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一、单行刑事法律与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立法概述 1
二、单行刑事法律对刑法的修改和补充 5
三、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对刑法的修改和补充 17
四、单行刑事法律和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的司法适用 22
第一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32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32
第二节 劫持航空器罪 35
第三节 生产、销售假药罪 40
第四节 生产、销售劣药罪 46
第五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51
第六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7
第七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罪 61
第八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67
第九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72
第十节 非法携带炸药、雷管、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罪 75
第十一节 隐匿携带炸药、雷管、枪支子弹、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罪 80
第十二节 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罪 84
第十三节 重大水污染事故罪 88
第十四节 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罪 95
第十五节 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对本章有关犯罪的修改、补充和照应性规定 100
第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一) 111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概述 111
第二节 走私罪 113
第三节 逃汇套汇罪 125
第四节 走私技术罪 130
第五节 伪劣商品犯罪概述 134
第六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37
第七节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144
第八节 违反公司法犯罪概述 148
第九节 公司登记诈欺罪 153
第十节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57
第十一节 虚假发行股票、债券罪 164
第十二节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 171
第十三节 公司清算侵害他人利益罪 175
第十四节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80
第十五节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罪 183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二) 189
第一节 金融犯罪概述 189
第二节 伪造货币罪 192
第三节 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罪 199
第四节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换取货币罪 205
第五节 走私伪造的货币罪 210
第六节 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罪 217
第七节 变造货币罪 222
第八节 非法设立金融机构罪 225
第九节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228
第十节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232
第十一节 非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236
第十二节 非法发放贷款罪 239
第十三节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243
第十四节 非法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资信证明罪 250
第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三) 254
第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概述 254
第二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56
第三节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63
第四节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69
第五节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73
第六节 虚开可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发票罪 278
第七节 伪造、出售伪造的可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发票罪 282
第八节 偷税罪 286
第九节 抗税罪 294
第十节 妨碍追缴税款罪 301
第十一节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 306
第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四) 313
第一节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概述 313
第二节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 315
第三节 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322
第四节 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 326
第五节 侵犯著作权罪 330
第六节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339
第七节 假冒专利罪 344
第八节 非法采矿罪 348
第九节 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50
第十节 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对本章有关犯罪的修改、补充和照应性规定 354
第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362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362
第二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 365
第三节 绑架妇女、儿童罪 371
第四节 绑架勒索罪 376
第五节 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382
第六节 强迫他人卖淫罪 386
第七节 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对本章有关犯罪的修改、补充和照应性规定 390
第七章 侵犯财产罪 400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400
第二节 贪污罪 402
第三节 挪用公款罪 415
第四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429
第五节 隐瞒不报境外存款罪 433
第六节 侵占罪 436
第七节 挪用资金罪 441
第八节 集资诈骗罪 445
第九节 贷款诈骗罪 449
第十节 票据诈骗罪 454
第十一节 信用证诈骗罪 460
第十二节 信用卡诈骗罪 465
第十三节 保险诈骗罪 471
第十四节 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对本章有关犯罪的修改、补充和照应性规定 478
第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 490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490
第二节 毒品犯罪概述 495
第三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98
第四节 非法持有毒品罪 509
第五节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514
第六节 容留他人吸毒并出售毒品罪 521
第七节 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 526
第八节 强迫他人吸毒罪 532
第九节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536
第十节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540
第十一节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546
第十二节 窝藏毒品、毒赃罪 552
第十三节 掩饰、隐瞒毒赃性质和来源罪 556
第十四节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560
第十五节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565
第十六节 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罪 569
第十七节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倒卖出入境证件罪 572
第十八节 偷越国(边)境罪 574
第十九节 国家工作人员私放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576
第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二) 579
第一节 走私淫秽物品罪 579
第二节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584
第三节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590
第四节 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罪 594
第五节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598
第六节 组织他人卖淫罪 602
第七节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 608
第八节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 613
第九节 传播性病罪 617
第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三) 623
第一节 传授犯罪方法罪 623
第二节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628
第三节 窝藏罪、包庇罪 635
第四节 侮辱国旗国徽罪 641
第五节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649
第六节 伪造、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653
第七节 制造、修理、销售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罪 657
第八节 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罪 661
第九节 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罪 664
第十节 妨害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668
第十一节 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罪 672
第十二节 买卖、伪造、变造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罪 675
第十三节 买卖烟草专卖许可证件和准运证罪 678
第十四节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罪 681
第十五节 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对本章有关犯罪的修改、补充和照应性规定 684
第十一章 渎职罪 705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705
第二节 受贿罪 708
第三节 商业受贿罪 723
第四节 行贿罪 727
第五节 泄露国家秘密罪 735
第六节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740
第七节 徇私舞弊罪 744
第八节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754
第九节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 758
第十节 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对本章有关犯罪的修改、补充和照应性规定 761
附 新罪名一览表 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