分析 149
5.3 西部退还地区新产业结构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 153
5.3.1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 154
5.3.2 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变化关系的“EKC”理论 157
5.3.3 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158
5.4 西部退还地区新产业结构评价方法的选择 161
5.4.1 GM(1,1)模型的基本思路 162
5.4.2 GM(1,1)模型的分析步骤 163
5.4.3 数据说明 164
5.5 西部退还地区新产业结构得以构建所需时长的预测分析 164
5.5.1 农业产业结构优化配置所需时长的预测分析 165
5.5.2 农民脱贫致富所需时长的预测分析 170
5.5.3 结论与政策含义 173
5.6 西部退还地区新产业结构得以构建所需资源量的预测分析 174
5.6.1 农业产业结构实现优化配置所需资源量的预测分析 175
5.6.2 农民实现脱贫致富所需资源量的预测分析 178
5.6.3 结论与政策含义 180
5.7 本章小结 181
第6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的框架设想 184
6.1 “一退两还”补偿的国际经验 185
6.1.1 美国“一退两还”补偿政策概况 185
6.1.2 欧共体国家“一退两还”的补偿政策 187
6.1.3 哥斯达黎加“一退两还”补偿政策概况 188
6.1.4 巴西“一退两还”补偿政策概况 189
6.2 “一退两还”补偿政策的国际经验对我国西部地区的启示 191
6.2.1 以政府的公共财政支付为主,并引入竞争机制 191
6.2.2 明晰产权,并允许自由转让 191
6.2.3 遵循自愿原则,并依退耕地的生产力及用途实行差别补偿 191
6.2.4 采用多种途径实施“一退两还”补偿 192
6.2.5 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补偿资金的利用效率 192
6.3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理论框架的构建 193
6.3.1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与价值分析 193
6.3.2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过程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分析 197
6.3.3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的理论框架 211
6.4 本章小结 214
第7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公共财政补偿途径的优化 216
7.1 优化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的基本原则 217
7.2 拓展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主体与补偿对象范畴 218
7.2.1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主体 218
7.2.2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对象 220
7.3 调整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和补偿年限 221
7.3.1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确定 221
7.3.2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期限的确定 226
7.4 完善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筹集与补偿方式 228
7.4.1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集渠道 228
7.4.2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方式 231
7.5 下游居民对“一退两还”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实证分析——以武汉市居民为例 232
7.5.1 研究区域概况及CVM调研过程 233
7.5.2 下游居民生态补偿意愿支付分析 236
7.5.3 结论与政策含义 243
7.6 本章小结 244
第8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市场化补偿途径的实践分析 246
8.1 国内外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的实践 246
8.2 以碳汇贸易实现“一退两还”生态补偿的实践分析 249
8.2.1 碳汇贸易产生的背景 249
8.2.2 国际碳汇市场的交易状况 250
8.2.3 开展“一退两还”碳汇贸易的潜力分析 253
8.2.4 开展“一退两还”碳汇贸易的对策建议 256
8.3 以森林水文服务交易实现“一退两还”生态补偿的实践分析 259
8.3.1 国际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开发的实践 259
8.3.2 我国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 265
8.3.3 开展“一退两还”水文服务交易的几点建议 268
8.4 以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实现“一退两还”生态补偿的实践分析 271
8.4.1 发展生物柴油的意义 271
8.4.2 生物柴油的生产原料分析 273
8.4.3 我国建设林业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的优劣势分析 275
8.4.4 利用“一退两还”建设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的几点建议 277
8.5 本章小结 279
第9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中的支撑体系建设 281
9.1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中的后续产业支撑 281
9.1.1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续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282
9.1.2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续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286
9.1.3 推进后续产业发展的主要思路 294
9.2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中的制度支撑 296
9.2.1 优化林(草)业产权制度 296
9.2.2 建立“一退两还”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制度 299
9.2.3 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301
9.3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中的政策支撑 303
9.3.1 实施多样化的管护政策 304
9.3.2 完善退还区生活能源供给政策 306
9.3.3 实施缓解退还区人口压力政策 307
9.3.4 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政策 309
9.4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中的法律支撑 311
9.4.1 构建合理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 312
9.4.2 构建补偿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 313
9.5 本章小结 313
第10章 结论与展望 315
10.1 主要结论 315
10.2 本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320
附表1 国外生物柴油发展情况 322
附表2 贵州省典型县“一退两还”后续产业发展模式 325
附表3 我国西部地区农业生产潜力状况 329
参考文献 332
后记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