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导论 3
第一章 保险 3
第一节 保险的意义 3
第二节 保险业的历史发展 7
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 9
第二章 保险法 17
第一节 保险法及其渊源 17
第二节 保险法的历史发展 19
第三节 我国保险法的发展 21
第二编 保险合同法 31
第三章 诚实信用与保险利益 31
第一节 诚实信用 31
第二节 保险利益 35
第四章 保险合同 42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性质 42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 43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45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47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内容 49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条款 54
第五章 保险合同的成立 57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57
第二节 保险人的说明 63
第三节 投保人的告知 66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形式 71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无效 74
第六章 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7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 77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解除 79
第三节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80
第四节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 85
第五节 保险合同解除的效果 86
第七章 保险责任 88
第一节 保险责任范围 88
第二节 除外责任 89
第三节 近因理论 93
第四节 保险给付的限度 96
第八章 索赔 100
第一节 保险给付请求权 100
第二节 索赔的程序 101
第三节 保险给付请求权的时效 104
第四节 弃权 105
第九章 保险合同的解释 109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 109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110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方法 111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方法 113
第十章 人身保险 115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 115
第二节 受益人 118
第三节 保险事故 123
第四节 保险金额与保险金给付 125
第五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 128
第六节 人寿保险 129
第七节 伤害保险 133
第八节 健康保险 137
第十一章 财产损失保险 141
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141
第二节 保险标的和保险价值 142
第三节 定值保险 145
第四节 保险事故 147
第五节 保险给付的限度和方法 148
第六节 被保险人的法定义务 150
第七节 保险标的的转让 152
第八节 保险代位权 155
第十二章 责任保险 164
第一节 责任保险合同 164
第二节 保险责任范围 169
第三节 责任保险的第三人 174
第四节 和解与抗辩的控制 176
第五节 公众责任保险 180
第六节 产品责任保险 182
第七节 雇主责任保险 183
第八节 专家责任保险 184
第九节 环境责任保险 187
第十节 汽车责任强制保险 189
第十三章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194
第一节 信用保险 194
第二节 保证保险 199
第十四章 重复保险 207
第一节 重复保险的概念 207
第二节 重复保险的成立要件 208
第三节 投保人的通知义务 210
第四节 重复保险各保险人的责任分担 212
第十五章 再保险 216
第一节 再保险的意义 216
第二节 再保险合同的性质与特征 218
第三节 再保险合同的种类 222
第四节 再保险人的责任与承担 225
第三编 保险业法 229
第十六章 保险业的组织形式 229
第一节 保险业的组织形式 229
第二节 保险公司 232
第三节 保险辅助人 242
第十七章 保险经营规则 250
第一节 保险业务及分业经营 250
第二节 保险准备金 254
第三节 保险保障基金 257
第四节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258
第五节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 262
第六节 保险营业行为 267
第十八章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270
第一节 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 270
第二节 保险营业的监督管理 272
第三节 保险公司的整顿与接管 276
附录 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