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凡例 4
大事记 6
概述 37
第一篇 机构沿革 48
第一章 农业税机构 48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田赋机构 48
第二节 共和国时期的农业税机构 49
第二章 税务机构 51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税务机构 51
第二节 共和国时期的税务机构 52
第三章 财政机构 53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财政机构 53
第二节 共和国时期的财政机构 53
第一目 市级财政机构 53
第二目 区乡(镇)级财政机构 56
第二篇 财政体制及财政预决算 85
第四章 财政体制 85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财政体制 85
第二节 共和国时期的财政体制 86
第一目 市级财政体制 86
第二目 区级财政体制 89
第五章 财政预决算 94
第一节 综述 94
第二节 预决算编审 96
第一目 民国时期的预决算编审 96
第二目 共和国时期的预决算编审 97
第三节 预算收入 98
第一目 民国时期岁入 98
第二目 共和国时期收入 99
第四节 预算支出 104
第一目 民国时期岁出 104
第二目 共和国时期支出 105
第三篇 财政收入 133
第六章 农业税和耕地占用税 133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田赋 133
第二节 共和国时期的农业税和耕地占用税 138
第一目 农业税 138
第二目 农林特产税 146
第三目 耕地占用税 148
第四目 契税 150
第七章 工商税收 168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税捐 168
第二节 共和国时期的税收 172
第八章 企业收入 177
第九章 其他收入 193
第十章 债券收入 205
第四篇 财政支出 210
第十一章 行政管理费支出 210
第十二章 事业费支出 223
第一节 农口事业费 223
第二节 教育事业费 232
第三节 卫生事业费 235
第四节 福利事业费 238
第五篇 预算外资金管理 243
第六篇 财政监察 249
第十三章 民国时期的财政监察 249
第十四章 共和国时期的财政监察 251
编后记 261
附录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