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实用问答》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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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王尚新,雷建斌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2
  • ISBN:9787510904226
  • 页数:412 页
图书介绍:2012年3月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1996年《刑事诉讼法》进行了较大范围、较多内容的修改,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对普通公众的权益维护及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执法办案都将产生深远影响。为帮助法律工作者及普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地理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写了本书,全书采用问答的方式,涵盖刑事诉讼中数百个法律理解与适用问题,尤其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内容进行了深入、全面讲解。本书具有权威性、实用性等特点,便于读者及时学习掌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根据自己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快速找到解答。

一、修改背景 1

1.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是什么? 1

2.如何理解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2

3.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是什么? 3

4.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是如何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 3

二、任务、管辖、回避 5

5.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有何重要意义? 5

6.如何全面理解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5

7.为什么要强调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 7

8.为什么要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管辖范围? 9

9.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能否以及如何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11

三、辩护与代理 14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从什么时候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14

11.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在什么时候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16

1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吗? 17

13.为什么要规定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案机关? 18

14.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是如何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的? 19

1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20

16.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对辩护人责任的规定作了哪些修改,为什么这样修改? 22

17.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有哪些职责和权限? 24

18.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吗?会见和通信是否需要经过许可? 27

19.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30

20.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可以做哪些事?有关机关可以监听会见过程吗? 31

21.对辩护律师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有什么规定? 33

22.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的阅卷范围作了哪些修改? 34

23.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从什么时间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35

24.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提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的,辩护人可以怎么办? 36

25.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证据,应当交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吗? 38

26.为什么删去辩护律师等人员“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的规定? 40

27.追究辩护律师伪证罪在程序上有何特别规定,为什么要增加这样的规定? 40

28.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吗? 42

29.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吗? 44

四、证据 46

30.为什么要修改证据的概念? 46

31.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种类作了哪些补充和调整? 47

32.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为何增加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 48

33.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50

34.实践中理解和掌握举证责任的分配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50

35.如何理解增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规定的意义? 51

36.刑事诉讼法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收集证据提出了哪些要求? 52

37.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54

38.为什么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对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的规定? 55

39.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如何认定“证据确实、充分”? 55

40.为什么要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57

41.哪些非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为什么不规定非法收集的物证、书证一律予以排除? 58

42.为什么要规定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时都应当排除非法证据? 59

43.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应当如何进行调查和处理? 60

44.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应当如何启动? 61

45.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吗? 63

46.法庭审判过程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64

47.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时,侦查人员需要出庭说明证据收集的有关情况吗? 65

48.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后,法庭对有关证据应当如何处理? 66

49.证人证言怎样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应当如何处理? 67

50.为什么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规定?规定了哪些内容? 69

51.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司法机关予以保护? 71

52.如何在经济上解决证人作证的后顾之忧,促使证人积极履行作证义务? 72

五、强制措施 74

53.为什么对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要分别规定不同的适用条件? 74

54.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作了哪些修改? 75

55.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是如何强化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的? 77

56.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对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作了哪些修改?为什么? 78

57.如何理解和掌握修改后的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新增加的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的规定? 79

58.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具体包括哪些证件?为什么对取保候审要增加“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的规定? 81

59.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哪些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有选择地要求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的规定? 82

60.如何理解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的规定中的“特定”的含义? 83

61.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哪些处理措施? 84

62.能否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具体如何执行? 85

63.决定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应当考虑哪些因素?为什么增加这方面的规定? 86

64.提供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人到哪里去交纳保证金? 88

65.什么情况下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89

66.刑事诉讼法对领取退还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方式作了什么修改?如何根据规定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89

67.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监视居住的性质发生了什么变化? 91

68.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93

69.监视居住由哪个机关执行? 95

70.对监视居住的执行处所,刑事诉讼法作了哪些修改完善,为什么? 96

71.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97

7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要通知家属?如何通知? 99

7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委托辩护人? 99

74.人民检察院能否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100

75.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要折抵刑期吗?为什么要作这一规定? 100

76.刑事诉讼法对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作了哪些修改?为什么? 102

77.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在实践中如何具体理解和执行这些规定? 103

78.对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如何处理? 105

79.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增加规定了哪些监督考察措施?实践中如何理解和执行? 106

80.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条件作了哪些修改,为什么要作这些修改? 107

81.如何理解和掌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条件的规定? 109

82.为什么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113

83.刑事诉讼法对拘留后通知家属的规定作了哪些修改与完善? 114

84.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发现被拘留人不应当拘留的,应当如何处理? 116

85.为什么增加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时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规定?实践中如何理解和执行? 117

