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商事法总论 3
第一章 商事法之意义及演进 3
第一节 商事法之意义 3
第二节 商事法之演进 4
第二章 商事法之立法编列及特性 6
第一节 商事法之立法编列 6
第二节 商事法之特性 6
第三章 商事法之效力 9
第四章 商事法与其他法律之关系 10
第二篇 公司法 15
第一章 公司总则 15
第一节 公司之概念 15
第二节 公司之名称及住所 17
第三节 公司之设立 20
第四节 公司之登记 21
第五节 公司之能力 24
第六节 公司之监督 27
第七节 政府或法人股东 29
第八节 公司之负责人与经理人 29
第九节 公司之公告 32
第十节 公司之合并 32
第十一节 公司之变更组织 34
第十二节 公司解散 36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 39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意义及基本理论 39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设立 41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 50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机关 67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会计 95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债 102
第七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新股 112
第八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变更章程 119
第九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重整 121
第十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合并、分割及解散 135
第十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 140
第三章 无限公司 149
第一节 无限公司之总说 149
第二节 无限公司之法律关系 151
第三节 无限公司资格之取得与丧失 154
第四节 无限公司之解散、合并与变更组织 156
第五节 无限公司之清算 158
第四章 有限公司 161
第一节 有限公司之概念 161
第二节 有限公司之设立 162
第三节 有限公司之关系 163
第四节 有限公司之会计 166
第五节 有限公司之变更组织、变更章程、合并、解散及清算 167
第六节 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之区别 168
第五章 两合公司 170
第一节 两合公司之概念 170
第二节 两合公司之内部关系及外部关系 171
第三节 两合公司之合并、变更组织、变更章程、解散及清算 172
第六章 关系企业 173
第七章 外国公司 177
第八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 184
第三篇 票据法 189
第一章 总则 189
第一节 票据法的意义及其性质 189
第二节 我国票据法之沿革 190
第三节 票据的概念 193
第四节 票据行为 196
第五节 票据行为的代理 205
第六节 票据的伪造、变造、涂销 208
第七节 票据权利 210
第八节 票据的抗辩 213
第九节 票据丧失其补救 216
第十节 票据时效 218
第十一节 非票据关系 219
第二章 汇票 224
第一节 汇票的概念与发票 224
第二节 背言 230
第三节 承兑 238
第四节 参加承兑 241
第五节 保证 244
第六节 到期日 246
第七节 付款 248
第八节 参加付款 252
第九节 追索权 255
第十节 拒绝证书 265
第十一节 复本 267
第十二节 謄本 269
第三章 本票 271
第一节 本票的意义、种类 271
第二节 发票 272
第三节 本票之见票 274
第四节 本票之强制执行 274
第五节 本票准用汇票之规定 276
第四章 支票 277
第一节 支票的意义与发票 277
第二节 支票的付款 279
第三节 特殊种类的支票 282
第四节 发票人的责任 287
第五节 关於汇票规定之准用 290
第四篇 海商法 293
◎导论 293
第一章 海商法之沿革 294
第二章 海商法之特性及其修订变动 299
第三章 海商法之法律地位 301
第一节 海商法与海洋法及与海事行政法之区别 301
第二节 海商法为民法之特别法或商事法之特殊意义 302
第三节 海商法个别性与一般性之消长与新发展型态 303
第四节 海商法受非经济及非商业面向发展之新冲击 305
◎本论 306
第一章 通则 308
第一节 船舶与海上风险 309
第二节 船舶之强制执行 319
第三节 我国海商法之法源及其适用 330
第二章 船舶 337
第一节 船舶之特性 337
第二节 船舶所有权之范围 343
第三节 船舶所有权之取得与消灭 346
第四节 船舶共有 349
第五节 船舶所有人责任 361
第六节 海事优先权 375
第七节 船舶抵押权 392
第三章 运送 394
第一节 货物运送 394
第二节 载货证券 442
第三节 货柜运送载货证券与损害赔偿 456
第四节 载货证券之法院管辖与仲裁 466
第五节 载货证券之法律适用 470
第六节 旅客运送 476
第七节 船舶拖带 481
第四章 海上事故 484
第一节 船舶碰撞 484
第二节 海难救助 489
第三节 共同海损 497
第四节 海上保险 506
第五篇 保险法 523
第一章 保险法之立法沿革与体系架构 523
第一节 保险法之立法沿革 523
第二节 保险法之体系架构 529
第二章 保险契约之分类与法律特性 531
第一节 保险契约之分类 531
第二节 保险契约之法律特性 534
第三章 保险契约之构成与解释 543
第一节 保险契约之构成 543
第二节 保险契约之解释 544
第四章 保险契约之成立(第一效力层面) 555
第一节 一般成立要件 555
第二节 特别成立要件 586
第三节 保险契约成立与否之判断及其效果 598
第五章 保险契约之生效(第二效力层面) 600
第一节 一般生效要件 600
第二节 特别生效要件 605
第三节 生效要件具备与否之判断及其效果 630
第六章 保险契约之附款(第三效力层面) 634
第一节 条件 634
第二节 期限 637
第七章 保险契约之效力变动(第四效力层面) 639
第一节 依契约撤销权条款撤销契约 639
第二节 停效 641
第三节 复效 658
第四节 保险契约之解除 666
第五节 保险契约之终止 687
第八章 保险理赔 693
第一节 应否理赔之判断 693
第二节 如何理赔之判断 696
第九章 保险代位 718
第一节 保险代位之意义与法理基础 718
第二节 保险代位制度之适用范围 720
第三节 保险人可代位行使之权利 721
第四节 保险代位可请求之金额 727
第五节 保险代位之对象 730
第六节 保险代位相关问题 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