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官届龄退休後之感想-如何实施良好审判 1
二、虚实之交织-请读者抱著轻松的心情来阅读 7
三、刑事法庭法官的苦恼 11
1.除了法官的人格以外,正义没有任何的保障。 11
2.「人生是走不完的路」的感慨总会随後到来。 12
3.过度正经的人,要做好真实的裁判是有点困难。 14
4.对法官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果断的毅力。 18
四、审判是不定期限的包办工作-法官不得因不定期限而松懈 21
1.祇有依赖审判官,绝对无法做到良好的审判。不论任何事都要亲自办理的,这种仔细认真的法官,是否是好法官,诚令人疑问。 23
2.吾人虽期待审判长扮演经理的角色,将分配之案件适时适切予以处理,但这不是随意的将案件予以解决,就算达成任务。 24
3.审判长对双方当事人,要坚持绝对公正的态度,要有万全的考虑以免招致任何的疑惑。 29
4.诉讼的适当和迅速,是绝不互相矛盾的。若被以前的固定观念所拘束,要理解两者的正确关系就困难了。 33
5.为了要发挥诉讼指挥之效,审判长要比要求别人更严格的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才对。 46
6.法官及其辅助者的书记官之间,彼此对于本身的职责应有瞭解,互相尊重并有人性的信赖关系。 49
五、一国是否为真正的民主国家,要看其人权在实际上如何受到保障而定-关于人权的保障,是超出以理性为基础的论理之上,并以仁爱为根据之人权感觉最重要。 53
1.对人权问题而言,若只是从观念上来考虑是有疑问的。 57
2.对维护人权而言,较重要的不只是法律理论更需有人权感觉。 60
3.如欲加深对人权问题的瞭解,则须对大众传播的态度以及一般人的意识,和多数被告所拥有的病态性格与心理,以及宣告死刑时,法官之心理状态等,也都有认识之必要。 69
4.保障基本人权与维持公共福祉,两者之概念不一定是处于矛盾对立之关系。 73
六、审判之报导和审判的批评 79
1.审判报导的正确性。 79
2.过份的审判批评。 82
七、欲使司法适当的运作,就要对司法之特殊机构有正确的认识才行。-在其他社会里不容易看到的法院之长处,如稍有差错,将会沦于重形式而忽视实质,重外观而轻视内容,重论理而不理健全的良知见识等弊端。 87
1.法庭与法院究竟都是社会的缩影。 90
2.从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之「读书论」中得到很多启示。 92
3.可能的话,希望拥有一贯的世界观与人生观。 95
4.对审判来说,没有比论理的特立独行更为危险的。 99
5.比法律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能按照事实使其活活泼泼运作的法律叡智也。 106
八、回顾日本司法文化史上的狂飙运动时代(Sturm-und Drang-Zeit)-在继续发生的案件中,因毫无前例可循,祇好从自由阔达的议论以发现新的解决途径。 117
1.就是像法院这样的审判机构,只要稍加疏忽,都有成行政官署之虞。 118
2.真正要达成可以让社会信赖之审判,就要以法院为中心,并以拥有特殊的文化气氛为理想。 120
3.我究竟是以怎样的经验进入最高法院刑事局,在那里做些什麽? 123
4.当时的最高法院事务总局究竟是怎样的状况? 127
5.我在东京地院代理刑事所长任内,在东大事件发生时,做了些什麽? 133
6.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相信法官的良知良能,同时也可以相信它。 138
九、司法行政是为审判而服务-司法行政从政者,最重要的任务是要提高第一线法官的士气,不要对他们有错误的评价。 143
1.既然身为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应认为是一件快乐而荣耀之事。 143
2.在宇都宫担任地院家庭裁判所所长时代的回忆。 147
3.札幌高等法院院长时代的回忆。 153
十、最高法院成立以前,对法院的慨叹与抗争及寻求改善的运动。 167
1.司法部部长联席会议时,东条首相的训词和细野上诉院长的抗议。 169
2.在「五月会」受到前辈的教导。 170
3.在东京刑事法庭的陪审法官时代,与同僚法官一起企划、实行之经过。 172
十一、遇到任何事就会想到老前辈的一言一语-从小野塚喜平次、三渊忠彦、田中耕太郎、栗山茂先生等之回忆谈起。 181
十二、回顾「判例时报」的卷首语「对于最高法院的期待与要求」与对此的回响。 195
1.「对于最高法院的期待与要求」的全文。 195
2.大幅刊载右述卷首语的新闻报导。 198
3.阅读有关的新闻报导後。 202
附录:「起诉状一本主义」的优劣得失 205
1.可改进职权主义的缺失。 206
2.提示证据应为先决条件。 208
3.施行制度必须考虑实际。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