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篇 1
第一章 行政罚之概念 1
第一节 行政罚之意涵 2
第一项 行政罚系处罚行为 2
第二项 行政制裁系高权行为 4
第三项 行政罚系指「罚锾」、「没入」或「裁罚性之不利处分」之手段 5
第二节 行政罚之范围 6
第一项 广义的行政罚 6
壹、行政刑罚 6
贰、行政执行罚 7
参、行政秩序罚 7
肆、行政纪律罚 8
第二项 狭义的行政罚 8
第三项 行政罚与其他行政手段的区别 8
壹、行政罚与刑罚之区别 8
贰、行政秩序罚与行政执行罚 15
参、行政罚与其他不利益处分 18
肆、行政罚与其他确认性行政处分 19
第三节 行政罚之种类 19
第一项 罚锾 19
壹、罚锾之意义 19
贰、罚锾之执行 20
参、罚锾之裁量 20
肆、罚锾之追徵 21
第二项 没入 23
壹、没入之意义 23
贰、没入之种类 23
参、没入之裁量 26
肆、没入之执行 27
第三项 裁罚性不利处分 27
壹、立法政策上的理由 27
贰、裁罚性不利处分之种类 27
参、裁罚性不利处分之裁量 30
肆、裁罚性不利处分之执行 30
第二章 行政罚法立法之原则 33
第一节 行政罚法定原则 33
第一项 法律明文规定 33
壹、法律明定之范围 33
贰、法律授权订定之法规命令 36
参、法律授权的范围 39
肆、再授权禁止原则 40
第二项 自治条例明文规定 40
壹、地方自治规章之权限范围 41
贰、其他自治规章 42
第二节 明确性原则 45
第一项 法律本身规定之明确 46
第二项 法规命令之明确 47
第三节 从新从轻原则 49
第一项 刑罚与刑罚之比较 50
第二项 刑罚与行政罚之比较 51
第三项 行政罚与行政罚之比较 52
壹、罚锾之比较 53
贰、没入无法比较轻重 54
参、其他裁罚性之不利处分之比较 54
第四节 属地原则 54
第三章 行政罚之责任原则 57
第一节 责任原则之意义 57
第二节 责任能力 58
第一项 自然人 58
第二项 法人及其他团体 59
第三节 责任条件 60
第一项 责任条件作为行政罚要件之历史 60
第二项 现行法之规定 62
第三项 责任条件之内涵 63
壹、故意 63
贰、过失 64
第四项 法人与其他团体责任条件之认定 66
第五项 行政机关的责任条件 68
第四节 禁止错误 70
第五节 行政责任的类型 71
第一项 行为责任 72
壹、自己责任 72
贰、代位责任 73
参、私法人代表人之责任 73
第二项 状态责任 76
第六节 行政共犯 77
第一项 行政犯是否有共犯的问题 77
第二项 独立正犯化之规定 79
第三项 身分犯 81
第七节 行政犯之未遂 81
第八节 消灭时效 83
第一项 消灭时效的性质 83
第二项 行政罚之消灭时效 84
壹、裁罚时效 84
贰、时效起算时点 84
参、时效不完成 85
肆、执行时效 86
第九节 阻却违法事由 86
第一项 法定阻却违法事由 86
壹、依法令之行为 86
贰、正当防卫 87
参、紧急避难 88
第二项 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 88
壹、被害人同意或承诺 88
贰、自损行为 89
参、可容许之行为 89
肆、非真正行政不法行为 90
伍、义务冲突 90
第四章 行政罚之执行原则 91
第一节 便宜原则与法定原则 91
第二节 不当联结之禁止原则 92
第三节 平等原则 93
第一项 命令先行原则与命令一般性原则 94
第二项 法的无条件执行原则 94
第三项 相同案件相同处理原则 95
第四节 比例原则 95
第一项 比例原则之意义 95
第二项 比例原则之落实 97
第五章 一事不二罚原则 99
第一节 一事不二罚原则之地位 99
第二节 一事不二罚原则之内涵 99
第一项 「一事」之概念 99
壹、法律拟制 100
贰、以立法目的作为标准 106
第二项 「二罚」之概念 113
壹、种类不同的行政秩序罚可否并罚 114
贰、行政执行罚与行政罚可否并科 114
参、行政罚与刑罚是否得并罚 115
肆、惩戒罚与刑罚是否得并存 117
伍、针对两个主体所为处罚,非属两罚 120
第六章 行政罚之管辖 121
第一节 管辖权的意义 121
第二节 行政罚管辖权之确定 122
第一项 一般属地管辖权 122
第二项 行政罚管辖权的竞合 124
壹、处罚最重之机关之管辖权 124
贰、先处理机关之管辖权 125
参、其他裁罚性不利处分之管辖权 125
肆、紧急事务保全管辖权 126
第三项 行政罚与刑事罚管辖权之竞合 127
第七章 裁罚之正当法律程序 129
第一节 裁罚之共通程序 129
第二节 保全程序 130
第三节 物之扣留程序 131
第一项 扣留之标的 131
第二项 扣留后之处理 132
第四节 陈述意见及听证程序 133
第五节 送达程序 133
第一项 职权送达主义 134
第二项 特别法上之送达 135
第三项 送达之标的 136
第四项 受送达之对象 136
第五项 送达处所 138
第六项 送达之方法 138
壹、自行送达 138
贰、邮务送达 139
参、留置送达 141
肆、寄存送达 141
伍、公告送达 142
陆、公示送达 142
柒、嘱托送达 146
案例篇 151
走味的酒香 151
缴清罚锾才能换行照吗? 161
超速的陷阱 177
整顿八大行业的杀手锏 195
三次翘课,死当! 213
法规篇 229
附录一:行政罚法 229
附录二:行政罚法草案 239
附录三:行政执行法 275
附录四:国家赔偿法 283
索引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