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章 劳动力资源和职工队伍 10
第一节 劳动力资源 10
第二节 职工队伍 18
第三节 队伍选介 21
第二章 劳动就业 27
第一节 用工制度 27
第二节 招工政策 29
第三节 就业安置情况 31
第四节 重点企业招工 43
第五节 劳动服务企业 46
第六节 下岗职工再就业 52
第三章 复退军人安置和农村劳动力转移 54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54
第二节 民工使用 57
第三节 劳务输出 60
第四节 乡镇企业从业人员 66
第四章 职工调动和“工改兵” 68
第一节 工人调配 68
第二节 煤炭队伍调动 71
第三节 冶金、电力、建材等队伍调动 85
第四节 “工改兵” 86
第五章 企业劳动管理和劳动监察、仲裁 96
第一节 企业劳动组织 96
第二节 劳动管理制度 98
第三节 劳动监察 100
第四节 劳动仲裁 119
第六章 技术培训 127
第一节 就业前培训 127
第二节 在职培训 130
第三节 职业技能鉴定 132
第四节 技工学校 135
第七章 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48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48
第二节 安置概况 149
第三节 下乡人数与分布 154
第四节 政策规定 171
第八章 工资制度改革和职工升级 175
第一节 工资制度改革 175
第二节 职工升级 212
第九章 奖励、津贴制度和“工效挂钩” 225
第一节 奖励制度 225
第二节 津贴 补贴 228
第三节 “工效挂钩” 240
第十章 工资支付和工资水平 249
第一节 新职工初期待遇和定级工资 249
第二节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256
第三节 工资基金管理 259
第四节 工资水平 260
第十一章 劳动保护 282
第一节 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实施 282
第二节 工业卫生 299
第三节 女工保护 305
第四节 劳动保护用品 308
第五节 保健食品 310
第六节 非矿山安全事故 313
第七节 非矿山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 320
第八节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21
第十二章 矿山安全监察 323
第一节 监察机构与职责 324
第二节 安全教育 325
第三节 安全监察情况 326
第四节 安全事故处理 337
第五节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与矿山救护 351
第十三章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356
第一节 锅炉压力容器法规执行情况 356
第二节 安全监察 360
第三节 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 363
第四节 管理与培训 364
第五节 锅炉和压力容器检验 367
第六节 锅炉和压力容器事故 376
第七节 锅炉协会 386
第十四章 劳动保险与福利 391
第一节 劳动保险条例的贯彻实施 391
第二节 劳动保险待遇执行情况 392
第三节 福利待遇 406
第四节 老龄工作 421
第十五章 社会保障 425
第一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425
第二节 养老保险 429
第三节 失业保险 436
第四节 医疗保险 443
第十六章 管理机构 学会 448
第一节 地区、市局机构 448
第二节 市局内设科室(所、中心) 457
第三节 特区(县、区)局机构和矿务局、水钢劳动工资处 464
第四节 贵州省劳动学会六盘水市分会 477
附录 484
一、西南煤矿建设指挥部《关于煤矿企业实行亦工亦农轮换工制度的试行办法》 484
二、国务院批转劳动部提出的《关于搬迁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问题暂行处理办法》 486
三、关于转发《四十一支队整编后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和伙食费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88
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就业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 491
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六盘水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管理办法》的通知 497
六、贵州省企业工资改革办公室、贵州省劳动局印发《关于我省企业内部工资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506
七、《贵州省国营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试行办法》的通知 511
八、《六盘水市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515
九、《六盘水市建立劳动力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 521
十、《六盘水市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523
十一、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 527
十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有关政策》的通知 529
十三、六盘水市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532
十四、六盘水市地方全民所有制企业工效挂钩情况 549
十五、六盘水卷烟厂人事管理制度 552
十六、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 560
十七、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564
十八、贵州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572
后记 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