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
第一节 不当得利之比较法简介 2
第二节 本书内容及说明方法 4
一 本书内容 4
二 本书说明方法 5
第三节 不当得利之制度目的、分类及依据 5
一 制度目的 5
二 不当得利之分类及依据 6
第2章 给付类型不当得利之构成要件及其限制 9
第一节 受利益 12
一 因一方之给付行为而使他方受利益 13
二 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之可能组合 16
三 最高法院判决及其简评 18
第二节 致他人受损害 23
一 致他人受损害之要件 23
二 最高法院有关「损害」之判决及其简评 28
三 最高法院有关(相当)因果关系或同一原因事实判决之简评 30
四 其他最高法院裁判及其简评 33
第三节 无法律上之原因 36
一 自始无法律上之原因 37
二 其后无法律上之原因 40
三 最高法院所谓「解除后契约自始消灭适用不当得利」之简评 44
四 其他最高法院裁判及其简评 50
第四节 三方当事人之不当得利 55
一 处理原则及例外 56
二 给付连锁 58
三 缩短给付 64
四 金钱之指示支付 72
五 第三人利益契约 79
六 债权让与之不当得利 91
七 第三人清偿或非债清偿之不当得利 94
第五节 给付类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限制 102
一 给付系履行道德上义务 102
二 债务人对未到期债务因清偿而为给付 104
三 给付时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为清偿 104
四 因不法之原因而为给付 106
第3章 非给付类型不当得利之构成要件 113
第一节 侵害型 114
一 概说 114
二 构成要件 115
三 若干最高法院判决及其简评 119
第二节 无权处分型 123
一 有偿之无权处分 123
二 无偿之有权处分 127
三 无偿之无权处分 127
四 无法律上原因之有偿之无权处分 127
第三节 为他人支出费用型 130
一 为他人支出费用而成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130
二 强迫受利之情形 131
第四节 求偿型 134
一 乃非给付类型之不当得利 134
二 离婚父母一方扶养未成年子女后对他方之求偿权 136
第五节 法定型 137
一 添附 137
二 第197条第2项 140
三 第419条第2项 141
四 第266条第2项 142
第4章 不当得利之法律效果 145
第一节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内容 146
一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客体 146
二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范围 154
第二节 对第三人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177
一 第183条规定之直接适用 177
二 第183条规定之类推适用 178
第5章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其他相关问题 179
第一节 消灭时效 180
一 一般情形 180
二 第182条第2项之利息 181
三 所谓相当于租金之利益 182
第二节 举证责任 186
一 给付类型不当得利 186
二 非给付类型之侵害型不当得利 188
第三节 双务契约之不当得利返还,类推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 189
第四节 数人受利益,不构成连带返还或偿还责任 190
附录一 律师及司法官考试题目 191
附录二 本书参考文献及引注方式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