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案例精编》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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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刘亚利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1
  • ISBN:9787504959621
  • 页数:335 页
图书介绍:本书选取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100个典型案例,涵盖了公开招标(包含货物采购、服务、工程采购)、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政府采购的方方面面,其中每个案例包括案例回顾、专家点评、相关链接三部分内容,集中反映了当前政府采购实践中围绕法律适用及具体操作出现的争议、纠纷和问题,使广大读者对政府采购的规定和做法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

公开招标 3

【公开招标之货物采购】 3

1.实质性要求不能单纯用符号来提示 3

2.同类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标准须统一 5

3.投标保证金最好是确切的金额 8

4.同一问题多次质疑有新证据才答复 11

5.“优先考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4

6.指定“酵母型”是否属于限制性条款 18

7.何为分支机构应进一步明确 20

8.邮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应规定得更细 23

9.综合评分法价格权值须恪守30%~60%区间 26

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列为评分因素 29

11.招标文件中不能列举参考品牌 32

12.除非招标文件有规定 否则委托递交投标文件不能拒 34

13.开标前临时取消资质要求违法 37

14.修改招标文件必须备案 40

15.代理机构应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负责 44

16.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可补充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7

17.投标人处理要求同时递交的内容须讲技巧 50

18.开标前代理机构无权判无效标 54

19.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不一致 招标公司受罚 57

20.一个公司岂能参与两个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60

21.分供应商评审投标文件违背公平原则 63

22.评标现场发现招标文件有问题不能现场改 66

23.“茶话会”式评标让评标效果大打折扣 69

24.评标规则岂能随意改 72

25.投标文件出现实质性偏差评委无权通融 75

26.政府采购支持国货是法定责任 78

27.除非有特别约定 分公司签署授权书不具法律效力 81

28.投标文件盖合同章是否有法律效力 84

29.此种情形必须要求投标人澄清 87

30.招标文件规定不明确应给予澄清机会 90

31.澄清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93

32.无评标标准评审结果无效 97

33.习惯性操作遇尴尬 101

34.伪造名牌产品证书使不得 104

35.评标结束后组织现场答疑很必要 106

36.评标报告出来后采购人无权考察供应商 109

37.中标通知的内容可参照中标公告 112

38.公章问题导致一次采购耗时一年 115

39.评标委员会名单公开后“再评”很难确保公平 120

40.违法行为排除后 有合格候选人可选不必重新招标 124

41.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应于法有据 128

42.采购人拒签合同应赔偿全部损失 135

43.重新招标无须通知前一次投标人 138

44.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发布的不应是更正公告 141

45.对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不宜太繁琐 145

46.“未发现”并不等于“不存在” 148

【公开招标之服务采购】 153

47.招标文件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153

48.事业单位可以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 156

49.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应提前明确“出场”条件 159

50.“答疑”变“澄清”导致废标 161

51.来自同一单位评审专家的数量应受限 164

52.“笔误”和“选择性报价”须分清 167

53.3万元罚款算不算重大违法记录 170

54.废标情形出现必须依法废标 173

55.对投标报价有影响的内容不容澄清 177

56.选择性报价和赠送条款不应被考虑 180

57.判无效标的同时最好把理由告知投标人 183

58.采购活动因缺乏竞争被判违法 186

59.确定中标人岂能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 188

60.分散采购也适用《政府采购法》 191

61.投标人综合得分最好不公布 193

62.中标公告中不能没评标委员会名单 196

63.自查时再“自纠”可能为时已晚 199

64.超出质疑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应受理 202

65.投标文件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05

【公开招标之工程采购】 211

66.投标文件装订不应要求过严 211

67.迟到的投标文件岂能随便收 214

68.岂能允许投标人开标后“互换”报价 217

69.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220

70.法定有效投标必备条件岂能被忽略 223

71.“法定”之外的“无效投标”须招标文件约定 227

72.投标人可同时中标同一项目多个标段 230

73.自己买自己卖吓跑潜在投标人 233

74.采购人拒签合同行不通 237

75.对建筑工程分包不能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 240

邀请招标 247

76.邀请招标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批准 247

77.邀请招标应依法进行资格预审 250

78.不能让采购人代表随意“表白” 253

79.资格预审条件岂能随意放宽 256

邀请招标 259

80.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岂能搞排名 259

81.“随机抽取”最好在监督下进行 262

82.公司变更名称应及时通知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265

竞争性谈判 271

83.无特殊情况岂能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定点采购 271

84.在现场散发宣传册被定性为违法 274

85.岂能让投标人自找竞争对手 277

86.竞争性谈判岂能只与一家供应商谈 281

87.现代版“农夫和蛇”的故事 285

88.专家不“专”让供应商有空可钻 289

89.必须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谈 292

90.附条件报价不该被认可 295

91.规定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可避免争议 297

92.竞争性谈判应参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93.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录音是有效投诉证据 305

94.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理应“废标” 308

95.更改谈判次数须书面通知竞标人 312

询价 317

96.询价采购须先审查资格后报价 317

97.谨防询价成指定品牌的突破口 321

98.被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25

单一来源采购 331

99.三种情形外的项目不可用单一来源采购 331

100.能否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公示来求证 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