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章 检察机构 5
第一节 民国时期检察机构 5
第二节 建国后检察机构 8
第三节 检察室 13
第二章 刑事检察 35
第一节 民国时期刑事检察活动 36
第二节 侦查监督 50
第三节 审判监督 97
第四节 立案监督和死刑临场监督 107
第三章 经济检察 114
第一节 反贪污贿赂 114
第二节 查处其他经济犯罪案件 127
第四章 法纪检察 131
第一节 查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犯罪案件 131
第二节 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其他法纪犯罪案件 141
第五章 监所检察 145
第一节 民国时期监所巡察监督 145
第二节 执法监督 147
第三节 惩治再犯罪 162
第四节 办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控告申诉 166
第六章 控告申诉检察 170
第一节 接待和受理 170
第二节 办理案件 178
第七章 民事行政检察 190
第一节 民事行政检察的历史沿革 190
第二节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193
第三节 其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197
第八章 检察管理与服务 203
第一节 法律政策研究 203
第二节 检察技术 206
第三节 法制宣传 208
第四节 司法警察 210
第五节 机关事务管理 211
第六节 人事制度和队伍建设 213
大事记要 220
附录 242
后记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