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家事裁判制度总论 3
第一章 家事裁判制度基本理论 3
第一节 家事裁判制度概述 3
一、家事纠纷与家事纠纷解决 3
二、家事裁判制度的概念及其与其他相关程序的关系 9
三、家事裁判制度的适用范围 13
第二节 设立家事裁判制度的理论依据 21
一、由于家事案件的标的特殊,审理家事案件程序应有别于通常诉讼程序 21
二、家事纠纷涉及社会利益,家事裁判需要更多的干预 23
三、从司法效率和质量的角度考虑,纠纷解决应类型化 25
四、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和社会的高度分工要求法律活动的专门化 26
第二章 世界各国(地区)家事裁判制度的比较 29
第一节 各国(地区)的家事裁判制度 29
一、德国 29
二、日本 32
三、法国 34
四、英国 35
五、美国 37
六、澳大利亚 41
七、韩国 42
八、台湾地区 43
第二节 各国(地区)家事裁判制度的比较与评析 45
一、各国(地区)家事裁判制度的差异 45
二、各国(地区)家事裁判制度的优劣及理想模式的选择 47
第三章 我国家事裁判制度的检讨 50
第一节 我国家事裁判制度的历史考察 50
一、中国古代的家事裁判制度 50
二、清末至民国时期的家事裁判制度 54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家事裁判制度 55
四、新中国的家事裁判制度 56
第二节 对我国家事裁判制度现状的检讨 57
一、现行制度的主要弊端 57
二、我国缺乏家事裁判制度的原因分析 59
三、构建中国家事裁判制度的必要性 64
第三节 构建中国家事裁判制度的设想 69
下篇 家事裁判制度分论 73
第四章 家事审判机构 73
第一节 家事法院(法庭)的设立 73
一、家事法院的司法职能 74
二、家事法院的社会职能 77
三、我国建立家事法院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81
第二节 家事法院工作群体的组构 86
一、职业法官 87
二、参审员 88
三、法官的辅助机构 90
四、我国家事法院工作群体的组成 91
第三节 家事法院的行政管理 96
第五章 家事调解程序 98
第一节 外国、台湾地区的家事调解制度 99
一、日本 99
二、新西兰 106
三、英国 108
四、澳大利亚 109
五、美国 111
六、德国 112
七、台湾地区 113
八、评析 115
第二节 家事调解制度基本问题剖析 118
一、家事调解的功能定位 118
二、家事调解的程序 123
第三节 我国家事调解程序的构建 125
一、我国现有法律对家事调解的规定 125
二、我国法院家事调解制度的完善 127
第六章 检察机关参与家事诉讼制度 130
第一节 各国及台湾地区立法例 130
一、法国 130
二、德国 131
三、日本 132
四、英国 133
五、匈牙利 134
六、台湾地区 135
第二节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或参与家事诉讼的状况 136
第三节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或参与家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140
一、检察机关提起或参与家事诉讼的方式及法律地位 140
二、检察机关提起或参与家事诉讼时的几个特殊问题 143
第七章 家事保全程序 146
第一节 家事保全处分的性质 146
一、家事保全处分属于特殊保全处分 146
二、家事保全处分是非讼事件 148
第二节 家事保全程序的功能 150
一、基本功能 150
二、衍生功能 151
第三节 家事保全处分事件类型 154
一、日本家事审判法所设保全处分类型 154
二、台湾家事保全处分类型 155
三、评析与借鉴 156
第四节 家事保全程序的构成要件 157
一、申请家事保全的案件一般应具有给付内容 157
二、申请家事保全的标的应当处于危险状态 158
三、提出家事保全申请的人可能需要提供担保 159
第五节 审理家事保全案件应遵循的原则 160
一、处分权受限制原则 160
二、当事人的释明义务与职权探知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162
三、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163
第八章 家事事件审判程序 164
第一节 家事事件审判程序的特殊规则与制度 164
一、家事裁判为达到实体真实主义的需求,应遵循职权探知主义 164
二、在家事裁判制度中,调解举足轻重,和解只在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家庭事件中适用 167
三、家事裁判以不公开进行为原则 168
四、家事裁判强调当事人本人参与,扩大当事人的诉讼能力 169
五、强化家事事件与家事效果事件合并审判,诉的变更、合并与反诉较为宽松 171
六、当事人适格的突破,法律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可以成为家事案件的当事人 173
第二节 家事裁判程序的程序法理 174
一、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 174
二、家事审判程序交错适用程序法理 176
三、家事事件非讼化 182
第三节 婚姻事件程序 184
一、婚姻事件的种类 184
二、婚姻事件的管辖 187
三、婚姻事件的当事人 191
四、婚姻事件的诉讼程序 193
第四节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214
一、亲子关系事件的种类 214
二、亲子关系事件的管辖 216
三、亲子关系事件的当事人适格 217
四、亲子关系事件的程序 219
第五节 收养事件程序 220
一、收养事件的种类 220
二、收养事件的管辖 221
三、收养事件的当事人适格 221
四、收养事件之诉讼能力 222
五、收养事件之特别程序 222
第六节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 224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管辖 224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程序 225
第九章 家庭纠纷的诉讼外解决机制 227
第一节 法院以外的机构 228
第二节 家庭纠纷的诉讼外解决方式 231
一、和解(交涉、协商) 231
二、调解 232
三、仲裁 233
四、律师的早期审理评议 233
结语 234
参考文献 236
附录一:“家事诉讼程序”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理由 244
附录二:日本人事诉讼法 257
附录三:英国1991年家事诉讼程序规则 272
附录四:台湾地区“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 399
后记 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