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1
第一节 民事诉讼 1
一、民事纠纷 1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1
三、民事诉讼 2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2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2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3
三、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3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3
五、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4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6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6
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6
二、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6
三、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7
四、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7
五、辩论原则 8
六、诚实信用原则 8
七、处分原则 10
八、检察监督原则 10
九、支持起诉原则 11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11
一、合议制度 11
二、回避制度 12
三、公开审判制度 14
四、两审终审制度 14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16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16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16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 17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17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17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18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19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法律事实 19
一、民事诉讼中的法律事实的概念 19
二、民事诉讼中的法律事实的种类 20
第四章 诉权与诉 21
第一节 诉权 21
第二节诉 22
一、诉的概念与特征 22
二、诉的要素 22
三、诉的种类 24
第三节 反诉 26
一、反诉的概念与特征 26
二、反诉的条件 27
三、反诉与反驳 29
四、反诉的审理 30
第四节 诉的合并与分离 30
一、诉的合并 30
二、诉的分离 31
第五章 主管与管辖 32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主管 32
一、民事诉讼主管概述 32
二、民事诉讼主管的标准 32
三、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 32
四、法院主管与其他机关、社会组织解决民事纠纷的关系 33
第二节 管辖概述 34
一、管辖的概念 34
二、管辖的分类 34
三、专门法院的管辖 35
第三节 级别管辖 35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与依据 35
二、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6
第四节 地域管辖 38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与依据 38
二、一般地域管辖 38
三、特殊地域管辖 39
四、专属管辖 43
五、共同管辖、选择管辖与合并管辖 44
六、协议管辖 44
第五节 裁定管辖 46
一、移送管辖 46
二、指定管辖 48
三、管辖权转移 49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 50
一、管辖权异议的概念 50
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50
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51
第六章 当事人 53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53
一、当事人的概念和特征 53
二、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54
三、当事人适格 58
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 59
五、当事人的变更 60
第二节 共同诉讼人 61
一、共同诉讼概述 61
二、共同诉讼人概述 62
三、必要共同诉讼人 62
四、普通共同诉讼人 68
第三节 诉讼代表人 70
一、代表人诉讼制度概述 70
二、诉讼代表人概述 71
三、代表人诉讼的种类 72
四、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 73
第四节 公益诉讼 74
一、公益诉讼的理解 74
二、消费者公益诉讼 75
三、环境公益诉讼 75
四、公益诉讼的一般性程序规定 75
第五节 第三人 77
一、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 77
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77
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79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83
第七章 诉讼代理人 86
第一节 诉讼代理人概述 86
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86
二、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86
三、民事诉讼代理制度的作用 87
第二节 法定诉讼代理人 88
一、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 88
二、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88
三、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89
四、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 89
第三节 委托诉讼代理人 90
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与特征 90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91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和诉讼地位 91
四、委托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92
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据 94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94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 94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 94
第二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96
一、书证 96
二、物证 98
三、视听资料 98
四、电子数据 99
五、证人证言 100
六、当事人陈述 103
七、鉴定意见 104
八、勘验笔录 107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108
一、本证与反证 108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109
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110
第四节 证据保全 111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意义 111
二、证据保全的条件 111
三、证据保全的程序 112
四、证据保全的方法 113
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明 114
第一节 证明对象 114
一、证明对象概述 114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114
三、无须证明的事实 115
第二节 证明责任 119
一、证明责任概述 119
二、证明责任的分配 119
三、证明责任分配的例外规定 121
四、法院裁量证明责任的负担 124
第三节 证明标准 125
一、证明标准概述 125
二、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125
第四节 证明程序 126
一、举证期限 126
二、证据交换 127
三、证据的收集 128
四、质证 130
五、认证 131
第十章 期间与送达 133
第一节 期间 133
一、期间的概念 133
二、期间的种类 134
三、期间的计算 134
四、期间的耽误和顺延 134
五、期日 135
第二节 送达 136
一、送达的概念 136
二、送达方式 137
三、送达回证及其效力 139
第十一章 法院调解 141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141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与特征 141
二、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诉讼和解的区别 142
三、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143
第二节 法院调解原则 143
一、自愿原则 144
二、合法原则 144
三、调解保密原则 144
第三节 法院调解程序 145
一、法院调解的开始 145
二、法院调解的进行 145
三、法院调解的结束 145
第四节 调解协议、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 146
一、调解协议与调解书 146
二、法院调解的效力 148
第十二章 保全与先予执行 150
第一节 保全 150
一、财产保全 150
二、行为保全 155
第二节 先予执行 156
一、先予执行的概念 156
二、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156
三、先予执行的条件 157
四、先予执行的程序 157
第十三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159
第一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概述 159
一、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的概念 159
二、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的性质 159
三、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的意义 160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种类 161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161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161
第三节 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163
一、拘传及其适用 163
二、训诫及其适用 163
三、责令退出法庭及其适用 163
四、罚款及其适用 164
五、拘留及其适用 164
第十四章 诉讼费用 165
第一节 诉讼费用概述 165
一、诉讼费用的概念 165
二、人民法院征收诉讼费用的意义 165
三、诉讼费用的交纳范围 166
第二节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167
一、案件受理费交纳标准 167
二、申请费交纳标准 168
第三节 诉讼费用管理 169
一、诉讼费用的预交 169
二、诉讼费用的预交期限 169
三、诉讼费用的移交和退还 170
四、诉讼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170
第四节 诉讼费用负担 171
一、诉讼费用的负担办法 171
二、诉讼费用负担的复核和更正 172
第五节 司法救助 173
一、司法救助的适用情形 173
二、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 173
第十五章 普通程序 175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175
一、普通程序的概念 175
二、普通程序的特征 175
第二节 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176
一、起诉与受理 176
二、审理前准备 180
三、开庭审理 182
四、审限 185
第三节 撤诉和缺席判决 185
一、撤诉 185
二、缺席判决 186
第四节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187
一、延期审理 187
二、诉讼中止 188
