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福利之宪法保障——兼论相关宪法解释 2
壹、前言 2
贰、社会福利之规范依据与法学体系 3
一、以「社会法」作为社会福利之规范依据 3
二、从社会法之法学体系看我国相关社会福利规范 6
參、社会福利之宪法保障基础 17
一、社会福利之宪法依据 17
二、社会福利立法之合宪基础 25
肆、结论 62
第二章 社会保险中强制保险之合宪性基础——兼论释字第472、473号解释 70
壹、前言 70
贰、社会保险之理念与内涵 71
一、国家强制实施社会保险之理念 71
二、我国实施社会保险之内涵 73
參、强制保险所引发之宪法问题 75
一、德国实施社会保险之宪法依据 75
二、我国实施社会保险之宪法依据 78
肆、强制保险对于基本人权之限制与合宪基础 82
一、工作权 83
二、结社自由 86
三、财产权 88
四、一般自由权 95
五、平等原则 96
伍、结论 101
第三章 年金财产权之宪法保障——兼从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第434号解释出发 107
壹、前言 107
贰、从释字第434号解释谈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之若干问题 108
一、综合性社会保险制度中短期保障与长期保障之设计 109
二、公保养老给付与公务人员退休金之差异 115
三、退保与续保——由民国80年中广等11机关之转保谈起 117
四、退休金之期待权与请求权不同 120
五、养老保险与强制储蓄有异 122
六、小结 124
參、德国宪法上年金财产权之保障 126
一、宪法财产权保障范围之演进以及所引发之争议 127
二、年金财产权之宪法保障要件 129
三、学说争议与实务上之修正 133
四、年金请求权与期待权之限制与保障 135
肆、我国宪法上年金请求权之保障 137
一、我国宪法上财产权保障范围之演进 138
二、由我国宪法实务分析年金财产权保障要件 140
伍、结论 144
第四章 论社会法之生存权保障功能——以社会救助制度为例 152
壹、前言 152
贰、宪法上生存权保障之相关规定 153
一、德国宪法学上之相关见解 153
二、我国宪法学上之相关见解 159
參、社会法中的生存权保障 168
一、社会救助在社会法中的定位 168
二、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之建立 172
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之检讨 181
一、给付对象之认定标准 181
二、家庭总收入之计算 185
三、社会救助与社会津贴之整合 191
伍、结论 193
第五章 论长期照护制度之宪法保障 200
壹、前言 200
贰、「长期照护」作为新兴之社会福利课题 201
一、长期照护之意义与发展 201
二、德国长期照护之法规依据 203
三、我国长期照护之法规依据 206
四、寻求宪法保障之动机 211
參、长期照护之相关宪法规范依据 212
一、生存权作为宪法保障基础 213
二、基本国策作为委托立法依据 221
三、宪法实务见解作为补充 223
肆、结论 227
第六章 从国家责任理论看「水土保持义务」——试以社会法学理为讨论中心 234
壹、前言 234
贰、从国家目的与任务探究现代国家责任之内涵 236
一、国家目的之相关学说 236
二、法治国原则下的国家任务 238
三、社会国原则下的国家任务 239
參、国家责任制度之类型 243
一、国家责任之学说演进 243
二、法治国理念下的国家责任制度 245
三、社会国理念下的国家责任制度 249
肆、从社会国内涵看水土保持义务 251
一、全方位国家责任理念的提出 251
二、以社会法体系看水土保持义务 253
伍、以整体性社会国理念看水土保持:代结论 264
第七章 宪法宗教自由权之保障——兼评大法官释字第573号解释 271
壹、前言 271
贰、宗教自由权之宪法保障 274
一、宗教自由权之由来 274
二、宗教自由权之保障内涵 275
參、宗教自由与公权力之冲突 296
一、宪法实务经验之不足 296
二、台湾地区的政教冲突经验 298
三、宗教立法之困境 302
肆、我国现行法制对于宗教自由权的影响 305
一、现行宗教立法之沿革 305
二、现行宗教立法之评析 306
三、现行宗教立法之改革 313
四、小结 317
伍、对于大法官释字第573号解释之评析 318
一、大法官释字第573号解释主旨 318
二、对本解释之评析 319
陆、结论 331
第八章 从「台客议题」谈公民社会下的宪法改革 341
壹、前言 341
贰、从「台客议题」说起 341
一、对于「台客」的正反评价 341
二、重新定位台客文化 342
參、「公民社会」的形成——以古迹指定为例 343
一、公民社会与公民意识 343
二、公民社会下的宪法改革 346
肆、现行宪法问题及改革建议 347
一、总纲部分 347
二、基本权利部分 347
三、国家组织部分 347
四、地方自治 348
五、基本国策 348
伍、结语 349
第九章 简评「大法官释字第596号解释」 351
壹、大法官释字第596号解释之作成背景与要旨 351
贰、简评 352
一、劳工退休金制度作为释宪焦点 352
二、平等原则作为审查基准 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