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
第二章 个人的国际法地位问题之法理争议与国际实践 5
第三章 从国联和联合国之国际人权法体系研究个人之国际法权利问题 9
第一节 从保障少数民族到确认个人的人权与自由 9
第二节 「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 15
第一款 「联合国宪章」的人权条款 15
第二款 「世界人权宣言」 16
第三节 联合国的人权法典 19
第一款 个人的公民暨政治权利 21
第二款 「公民暨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一任择议定书」:人权委员会的权限 25
第三款 「公民暨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二任择议定书」:废除死刑 27
第四款 个人的经济、社会暨文化权利 28
第五款 禁止种族歧视 30
第六款 反对刑求 34
第七款 联合国大会之「发展权宣言」 35
第四节 特类个人之国际人权法 37
第一款 妇女个人的国际人权法 38
第二款 儿童个人的国际人权法 43
第一项 儿童国际人权公约之制定 43
第二项 缔约国在儿童人权公约下的义务 44
第三项 儿童人权公约的执行机制 45
第三款 难民个人的国际人权法 46
第一项 「难民」的意义及其人权法之发展 46
第二项 难民个人的义务和权利与自由 48
第三项 难民国际人权法之执行及监督机制 50
第四款 无国籍人之国际人权法 51
第一项 无国籍情况之发生与无国籍人之权利法典 51
第二项 无国籍人与难民权利法典之比较 54
第五款 其他特类个人之国际人权法 55
第五节 联合国人权法典之检讨 58
第四章 从区域性国际人权法体系研究个人的国际法权利问题 62
第一节 从欧洲国际人权法体系研究个人之国际法权利 62
第一款 欧洲国际人权法体系之发展与建构 62
第二款 欧洲国际人权法体系所保障的个人国际法权利 69
第三款 欧洲第一、二代人权法规及其执行机制之比较 73
第二节 从美洲国际人权法体系研究个人之国际法权利 78
第一款 美洲国际人权法体系之发展 78
第二款 美洲国际人权法体系所保障的个人国际法权利 80
第三款 美洲国际人权法体系之保障机制 83
第三节 从非洲国际人权法体系研究个人之国际法权利 84
第一款 非洲国际人权法体系之发展 84
第二款 「非洲人权及民族权宪章」之分析 86
第三款 非洲国际人权法之执行 90
第四节 三洲与联合国国际人权法体系之比较 93
第五节 人权的贬损问题 96
第一款 相关问题的源起 96
第二款 联合国、欧洲、美洲等国际人权法贬损条款之比较分析 97
第三款 非洲个人权利与自由之限制 101
第五章 从国际人权法体系研究个人向国际机构或法庭申诉的行为能力问题 104
第一节 从传统国际法探讨个人在国际法庭的诉讼能力问题 104
第二节 各国际人权法体系下的执行机制之综合比较 118
第三节 联合国国际人权法体系下的个人申诉能力 124
第四节 区域性国际人权法体系下的个人申诉能力 128
第一款 欧洲和美洲国际人权法体系下的个人申诉制度之比较 128
第二款 欧洲国际人权法机制之实践与个人申诉能力 133
第一项 欧洲人权委员会之实践与个人申诉能力 133
第二项 欧洲人权法院之实践与个人申诉能力 135
第三款 美洲国际人权法机制之实践与个人申诉能力 141
第四款 非洲人权法机制之实践与个人申诉能力 146
第六章 亚洲国际人权法问题之检讨 148
第一节 亚洲人权法制的现状 148
第二节 亚洲国家与国际人权法典 149
第一款 亚洲国家与「经济、社会暨文化权利国际盟约」 150
第二款 亚洲国家与「公民暨政治权利国际盟约」 151
第三款 亚洲国家与「公民暨政治权利国际盟约任择议定书」 152
第四款 亚洲国家与「公民暨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二任择议定书」 153
第五款 亚洲国家与「国际反对种族歧视公约」 154
第六款 亚洲国家与「国际反对刑求公约」 155
第七款 亚洲国家与「消除妇女歧视公约」 156
第八款 亚洲国家与「儿童权利公约」 158
第九款 亚洲国家与「难民」及「无国籍人」地位公约 161
第三节 亚洲国家与国际人权法典之执行机制 163
第一款 前言 163
第二款 以人权条约为基础的执行机关与亚洲国家 165
第三款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与亚洲国家 166
第四款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与亚洲国家 168
第四节 结语 169
第七章 从国际人道法研究个人的国际法义务与责任问题 173
第一节 国际人道法与废战运动 173
第二节 国际人道法的发展 177
第一款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发展:海牙法体系 177
第二款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发展:「日内瓦公约」体系 178
第三款 强大杀伤武器之禁止 180
第四款 结语 184
第三节 国际人道法在国际军事法庭之适用 184
第一款 「凡尔赛和约」的尝试 185
