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大陆法制变迁研究的缘起 1
壹、对大陆法制发展的必要关注 1
贰、继受何以作为法制发展的依托 3
第二节 研究方法 6
壹、亲身经历的第一手观察 6
贰、政经体制变迁对於法制发展的引动 7
参、大陆法制发展阶段划分之剖析 9
一、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七八年(体制起承与文化大革命的历程) 10
二、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九三年(改革开放与法制发展的过渡) 11
三、一九九三年至现在(市场经济法制的建构) 13
第三节 本书框架 15
壹、宪法—体制改革的认可与祝贺 15
贰、制度变迁的内核—意识型态的调整 17
参、实体法的观察 19
肆、司法改革 20
伍、法学教育 22
陆、经济发展与全球化的国际压力 23
第二章 法律继受理论与大陆法制发展的选择 25
第一节 法律继受的理论 25
壹、法律继受在法制发展上的讨论 25
一、法律继受的衍生 25
二、法律继受可行与否 27
贰、法系对继受的影响 31
参、法律文化对於继受的影响 35
第二节 法律继受的种类 38
壹、被迫型的消极继受 38
贰、主动积极型的继受 39
参、西方中心主义的法律继受发展 40
肆、继受选择的回应 43
第三节 法律继受的发展—以中国大陆为例 45
壹、西方法学范式的进入—清末法制继受考察 45
贰、中西法律文化意识碰撞的摩擦 48
参、大陆历来继受的变迁与路径选择 52
一、建国初期的继受环境 52
二、经济体制改革的继受法制环境 53
三、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的继受环境 57
四、本土化对於外来法制的抗撷 58
第三章 无产阶级专政阶段的法制发展 61
第一节 转型时期法制创新的背景 61
壹、政权更替之际的法律继承 61
贰、法律阶级意识的塑造 63
参、法的继承性探讨 66
肆、苏联理论模式对於大陆法学影响的后遗症 68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制的建构内涵 69
壹、法律制度重新建构的历程 69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阶段的法制建设 69
二、制宪前的法制体系建构模式 71
贰、一九五四年宪法的颁布与实施 74
一、一九五四年宪法对苏联的继受 76
二、法律体系的建构 76
参、司法体系的建构历程 78
一、法院体系的建构 78
二、马锡五式的审判方式 81
三、对於苏联审判模式的借鉴 83
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继受评析 83
一、检察制度的初步雏形 83
二、一九五四年宪法对於检查制度的定型 84
三、检察制度对於苏联体制的继受考察 85
四、检察制度的废止 87
伍、律师制度 87
陆、法学教育的发展 89
一、苏联法学教育模式的引进 89
二、政法教育对法学教育的替代 92
三、以政治成分为对待的法学教育 94
第三节 计划经济体制的建构与政治运动对法制的摧残 96
壹、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与法律适用的扭曲 96
一、泛政府计划经济—计划竟是法律的替代 96
二、计划经济对法治的影响 99
贰、单位社会—计划经意体制下的社会结构与运作 100
参、政治运动对法制的破坏 103
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法律运作分析 107
壹、文化大革命的衍生与法律制度的荡然无存 107
贰、法律虚无主义下的官式运作 114
一、最高指示 114
二、各式的行政指令 115
三、两报一刊 115
参、没有法律的秩序—另类法律的运作 116
第四章 改革开放的法制转型发展 119
第—节 计划经济体制与法制重建的碰撞 119
壹、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 119
贰、改革初始法律观念的蜕变与建构 122
一、法的阶级性与继承性问题 123
二、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126
三、人治与法治的问题 127
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29
五、法学研究对象与法学体系的问题 130
参、政治的划清界线与法律的清理整顿—对过去的否定还是继承 132
一、关於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32
二、法律法规的清理整顿 133
三、逐步推展的改革路径选择 135
肆、一九八二年宪法所引动的法律制度变迁与继受环境 136
第二节 法律制度恢复与继受的选择—以经济合同法、国有企业改革为例 141
第一项 国有企业的改革 142
壹、国有企业改革发动前的背景 142
贰、渐进式的企业改革模式 144
参、国有企业法制化 147
一、企业法的施行与探讨 147
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探讨 150
第二项 经济合同法律制度 153
壹、经济合同的角色与定位 153
一、经济合同法的立法 153
二、经济合同法体制的呼应 154
三、经济合同法的不足 157
贰、合同法律体系的建构与配套 158
一、涉外经济合同法的立法 158
二、技术合同法的立法 159
三、合同法律体系的配套行政法规 161
第三节 民法与经济法理论之争 162
壹、体制发展所导致的民法经济法之争 163
贰、民法通则的颁布和与实施 165
一、制定民法通则的背景考量 165
二、民法通则的弊病 168
第四节 司法制度的重建与法学教育的复甦 171
第一项 程序正义的运作 171
壹、结构要素 172
一、司法机关在宪法上的地位 172
二、审判委员会—制度内抑或制度外的法院组织 172
贰、实体要素 175
参、主体要素—法官的素质 176
肆、功能要素 178
伍、司法解释对立法的冲击—另类立法的替代 181
一、司法解释的法源基础及其形成原因 181
二、司法解释对於法律的具体补充作用 183
陆、体制外的纷争解决模式 185
一、信访的作用与具体制度的运作 185
