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生态文明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一、生态文明 3
(一)文明 3
(二)人类文明的发展 4
(三)生态文明时代 5
(四)生态文明的特征与价值 8
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13
(一)生态文明城市的界定与特征 13
(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主要依据 18
(三)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背景 19
(四)我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21
三、我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概况 22
(一)杭州 22
(二)承德 25
(三)天津 26
(四)深圳 30
(五)上海 33
(六)哈尔滨 35
(七)宁波 37
(八)桂林 39
(九)大连 40
第二部分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与法制一、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法制化的必然性 45
(一)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法制化,可以提高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有效性 45
(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法制化,可以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5
(三)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法制化,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46
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的功能及意义 46
(一)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的功能 46
(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的意义 47
三、国外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的先进经验 49
(一)日本 49
(二)美国 51
(三)欧盟 52
(四)新加坡 55
(五)国外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56
四、我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立法现状 57
(一)我国现有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立法体系及沿革 57
(二)我国现有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存在的缺陷 61
第三部分 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立法体系构建一、立法的几个重点问题讨论 67
(一)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的内涵 67
(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范围 68
(三)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的路径选择 68
(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 68
(五)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立法原则 70
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应包含的主要法律制度 72
(一)城市规划 72
(二)产业发展 72
(三)建立资源节约型城市 74
(四)生态环境保护 76
(五)发展城市低碳经济 77
(六)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问题 79
(七)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80
(八)科学合理地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82
(九)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 83
第四部分 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立法实践与特色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87
二、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的特点 88
(一)开创性 88
(二)综合性 89
(三)针对性 90
(四)特色性 90
(五)集民智之大成 91
三、《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立法创新 92
(一)用法的形式确立了生态文明概念 92
(二)第一次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 93
(三)第一次以综合性地方性法规规定了舆论监督 94
(四)第一次规定了社区支持农户的绿色纽带模式 95
(五)第一次规定了实行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监督员制度 96
(六)第一次规定了区域限批制度 97
(七)确立了规范、科学的公共决策机制 98
(八)规定了生态补偿机制 99
第五部分 贵州民族学院起草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基本思路及内容一、《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的立法体例 105
二、《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起草的基本思路及主要过程 106
(一)基本思路 106
(二)基本过程 107
三、《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概略 107
四、《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的详细内容及说明 109
第六部分 附件 151
一、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 151
二、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 157
三、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经济市建设的决定〉工作方案》 161
四、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纲要 173
五、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 185
六、建设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的指标体系与监测方法 191
七、贵阳市“十一五”期间生态文明新农村创建指导标准(试行) 197
八、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
参考文献 209
后记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