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敢问刑法学的“经络”问题 1
上篇 犯罪论体系的基本理论 6
第一章 犯罪论的体系意义 6
第一节 犯罪论的认识阶段 6
第二节 规范权力 14
第三节 规范标准 19
第二章 两个基本体系的区别点 24
第一节 事实判断需要犯罪构成 价值评价需要犯罪生成 24
第二节 事实意义&价值意义 30
第三节 静态&动态 32
第四节 要件&整体 35
中篇 犯罪构成体系 44
第三章 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相统一 44
第一节 主客观相统一:犯罪构成的标准 44
第二节 主客观相统一的价值分析 48
第三节 事实价值 54
第四节 统一于事实关系 61
第四章 犯罪构成的性质和结构 68
第一节 事实表达价值 68
第二节 事实入罪的要件 70
第三节 主客观化主客体 75
第四节 价值修正事实 81
第五节 一元双层的犯罪构成 89
第五章 法学研究的类型方法——以主观罪过为视角的展开 90
第一节 类型方法的体系意义 90
第二节 部分事实:类型方法的性质 94
第三节 事实相似原理 100
第四节 类型体系 107
第五节 类型与类推 114
第六节 类型优劣如何被体系放大、选择 119
第六章 犯罪是这样构成的——以主观罪过为视角的展开 123
第一节 故意类型 123
第二节 罪过类型 130
第三节 过失类型 132
第四节 纵向修正罪过 139
第五节 横向修正罪过 142
第七章 出法益入社会危害性 147
第一节 出事实入价值 147
第二节 出(行为人)主观法益入(社会)主体利益 155
第三节 出行为时法益入过程利益 160
第四节 出立法法益入司法利益 164
下篇 犯罪生成体系 172
第八章 犯罪生成的主客体相统一 172
第一节 统一于评价性价值关系 172
第二节 主客体相统一的理论意义 183
第三节 行为人危险 189
第四节 犯罪生成的主体间性 194
第九章 犯罪生成的理论构造 198
第一节 犯罪论结构 198
第二节 主客体化主客观 203
第三节 因果关系 209
第四节 共同犯罪 214
第五节 其他手段与简单罪名 222
第六节 犯罪发展阶段与罪数 228
第十章 犯罪是这样生成的 234
第一节 因目的的生成 234
第二节 关系思维导致的生成 238
第三节 主体思维导致的生成 243
第四节 因客体导致的生成 246
第五节 犯罪生成循环 246
第十一章 犯罪生成的制度配套 249
第一节 社会稳定的生成意义 249
第二节 以刑生罪的生成意义 255
第三节 犯罪控制模式的生成意义 264
第四节 价值事实的生成意义 270
第十二章 杀人罪基本体系分析 276
第一节 杀人罪的价值解构 276
第二节 事实杀人体系 281
第三节 价值杀人体系 286
第四节 杀人罪基本体系概念 293
第五节 杀人罪基本体系等级 297
参考文献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