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研究的对象与意义 1
二、方法论引论 3
三、对抗式诉讼之一般观念 7
四、帕卡的「两个模式」理论 8
五、达马斯卡的诉讼模式理论 11
(一)意识形态对诉讼模式的决定作用 12
(二)司法官僚结构对诉讼风格的影响 15
六、本书使用之概念及其内部关系 16
七、对抗式诉讼的历史沿革 18
八、本书的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 21
第一编 陪审团审判之起源及其司法功能之发展 27
第一章 陪审团审判之起源 27
一、古老的弹劾式诉讼 27
二、威廉征服与陪审团的引进 30
三、亨利二世改革与陪审团的司法化 32
四、拉特兰宗教会议及审判陪审团之产生 38
五、陪审团审判制度确立之原因 46
(一)陪审团审判之确立反映著积极行动主义意识形态抬头之趋势 47
(二)陪审团起源时仍然是放任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的时代 48
第二章 陪审团司法功能之发展 53
一、大小陪审团之分离 53
二、回避制度之发展 55
三、小陪审团组成人数之确定 57
四、从多数裁决到一致裁决 57
五、陪审团证人身分之弱化 59
(一)早期陪审团的证人特征 59
(二)从证人团到法官团的演变 60
六、陪审团独立地位之加强 64
(一)纠汙陪审团的消亡 64
(二)法官惩罚陪审团制度的废除 65
第二编 陪审团审判与弹劾式诉讼 71
第三章 纠问式诉讼之滥觞 71
一、教会法院诉讼程序之起源 71
二、教会刑事诉讼程序之发展 72
三、纠问式诉讼之产生 76
四、教会法院纠问式诉讼之特征 78
五、也俗法院诉讼程序之纠问化 81
第四章 陪审团审判之运作原理 87
序论 87
一、放任自由主义与当事人主义 88
(一)放任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88
(二)陪审团审判下的放任自由主义与当事人主义 91
二、非犯罪控制程序与无罪推定原则 95
三、中立的陪审团与独立的法官 99
(一)法官中立与独立之概述 99
(二)陪审团之独立地位及其效果 101
(三)陪审团对法官独立之促进功能 104
四、依照良心裁决与反对双重归罪 106
(一)陪审团使法律无效之权力 106
(二)反对双重归罪之原则 108
五、广场化的司法与剧场化的审判 110
(一)广场化之司法与剧场化之审判界说 110
(二)广场化司法之剧场化效果 112
(三)同位模式之法官结构与争斗风格之法庭审判 115
六、弹劾式诉讼与纠问式诉讼 118
第三编 陪审团审判之移植与传播 125
第五章 陪审团在欧洲大陆之移植 125
序论 125
一、陪审团在法国之引进与变革 126
(一)1791年「刑事诉讼法」:陪审团之引进 126
(二)1808年「刑事诉讼法」:陪审团之改革 128
二、陪审团在大陆法系其他国家之移植 130
三、法国陪审团之实践状况 133
四、法国陪审团之实践效果 136
五、陪审团在欧洲大陆衰退之反思 141
(一)陪审团衰退之简况 141
(二)陪审团衰退之原因 141
六、结语 151
第六章 陪审团在英美及日本的传播 153
一、陪审团在美国的继承 153
(一)早期殖民地陪审团概况 153
(二)陪审团的革命功能 156
(三)美国陪审团的发展 159
二、陪审团在其他国家(地区)的继承 160
(一)苏格兰(欧洲) 160
(二)澳大利亚(澳洲) 160
(三)纽西兰(南太平洋北澳大利亚) 163
(四)加拿大(北美洲) 164
(五)印度(亚洲) 164
(六)南非(非洲) 165
(七)日本(亚洲) 166
三、失败的教训与成功的经验 167
(一)移植后的陪审团的实施情况 167
(二)陪审团失败的原因 168
(三)陪审团成功的经验 171
第四编 对抗制的发展与当代陪审团审判之运作 175
第七章 对抗制的现代化与证据法的诞生 175
一、律师的介入与对抗制的现代化 175
二、证据规则的雏形及其发展 178
(一)证据规则的雏形 178
(二)交叉询问规则的产生 181
(三)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确立 182
(四)当代英美证据规则的法典化 184
三、当代英美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内容 186
(一)传闻证据 187
(二)意见证据 188
(三)品格证据 188
(四)相似事实 189
四、陪审团对证据规则之影响 190
五、证据规则与陪审团裁决之正当性 194
第八章 当代英美对抗制中之陪审团审判 201
一、担任陪审员的资格及陪审义务的豁免 201
二、陪审员的召集与陪审团的组成 203
(一)选拔陪审员 203
(二)抽籤 204
(三)陪审员的回避 204
(四)选举陪审团团长 206
三、陪审团审判程序 206
(一)交付程序 207
(二)法庭审判 208
(三)法官之指示 209
(四)陪审团评议 211
(五)陪审团裁决 213
(六)悬案陪审团 213
四、法官与陪审团之关系 214
(一)法律与事实之分野 214
(二)法官拒绝陪审团裁决的权力 215
(三)陪审团不理睬法官(法律)的权力 217
五、陪审员的报酬 218
六、美国死刑案件中的陪审团 219
第五编 陪审团审判之力量与未来 231
第九章 没有陪审团审判就没有对抗式诉讼——陪审团审判与其他审判程序之比较 231
序论 231
一、英美法系之法官比大陆法系之法官更加消极 232
二、英美法系之律师比其大陆法系同行更为活跃 236
三、陪审团审判为定罪设置了更多证据障碍 240
(一)英美法系存在著比大陆法系更多的排除规则 240
(二)英美法系的举证规则为控诉方实现定罪目标比大陆法系设置了更多的障碍 244
(三)全外行组成的陪审团的证据评价机制更加有利于被告人 246
四、英美法系比大陆法系之法庭审判更富于辩论风格 249
五、英美法系法官审判中对抗制因素之削弱 250
六、造成差别之原因 256
第十章 陪审团在衰退吗——当代陪审团发展趋势之解读 259
一、陪审团适用减少的趋势及其原因 259
(一)陪审团审判适用减少的趋势 259
(二)陪审团审判适用减少的原因 261
二、对陪审团的批评与对批评的评析 263
(一)对陪审团审判的批评 263
(二)对陪审团审判制度批评的评价 267
三、陪审团在部分国家的复兴 268
(一)俄罗斯 268
(二)西班牙 269
(三)日本 270
(四)南非 271
四、陪审团的力量 272
(一)陪审团仍然是放任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忠实体现者 274
(二)更高的证明要求为被告人提供了更多的保护 276
(三)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多地维护了诉讼参与人的尊严 281
(四)同位模式的法官体制从各个角度加强了英美法系法庭审判的辩论式特征 282
五、改革:英美法系陪审团的发展趋势 283
结语 287
参考文献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