86.为什么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 120

87.刑事诉讼法对逮捕后通知家属的规定作了哪些修改?主要考虑是什么? 121

88.为什么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检察机关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122

89.检察机关继续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如何处理? 123

90.刑事诉讼法对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作了哪些修改与完善?对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124

91.为什么增加规定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能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125

92.为什么将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修改为“法定期限届满”?实践中如何掌握这一规定? 127

六、附带民事诉讼 130

93.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30

94.刑事诉讼法对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措施作了哪些完善?主要考虑是什么? 131

95.为什么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如何理解和执行? 133

七、期间 136

96.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期间届满日期的计算作了哪些完善?有何重要意义? 136

八、侦查 137

97.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可以申诉或者控告?司法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137

98.为什么要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141

99.传唤和讯问犯罪嫌疑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侦查人员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吗? 142

100.在哪种情况下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为什么要作这样的规定? 143

101.为何要规定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144

102.为什么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告知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 144

103.为什么要建立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145

104.哪些案件要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录音录像有哪些具体要求? 146

105.为什么要删去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规定? 147

106.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哪些地点进行?刑事诉讼法对询问证人的地点作了哪些新规定? 148

107.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什么证件? 150

108.侦查人员应当如何进行人身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和采集生物样本吗? 150

109.进行侦查实验应当遵守哪些规定?为什么增加制作侦查实验笔录的规定? 153

110.刑事诉讼法对单位和个人交出有关证据的义务有什么修改? 154

111.刑事诉讼法为什么增加查封措施? 155

112.对哪些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 155

113.应当如何管理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 156

114.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57

115.对哪些财产可以进行查询、冻结?查询、冻结要遵守哪些要求? 157

116.刑事诉讼法对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有哪些要求? 159

117.为什么要删去关于对有争议的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的规定? 160

118.为什么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 161

119.为什么要在侦查一章中增加技术侦查措施一节? 162

120.公安机关对哪些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163

121.人民检察院对哪些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164

122.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165

123.技术侦查措施批准决定应当包括那些内容? 166

124.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66

125.为什么要规定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这两种侦查措施? 168

126.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隐匿身份实施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169

127.刑事诉讼法对隐匿身份实施侦查规定了哪些禁止性要求? 169

128.在哪些情况下可实施控制下交付? 170

129.采取技术侦查、隐匿身份侦查等措施收集的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吗? 170

130.对采取技术侦查、隐匿身份侦查等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有哪些特殊规定? 171

131.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况增加了哪些规定,执行中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172

132.为什么要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173

133.在案件侦查终结前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74

134.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发现被拘留人不应当拘留的,应当如何处理? 174

135.人民检察院对自侦案件中拘留的人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为何要延长决定逮捕的时间? 175

九、提起公诉 176

136.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应当听取哪些人的意见? 176

137.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可能存在非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如何处理?这样修改有何意义? 178

138.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移送的材料范围作了哪些修改,是怎样考虑的? 179

139.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要增加这一规定? 180

十、一审程序 181

140.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条件作了哪些修改?为什么要作这些修改? 181

141.开庭前人民法院要做哪些准备工作?为什么要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前的准备程序? 182

142.为什么在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中增加规定涉及商业秘密案件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为什么删除刑事诉讼法原第一百五十二条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 184

143.如何理解和适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规定? 185

144.为什么规定对于所有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186

145.哪些情况下证人、鉴定人必须出庭?人民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出庭作证?为什么要对证人、鉴定人及警察的出庭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188

146.为什么要规定强制证人到庭制度,什么情况下不能强制证人到庭? 191

147.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以及出庭后拒绝作证的证人如何处理,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92

148.如何理解、适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可以在庭外调查核实证据的规定? 192

149.为什么要规定可以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其出庭作证适用哪些规定? 194

150.为什么要专门规定法庭审理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195

151.刑事诉讼法在判决书送达方面作了哪些修改? 196

152.判决书由哪些人署名? 198

153.对人民法院延期审理的情形作了哪些修改? 199

154.为什么要规定中止审理制度,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审理? 200

155.中止审理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如何处理? 201

156.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案件第一审审理期限作了哪些修改?是怎样考虑的?实践中应当如何理解与适用? 202

157.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3

十一、简易程序 205

158.刑事诉讼法对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范围作了哪些调整?为什么这么调整? 205

