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黑格尔何以重释“精神”的自由和理性本质 1
二、黑格尔精神概念的政治学实践本质——人类自由与权利 5
三、黑格尔权利哲学的方法论意义和贡献 11
第一章 黑格尔何以重释“精神” 14
一、英国改革法案及德国法制:形式自由与现实自由的分离 15
二、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绝对自由和理性及其直接实践 22
三、近代政治思想中三种必然性自由的分与合 30
(一)霍布斯和洛克自然主义的自由观 30
(二)休谟对自然法政治体系的方法论批判 36
(三)卢梭和康德道德主义的政治理想 40
第二章 “精神”的政治学意涵:人类自由与权利 53
一、上帝或真理与人类精神的自由和理性本质同一 53
二、人类精神的自由自我意识与哲学方法的统一 60
(一)自由精神的自在性与自为性 60
(二)自由精神的自我冲突与自我和解 63
(三)自由精神自身主观意识与其客观存在相统一 65
(四)自由精神自身内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相统一 68
(五)自由精神自我实现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 71
三、人类自由本质的实践性客观存在——权利 74
第三章 自由的自然必然性权利:个人(person)所有权 86
一、自由本质的客观实在性:人格或抽象权利 87
二、个人的自然必然性权利:生命权及财产所有权 90
(一)个人所有权内在的合理性及其不平等因素 90
(二)“互主体性”契约权利内在的必然性与偶然性 97
三、自然必然性权利自身内在的自我困境 101
四、小结:黑格尔权利观的超越性意义 105
第四章 自由的道德必然性权利:主体(subject)自治 112
一、自由本质的主观实在性:道德权利(morality) 114
二、个人的道德必然性权利:主观认识权利及福利意图 117
(一)个人自我决定行为责任的道德必然性与有限性 117
(二)个人意图福利的道德必然性及其与法的冲突 121
三、道德善主观确信及个人良心的空虚与苦恼 126
四、小结:纯粹道德的主体自治权利之自我叛离 131
第五章 自由的理性必然性与现实性:伦理精神 138
一、抽象权利和道德义务的现实性——伦理生活 140
二、自然和道德必然性权利在家庭中内在的直接统一 144
三、市民社会中特殊性与主观性自由的充分实现 148
(一)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个人自由的特殊性与主观性 148
(二)需要及满足需要的劳动:不平等的自然必然性基础 152
(三)市民社会中普遍性公共权威的内在必要性与有限性 157
(四)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卓越性 161
四、个人自由与权利在现代伦理国家中的现实性 167
(一)从家庭和市民社会向现代国家过渡的必然性 167
(二)黑格尔的“伦理”国家对契约式“法理”国家的超越 172
(三)现代伦理国家中自由的现实性与历史性 179
第六章 黑格尔政治哲学内在的超越性意义及其外在的批判性影响 195
一、黑格尔对近代自由观及其认知方法的克服与超越 195
二、黑格尔的“狡黠理性”对自由主义难题的避免与超越 203
三、黑格尔对马克思实践批判哲学的影响与启示 211
四、方法论的国家主义和极权主义:开放社会的敌人? 223
余论:黑格尔权利哲学对于当今政治哲学研究和发展的启示 233
参考文献 240
后记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