二、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调解 187
柒、律师职业团体的复甦 188
一、律师法定地位的确认 188
二、律师执业资格 191
第二项 法学教育的再出发与不足 192
壹、法学教育的复甦与背景条件 192
贰、教育规模与质量的矛盾 194
参、法学教育的内涵 195
一、教材部份 195
二、教研室组织与师资的能力 196
肆、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分离 197
伍、制度外的法学推广—普法教育 199
第五节 法律编篡的试行—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反思机制 200
壹、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模式 201
贰、法律试行的高张—因应法律体系建构中的不足 203
参、授权立法的高度利用 206
第六节 对外开放所引生的法制冲击与继受选择 208
第一项 经济特区的设计与继受问题 208
壹、经济特区构想的产生 208
贰、经济特区法律继受考察 210
一、深圳对於香港体制复制的可行性 210
二、经济特区法律移植的观察 212
参、经济特区发展上所衍生的矛盾 213
一、经济发展超前性与整体国家立法的矛盾 213
二、市场立法需求与市场法律滞后的矛盾 213
三、改革创新的需求与现行法的冲突 214
肆、经济特区法律移植设计 214
第二项 大陆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体系之变迁 215
壹、改革开放的激化—引入外资 215
贰、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架构 217
一、宪法 218
二、法律 219
三、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220
四、地方法规 220
参、市场经济体制前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特点 221
一、从单个立法到三个涉外企业立法的合并 221
二、内外有别的双轨制模式 222
三、以企业组织形式为本位的外资立法 223
四、主要法律体系均在计划经济体制阶段前完成 225
第五章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的法律变迁 227
第一节 市场经济的确认与法律继受模式分析 227
壹、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条件 227
贰、对应於经济体制改革所引动的宪法修正 229
一、市场经济的定调与发展 229
二、依法治国的宣示 233
三、人权入宪与私有财产保障 239
四、立法法—带有实质宪法的意涵 246
参、自发创新的代价与后发者利益 255
一、后发者优势的条件 255
二、法律制度的建构—本土与外来法制的互动 256
三、市场经济立法的扩张与继受 258
四、发展的实际与世界接轨的继受 260
肆、市场经济体制转换下的法律精神变迁 261
一、意志本位到规律本位 261
二、管理本位到法律本位的更替 262
三、产权高度国有化到产权社会化 264
四、从完全国家意志到意思自治 265
五、从人治到法治治—政法律的兴起作为行政管制的替代 267
第二节 经济法制的著重与社会发展需求—以公司法、合同法为例 268
第一项 公司法—市场主体积制的建立 269
壹、公司法立法与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体制改革 269
贰、公司法利於企业改革的主导地位 271
参、公司法的立法意义 274
肆、国有企业转型与公司化—对既有结构的法制化 276
伍、公司制度与体制背景的扦格 281
第二项 合同法的统一与市场体制的因应 282
壹、统一合同法的颁布 282
贰、过去合同法律体系存在的缺失 284
一、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的痕迹 284
二、三个合同法间的不协调 285
三、缺乏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 286
四、原有合同类型不足以适应市场之需求 288
参、合同法立法目的与制定内涵 288
一、整体合同立法著眼点的立场之争 289
二、合同立法中的吸纳内 290
三、从行政管制到意思自治的变迁 291
四、合同适用主体的扩大与平等主体的确认 292
第三节 司法改革与市场经济的互动 295
壹、市场经济所引发的司法体制改革 295
贰、顺应市场体制改革需求的诉讼程序变迁 300
参、司法人员素质的提升与遴选改革 302
肆、由法院工具论到司法独立的道路 305
伍、律师职业团体的专业塑造 308
一、律师参与社会变迁的动力 308
二、律师角色的定位与诉讼制度的变迁 310
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学教育的发展 312
一、法学教育的发展与资源 312
二、因应快速变迁与需求的生员扩张 313
三、多元化的培养模式—以法律专业硕士为例 315
四、课程教学设计的丰富与多元 316
五、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合流 318
第四节 经济法制建构与世界体系的融合 319
壹、WTO下的新型态法律继受模式 319
一、WTO对大陆法制发展进程的压缩 319
二、对於WTO法律架构下的因应 322
贰、由高密度立法转向频繁修法的调整 328
参、民法典的制订 331
一、民法典迟未制定的原因 331
二、完整民法典立法的高度需求 333
第六章 大陆法制对台湾法制的继受考察 337
第一节 政府迁台后法制的蜕变与重新塑造 337
第二节 台湾法制对大陆法制发展的影响及其考察 342
壹、两岸法制发展的关联—二条互不交叉的平行线 342
贰、改革开放以来的两岸法学互动关系 344
参、九○年代以后的两岸法学互动关系 348
第三节 台湾法律制度对大陆法制建设的影响以及两岸法律的互动 350
壹、经济体制改革衍生对台湾法制的借鉴 350
贰、不平衡的两岸经贸往来所引动的两岸法制问题 352
第七章 大陆法制的回顾与展望 357
参考文献 373
索引 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