159.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6

160.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吗? 207

161.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为什么? 208

16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形式是什么? 209

16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庭吗? 211

16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做哪些工作?为什么作这样的规定? 212

16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庭审时有哪些权利? 213

166.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哪些普通程序规定的限制?出于何种考虑? 214

167.刑事诉讼法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16

十二、二审程序 218

168.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案件,必须进行开庭审理?为什么这样规定? 218

169.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进行哪些程序? 220

170.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参加第二审案件的审理作了哪些规定?为什么要规定人民检察院的阅卷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221

17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后又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如何处理,能否再发回重审? 223

17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规定? 225

173.刑事诉讼法对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作了哪些修改,是怎样考虑的?实践中应当如何理解与适用? 227

174.刑事诉讼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的处理程序作了哪些完善? 230

175.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如何处理? 232

十三、死刑复核程序 235

176.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对案件作出哪些处理?为什么要增加这些规定? 235

177.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是否需要讯问被告人和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为什么要增加这一规定? 236

178.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案件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作了哪些规定?为什么增加这一规定? 237

十四、审判监督程序 238

179.刑事诉讼法对申请案件决定重新审判的条件作了哪些补充、完善? 238

180.为什么要在“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再审条件中增加“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的限制?如何理解、适用修改后的规定? 239

181.为什么增加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应当再审的规定?如何理解、适用修改后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239

182.为什么增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再审的情形?实践中如何理解、适用? 241

183.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哪个法院审理?为什么这么规定? 241

184.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应当如何理解、适用? 243

185.为什么规定对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245

186.再审案件中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由谁决定?为什么这么规定? 245

187.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能否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为什么这么规定? 246

十五、执行程序 248

188.刑事诉讼法对罪犯交付执行的程序作了哪些修改? 248

189.对监禁刑罚的执行,各执行机关之间是如何分工的?为什么要这样划分? 249

190.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上与原刑事诉讼法有哪些变化? 250

191.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和批准程序是什么? 253

192.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如何进一步强化了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机制? 254

193.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收监执行?收监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257

194.在哪些情况下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259

195.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 260

196.为什么改变管制、宣告缓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方式,规定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261

197.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应当由谁执行?执行期满的,应当如何解除? 263

198.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依法应当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应当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如何对减刑、假释进行监督? 264

十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266

199.为什么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第五编“特别程序”? 266

200.为什么在刑事诉讼法中专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267

201.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遵循什么原则? 268

202.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270

203.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如何提供法律援助? 271

204.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如何进行社会调查?为什么增加这一规定? 272

205.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逮捕措施和进行羁押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273

206.刑事诉讼法对讯问、审判未成年人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规定作了哪些修改?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如何处理? 275

207.讯问、审判时到场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享有哪些权利,可以进行哪些诉讼活动? 276

208.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注意什么事项? 278

209.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遵守什么规定? 278

210.为什么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278

211.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279

212.公安机关、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280

213.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280

214.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由谁进行监督考察? 281

215.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如何计算? 281

216.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281

217.哪些情况下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282

218.对考验期满,没有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情形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如何处理? 284

219.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原则作了哪些修改和完善? 284

220.什么情况下应当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何意义? 285

221.犯罪记录封存有哪些例外? 286

222.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关程序,在特别程序一章中没有规定的应当如何处理? 287

十七、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88

223.为什么要规定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88

224.公诉案件的和解与自诉案件的和解有哪些区别? 289

225.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应满足哪些条件? 289

226.哪些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和解程序?为什么这样规定? 290

227.在公诉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如何达成和解?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进行审查? 291

228.当事人和解的,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293

十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293

229.为什么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296

230.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适用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297

231.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符合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299

232.人民法院在审理违法所得的没收申请时是否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300

233.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301

234.人民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如何进行审理? 302

235.人民法院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后应当如何作出处理? 303

236.人民检察院、利害关系人对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不服的怎么办? 305

237.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终止没收违法所得的审理程序? 305

238.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如何处理? 306

十九、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308

239.为什么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308

240.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决定强制医疗? 309

241.为什么规定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决定? 310

24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应当如何处理? 311

243.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312

244.人民法院怎么审理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如何保障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13

245.对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的期限是多少? 315

246.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316

247.什么机构负责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 317

248.如何解除强制医疗?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吗? 317

249.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程序如何进行监督? 318

二十、实施日期 320

250.为什么规定本次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320

附录: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3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修正) 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