三、诉讼终结 188
第五节 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规定 189
一、环境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 189
二、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 189
三、环境公益诉讼的管辖 190
四、环境公益诉讼请求及其释明 190
五、环境公益诉讼的证据收集以及证明责任 191
六、环境公益诉讼的调解与和解 191
七、环境公益诉讼的再起诉处理 191
八、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私益诉讼的关系 192
九、对社会组织牟取经济利益的处理 192
第十六章 简易程序 193
第一节 简易程序概述 193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193
二、简易程序的特点 193
三、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94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195
一、起诉与答辩 195
二、审理前准备 196
三、开庭审理 197
四、宣判 197
五、裁判文书的制作 198
六、小额诉讼程序 199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202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202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202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202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203
一、上诉的提起 203
二、上诉的受理 206
三、上诉的撤回 206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207
一、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208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208
三、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和审理地点 209
四、上诉案件的调解 210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211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211
二、对不应受理案件的处理 212
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原审原告撤回起诉的处理 213
四、二审裁判的法律效力 213
五、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214
第十八章 特别程序 215
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述 215
一、特别程序的概念与特点 215
二、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216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 217
一、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 217
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 217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程序 218
一、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概念 218
二、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程序 218
三、失踪人财产的管理 219
四、失踪人重新出现后的处理 219
第四节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程序 219
一、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概念 219
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程序 219
三、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220
四、公民重新出现后的处理 220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 220
一、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概念 220
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 221
三、判决的撤销 222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 222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 222
二、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 222
三、财产所有人出现后的处理 223
第七节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程序 223
一、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223
二、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程序 224
第八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程序 225
一、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25
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程序 226
第十九章 审判监督程序 229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229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229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229
第二节 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 230
一、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230
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 231
三、重审、提审与再审的比较 231
第三节 基于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的再审 232
一、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引起的审判监督程序 232
二、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引起的审判监督程序 236
第四节 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 237
一、申请再审的概念 237
二、申请再审的条件与范围 237
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受理、审查与处理 238
四、人民法院对申请再审案件的审理 240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240
一、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和审理方式 240
二、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242
三、再审案件的处理 243
四、再审案件的调解 244
五、再审程序中的特殊处理 244
六、案外人申请再审及其处理 245
第二十章 督促程序 246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246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 246
二、督促程序的特点 246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247
一、支付令的申请 247
二、受理 247
第三节 支付令的发出与效力 248
一、驳回申请 248
二、支付令的发出 248
三、支付令的效力 248
第四节 支付令异议和督促程序的终结 249
一、支付令异议 249
二、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249
三、督促程序的终结 250
四、支付令的撤销 250
第二十一章 公示催告程序 252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252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252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252
三、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253
第二节 公示催告申请的提起和受理 253
一、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253
二、公示催告申请的管辖法院 254
三、公示催告申请的受理 254
第三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254
一、止付与公告 254
二、申报权利 255
第四节 除权判决 255
一、除权判决的概念 255
二、除权判决的作出 255
三、除权判决的法律效力 256
四、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救济 256
第二十二章 民事裁判 258
第一节 民事裁判概述 258
第二节 民事判决 258
一、民事判决的概念和种类 258
二、民事判决的内容 260
三、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 260
第三节 民事裁定 260
一、民事裁定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260
二、民事裁定的内容 261
三、民事裁定的效力 262
第四节 民事决定 262
一、民事决定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262
二、民事决定的内容 263
三、民事决定的效力 263
第二十三章 执行程序 264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264
一、执行和执行程序 264
二、执行的原则 265
三、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265
第二节 执行开始 276
一、申请执行 276
二、移送执行 276
第三节 执行措施 277
一、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277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277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277
四、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281
五、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281
六、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282
七、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282
八、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282
九、强制被执行人支付延期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282
十、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 283
十一、参与分配 283
十二、对特殊标的的执行措施 284
十三、保障性执行措施 285
第四节 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 287
一、执行中止 287
二、执行终结 287
第二十四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289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289
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289
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289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291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291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及处理 291
第三节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与送达 293
一、涉外民事诉讼期间 293
二、涉外民事诉讼送达 294
第四节 司法协助 295
一、司法协助的概念 295
二、司法协助的根据 295
三、一般司法协助 296
四、特殊司法协助 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