第二款 纽伦堡和东京国际军事法庭的宪章与判决书及其对国际人道法发展之影响 187
第一项 两法庭设置根据及任务之比较 187
第二项 两法庭的组织及管辖范围之比较 188
第三项 两法庭实践之比较 191
第四项 从两法庭的宪章及判决书析论个人国际法义务和责任之法理问题 193
第五项 战时犯罪行为之辩护 202
第三款 结语:个人责任原则之编纂及其影响 204
第四节 从前南斯拉夫及卢安达两国际刑事法院之规约及实践研究个人的国际法义务和责任 206
第一款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院之创立 206
第二款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院之管辖权 207
第三款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院之组织 210
第四款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院之独立性格 211
第五款 卢安达国际刑事法院与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院之比较 212
第六款 卢安达国际刑事法院与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院之实践 215
第七款 结语:两法院之改革拟议 222
第八章 从国际刑法研究个人之国际法义务问题 226
第一节 海盗罪 227
第二节 残害人群罪 231
第三节 劫机等空中犯罪行为 236
第一款 「东京公约」 237
第二款 「海牙公约」 238
第三款 「蒙特娄公约」 240
第四款 制止空中犯罪之其他措施 241
第四节 国际恐怖罪行 245
第五节 对「受国际保护人员」之侵害罪 248
第六节 劫持人质罪 253
第七节 种族隔离罪 260
第八节 佣兵罪 262
第九节 国际非法贩毒罪 265
第十节 危害海上航行安全及大陆礁层固定平台安全罪 274
第十一节 国际刑事犯之引渡与人权 282
第一款 概说 282
第二款 国际人权法在引渡程序中的适用效力 283
第三款 在引渡程序中具有决定性的人权 285
第四款 结语 289
第九章 「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罪法典」与个人的国际法地位 291
第一节 前言 291
第二节 「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罪法典」之编纂 292
第一款 第一阶段的编纂绩效 292
第二款 第二阶段的编纂绩效 294
第三款 第三阶段的编纂绩效 295
第三节 「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罪法典」之法理分析 298
第一款 个人的国际刑事犯罪行为 299
第二款 个人的国际刑事责任原则 299
第三款 个人国际罪行之管辖机制 302
第四款 若不引渡即须起诉原则 305
第五款 司法保障原则 306
第六款 国际刑罚不溯既往原则 308
第七款 辩护之受理与减刑因素之考量 309
第八款 「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罪法典」之适用范围 310
第四节 结语 312
第十章 常设国际刑事法院与个人之国际法地位 315
第一节 「常设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之制定沿革 315
第一款 关于创立国际刑事法院的早期拟议 315
第二款 国际法委员会与「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原始草案之拟议 316
第三款 联大与「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最后草案 319
第二节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之谈判 320
第三节 国际刑事法院之机制 323
第一款 机制要旨 323
第二款 国际刑事法院之组织与行政 324
第四节 国际刑事法院之管辖权 327
第一款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 327
第二款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所受之限制 330
第三款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所适用之程序法 332
第四款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所适用之实体法 335
第五款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应遵循之刑法一般原则 336
第五节 国际刑事法院对规约非缔约国国民罪行之管辖权问题 339
第六节 结语 342
第十一章 结论 345
参考资料 358
主要判例索引 377
一般索引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