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众合名师通关笔记 刑法》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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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众合教育组编;徐光华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7511891068
  • 页数:500 页
图书介绍:1.内容减负。脱胎于众合名师徐光华的第一手讲义,体系清晰,内容精练,相较于传统讲义类图书内容有大幅缩减,这是本书的最大特点。2.重点突出。在讲义的系统条框基础上,加入作者的授课精华,有针对性地剖析重点考点,、指点考生如何记忆,化繁为简。3.个人特点鲜明。内容完全贴近老师讲课风格、,突出各位作者自身的特点和擅长的讲解方向、授课方法。 4.栏目灵活,可读性强。内容尽量避免平铺直叙,多采用案例举例、图表(流程图)、演练真题等灵活的形式,易读好记。

刑法总则 1

第一讲 刑法基础理论与刑法解释 1

一、刑法的概念与渊源 1

二、刑法的性质与机能 3

三、刑法解释 5

第二讲 刑法的基本原则 14

一、罪刑法定原则 14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 18

三、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19

第三讲 刑法适用效力 20

一、空间效力 20

二、时间效力 23

第四讲 犯罪概说 25

一、犯罪的分类 25

二、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27

第五讲 客观不法要件 31

一、行为 31

二、因果关系 40

第六讲 责任要件(一)——责任能力 50

一、刑事责任年龄 50

二、责任能力 53

三、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身份犯 55

第七讲 责任要件(二)——罪过 58

一、犯罪故意 58

二、犯罪过失 61

三、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67

四、事实认识错误 68

五、违法性认识错误 75

第八讲 排除犯罪性的事由(违法性阻却事由) 78

一、正当防卫 78

二、紧急避险 86

三、其他违法性阻却事由 89

第九讲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95

一、犯罪预备 96

二、犯罪未遂 98

三、犯罪中止 102

第十讲 共同犯罪 109

一、共同犯罪概述 109

二、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117

三、共同犯罪的形式 120

四、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 122

五、共同犯罪与身份 129

六、共同犯罪与认识错误 130

七、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 131

第十一讲 单位犯罪 135

一、单位犯罪成立条件 135

二、单位犯罪的类型 136

三、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137

四、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 137

五、单位行为主体变更的处理 137

六、单位犯罪的其他问题 138

第十二讲 罪数论 139

一、实质的一罪 140

二、法定的一罪 145

三、处断的一罪(裁判的一罪) 146

第十三讲 刑罚的体系 151

一、管制 152

二、拘役 154

三、有期徒刑 154

四、无期徒刑 154

五、死刑 155

六、罚金刑 156

七、没收财产 158

八、剥夺政治权利 159

九、驱逐出境 161

第十四讲 刑罚的裁量 163

一、法定量刑情节 163

二、酌定量刑情节 166

三、累犯 167

四、自首 170

五、立功 177

六、数罪并罚 181

七、缓刑制度 186

第十五讲 刑罚的执行 190

一、减刑 190

二、假释 192

第十六讲 刑罚消灭制度 196

一、时效 196

二、赦免 200

刑法分则 201

第十七讲 刑法分则概说 201

一、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201

二、刑法中的注意规定与拟制规定 203

第十八讲 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财产罪(上) 206

一、侵犯财产罪中的几个共性问题 206

二、抢劫罪 209

三、盗窃罪 224

第十九讲 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财产罪(中) 235

一、诈骗罪 235

二、抢夺罪 247

三、侵占罪 249

第二十讲 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财产罪(下) 262

一、敲诈勒索罪 262

二、职务侵占罪 267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 270

四、挪用资金罪 271

五、挪用特定款物罪 272

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72

第二十一讲 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上) 274

一、故意杀人罪 274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278

三、故意伤害罪 279

四、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282

第二十二讲 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 284

一、强奸罪 284

二、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 287

三、非法拘禁罪 288

四、绑架罪 290

第二十三讲 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下) 293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 293

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296

三、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298

四、诬告陷害罪 300

五、侮辱罪、诽谤罪 301

六、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303

七、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05

八、重婚罪 306

九、遗弃罪;虐待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307

十、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309

十一、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310

十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311

十三、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311

第二十四讲 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313

一、放火罪 313

二、失火罪 315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 316

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17

五、破坏交通工具罪 320

六、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322

七、劫持航空器罪 322

八、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323

九、交通肇事罪 323

十、危险驾驶罪 331

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罪 331

十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332

十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333

十四、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333

十五、丢失枪支不报罪 334

十六、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335

第二十五讲 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上) 336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336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36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337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37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338

五、本节犯罪的其他问题 339

第二节 走私罪 341

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341

二、走私武器、弹药罪 343

三、关于走私犯罪其他几个问题 343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 345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45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346

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347

四、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348

五、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349

六、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350

七、虚假破产罪 350

八、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350

九、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351

第二十六讲 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 352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352

一、伪造货币罪 352

二、持有、使用假币罪 354

三、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357

四、变造货币罪 358

五、货币犯罪中几个共通性的问题 358

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62

七、高利转贷罪 366

八、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366

九、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66

十、洗钱罪 367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370

一、集资诈骗罪 370

二、贷款诈骗罪 371

三、信用卡诈骗罪 373

四、保险诈骗罪 379

五、金融凭证诈骗罪 381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381

一、逃税罪 381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 383

三、抗税罪 384

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384

五、虚开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386

第二十七讲 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下) 387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387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387

二、侵犯著作权罪 388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 390

四、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391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391

一、合同诈骗罪 391

二、非法经营罪 392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95

四、强迫交易罪 395

五、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396

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396

七、虚假广告罪 397

第二十八讲 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上) 399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399

一、妨害公务罪 399

二、招摇撞骗罪 400

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402

四、考试作弊类相关犯罪 403

五、聚众斗殴罪 404

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406

七、赌博罪;开设赌场罪 407

八、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409

九、寻衅滋事罪 411

十、传授犯罪方法罪 412

十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413

十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414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415

一、伪证罪 415

二、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虚假诉讼罪 416

三、窝藏、包庇罪 419

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425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 427

六、脱逃罪 428

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429

第二十九讲 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 431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431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431

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432

三、偷越国(边)境罪 432

四、骗取出境证件罪 432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433

一、倒卖文物罪 433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433

三、故意损毁文物罪 434

四、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434

五、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434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435

一、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 435

二、医疗事故罪 435

三、非法行医罪 435

四、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437

五、强迫卖血罪 437

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437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438

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438

二、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439

三、污染环境罪 441

第三十讲 侵犯社会法益之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下) 442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42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42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448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50

四、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450

五、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450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451

一、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451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452

三、传播性病罪 452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452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452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454

第三十一讲 侵犯国家法益之犯罪:贪污贿赂罪 456

一、贪污罪 456

二、挪用公款罪 464

三、受贿罪 468

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476

五、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477

六、行贿罪 477

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480

八、单位受贿罪 481

九、介绍贿赂罪 482

十、私分国有资产罪 482

第三十二讲 侵犯国家法益之犯罪:渎职罪 485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485

二、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487

三、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490

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491

五、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492

六、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492

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492

八、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493

九、食品监管渎职罪 493

第三十三讲 侵犯国家法益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 494

一、间谍罪 494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495

三、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罪 496

四、叛逃罪 497

第三十四讲 侵犯国家法益之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 498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498

二、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498

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498

第三十五讲 侵犯国家法益之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499

一、战时自伤罪 499

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499

三、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