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传播法规之范围 1
第一节 法规的基本认识 1
第二节 传播法规的范围 2
第二章 宪法与传播法规 4
第一节 宪法与新闻自由 4
第二节 有关大众传播的几个重要司法解释 7
第三节 新闻自由与自律 9
第三章 大众传播与国家安全 11
第一节 新闻自由与国家安全 11
第二节 妨害国家安全的一些犯罪 13
第一项 国家安全的范围 13
第二项 我国有关妨害国家安全的法律 15
第三项 不要泄漏机密 22
第四项 其他 23
第四章 大众传播与媒体近用权 25
第一节 释字第三六四号解释 25
第二节 接近使用媒体权的内容 27
第一项 平面媒体方面 27
第二项 电子媒体方面 28
第三节 接近使用媒体权的我国现况 31
第五章 大众传播与诽谤罪 37
第一节 媒体易涉及诽谤 37
第二节 我国诽谤法 40
第一项 诽谤罪的意义,要件与种类 41
第二项 诽谤罪之免责条件 45
第三项 诽谤之追诉与责任 48
第四项 诽谤罪的一些问题 50
第五项 大法官会议释字第五○九号解释 52
第六项 事实与评论区分渐受重视 56
第七项 诽谤除罪化问题 58
第八项 如何避免诽谤罪 59
第九项 妨害信用罪 61
第六章 大众传播与著作权法 63
第一节 著作权的基本概念 63
第二节 著作权之内涵 67
第一项 著作人格权的内容 67
第二项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70
第三节 著作财产权之客体 78
第四节 著作权之主体 81
第五节 著作权之取得 85
第六节 著作权之归属与期间 86
第一项 著作权之归属 86
第二项 著作权之期间 92
第三项 制版权之期间 93
第七节 著作财产权之变动与消灭 93
第一项 著作财产权之变动 93
第二项 著作财产权之消灭 95
第八节 著作财产权之限制 96
第一项 合理使用 96
第二项 强制授权 109
第九节 权利管理电子及防盗拷措施 111
第十节 著作权侵害之民事责任 113
第十一节 著作权侵害之刑事责任 116
第十二节 行政机关之介入侵害著作权案件 126
第十三节 投稿的法律性质 127
第十四节 新闻媒体、著作权与不公平竞争 130
第十五节 如何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权 131
第七章 大众传播与隐私权 134
第一节 隐私权之由来与意义 134
第一项 「隐私权」论文的产生背景 134
第二项 「隐私权」论文的内容 135
第三项 隐私权的意义 136
第四项 隐私权的演变 137
第二节 隐私权、诽谤、个人广告权与肖像权 138
第三节 我国法例 140
第一项 宪法上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140
第二项 刑法上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141
第三项 邮电法上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142
第四项 民法上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143
第五项 其他法律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144
第四节 大众传播与隐私权 145
第一项 人民知的权利与隐私权 146
第二项 隐私权的侵犯态样 147
第一款 侵害他人私生活的宁静 147
第二款 宣扬他人私生活的秘密 149
第三款 使他人处于公众误解的地位 151
第四款 擅用他人特点做广告 152
第三项 侵犯隐私权的责任 153
第四项 侵犯隐私权的免责条件 154
第五项 如何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权 157
第六节 大众传播媒体与资讯隐私权法律 158
第八章 大众传播内容之管理 161
第一节 党政军退出经营广电媒体 161
第一项 背景 161
第二项 广电三法修法去除政治化 162
第三项 广电内容不得有候选人参加或以候选人为题材 168
第二节 一般性的法律规定 168
第一项 保护未成年人之法律 168
第二项 保护性侵害或性骚扰被害人之法律 175
第三项 分级制度 177
第一款 分级制度之必要性 177
第二款 现行分级制度 178
第三款 分级法的制订 187
第三节 电子媒体的法律规定 187
第一项 有线广播电视法 187
第一款 节目管理 187
第一目 节目内容限制 188
第二目 节目分级制度 191
第三目 节目与广告区分 192
第四目 正常之节目播送 193
第五目 画面之识别标识 194
第六目 本国自制节目之保障 194
第七目 必要事后审查制度 195
第八目 提供节目于指定处所 196
第九目 其他 196
第二款 广告管理 197
第一目 业者间广告时间之分配 197
第二目 播出时间限制 199
第三目 播送的核准证明 201
第四目 广告内容限制 202
第五目 必要事后审查制度 203
第二项 卫星广播电视法 204
第三项 (无线)广播电视法 204
第一款 节目管理 205
第二款 广告管理 207
第四项 录影节目带 208
第五项 电影法 208
第四节 出版品的法律规定 210
第五节 其他方面的法律规定 212
第九章 大众传播与妨害风化 215
第一节 我国发生的一些案例 215
第二节 猥亵之定义与释字第四○七号解释 215
第三节 出版自由、阅读自由与管制猥亵 220
第四节 我国有关猥亵物品的法令 221
第五节 如何适应更开放的社会 223
第十章 大众传播与司法 228
第一节 大众传播与侦查 228
第一项 犯罪新闻报导、评论与侦查不公开 228
第二项 犯罪新闻采访线的建立 232
第三项 一般新闻采访线的建立 235
第二节 大众传播与审判 236
第一项 美国的新闻自由与公平审判之争 236
第二项 我国防止报纸审判的法律规定 237
第三项 法院新闻报导、评论与公平审判 238
第四项 采访行为与公平审判 240
第五项 报纸审判与藐视法庭罪 243
第六项 新闻媒体改进方向 244
第十一章 大众传播与选举 248
第一节 大众传播媒体在选举中扮演的角色 248
第二节 我国选罢法所容许的媒体活动 253
第三节 选举散布谣言罪 259
第十二章 大众传播与广告 263
第一节 广告与大众传播媒体 263
第二节 广告、言论自由与宪法 264
第三节 广告法的单独立法问题 265
第四节 现行规范广告法令的概况 267
第一项 一般性规范的广告法令 267
第一款 公平交易法 267
第一目 不实广告 267
第二目 背书广告 269
第三目 比较广告 270
第二款 消费者保护法 271
第三款 医药广告 274
第一目 违规医药广告的严重性 274
第二目 医疗法有关广告之规定 275
第三目 药事法有关广告之规定 277
第二项 就特定广告媒体规范的广告法令 279
第三项 有关专门职业广告的规范 279
第四项 就特定产品(或服务)规范的广告法令 280
第一款 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 280
第二款 食品卫生管理法 281
第三款 健康食品法 281
第四款 烟害防制法 283
第五款 烟酒管理法 284
第六款 就业服务法 285
第七款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285
第八款 证券法令 286
第五节 不法广告的法律责任 286
第一项 广告主部分 287
第一款 民事责任 287
第二款 刑事责任 287
第三款 行政责任 289
第二项 广告媒体业部分 290
第三项 广告公司部分 290
第四项 荐证者部分 291
第十三章 新闻来源保密权利 292
第一节 新闻来源保密权利的意义 292
第二节 记者被处罚的案例不少 292
第三节 新闻来源保密权利的性质 293
第四节 新闻来源保密权利的范围 298
第五节 新闻来源保密权利的法例 300
第六节 作者意见 303
第十四章 大众传播与资讯公开 305
第一节 政府资讯公开之必要性 305
第二节 资讯公开对大众传播媒体的重要性 306
第三节 我国的资讯公开制度 307
第一项 应主动公开之行政资讯范围 307
第二项 应限制公开或提供之行政资讯范围 308
第三项 行政资讯公开之方式 309
第四项 如何申请行政资讯公开 309
第十五章 通讯传播基本法 312
第一节 立法缘起 312
第二节 通讯传播基本法内容分析 313
第一项 立法目的 313
第二项 通讯传播委员会之设置法源及权责划分 314
第三项 通讯传播监督管理基金之设置 315
第四项 通讯传播的目标 316
第五项 通讯传播新技术及服务之发展及提供原则 316
第六项 通讯传播之平等管理原则 317
第七项 通讯传播技术规范之订定及相关审验原则 317
第八项 通讯传播事业对于消费者权益之保障 318
第九项 通讯传播稀有资源之分配及管理原则 318
第十项 促进网路互连之义务及处理原则 319
第十一项 促进通讯传播接近使用及普及之义务 319
第十二项 主管机关报告绩效之义务 320
第十三项 紧急事故时应变措施之采取 320
第十四项 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之任务 321
第十五项 相关通讯传播法规之适用与修正 321
第十六章 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草案 323
第一节 缘起 323
第二节 通讯传播委员会之设立目的 324
第三节 通讯传播委员会之职掌 325
第四节 过渡期间职权之调整 327
第五节 本会之组成及委员人数、职等及任期 328
第六节 主任委员无法行使职权之代理 330
第七节 本会委员之任用背景及同一党籍限制 330
第八节 本会独立行使职权 331
第九节 应提委员会议决议之事项 331
第十节 委员会议之召开 332
第十一节 主任秘书之职等 333
第十二节 委员会编制员额 334
第十三节 本会得商请警政主管机关协助取缔 335
第十四节 本会之经费来源等规定 335
第十五节 本会之经费调整支应方式 337
第十六节 现职人员移拨时现有权益之保障 337
第十七节 不服委员会行政处分之救济 340
第十八节 本法之施行日期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