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5
第一章 导论 13
第一节 仲裁制度之意义 13
第二节 仲裁制度之特徵 18
第三节 仲裁制度之优点 19
第四节 仲裁制度之缺点 27
第五节 仲裁制度之种类 28
第六节 仲裁制度之监督 41
第七节 仲裁法制之沿革 47
第二章 仲裁协议 59
第一节 概说 59
第二节 仲裁协议之意义 60
第三节 仲裁协议之要件 63
第四节 仲裁协议之内容 73
第五节 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 80
第六节 仲裁条款与合意管辖条款之并载 82
第七节 仲裁协议有效性之认定 84
第八节 仲裁协议之效力 86
第三章 仲裁庭之组织 111
第一节 概说 111
第二节 仲裁人之资格 111
第三节 仲裁人之选定 122
第四节 选定仲裁人之管辖法院 131
第五节 法院选定仲裁人应审酌之事项 136
第六节 仲裁人之独立性与公正性 141
第七节 仲裁人回避制度 144
第四章 仲裁程序 161
第一节 概说 161
第二节 仲裁之申请 162
第三节 仲裁程序之开始 162
第四节 仲裁程序之进行 167
第五节 仲裁判断之作成 184
第六节 简易程序 228
第五章 仲裁判断之执行 233
第一节 概说 233
第二节 仲裁判断之效力 236
第三节 仲裁判断之执行力 241
第四节 仲裁人和解书之执行 264
第五节 仲裁人调解书之执行 264
第六节 大陆仲裁判断之执行 265
第七节 仲裁判断之停止执行 267
第八节 仲裁判断之保全 279
第九节 时效中断之时的效力 296
第六章 撤销仲裁判断之诉 301
第一节 概说 301
第二节 撤销仲裁判断诉讼之概念 301
第三节 撤销仲裁判断诉讼之提起 308
第四节 撤销仲裁判断诉讼之事由 319
第五节 撤销仲裁判断之效果 343
第六节 已被撤销之仲裁判断 344
第七节 小结 347
第七章 外国仲裁判断 354
第一节 概说 354
第二节 外国仲裁判断之概念 354
第三节 声请承认之程序 361
第四节 承认要件之审核 364
第五节 外国仲裁判断之执行 384
第六节 外国仲裁判断之撤销 385
第七节 大陆地区仲裁判断之认可 386
第八节 港澳地区仲裁判断之承认 388
第九节 美国仲裁判断之承认 388
第十节 小结 391
附录 395
一、外国仲裁判断在中华民国声请承认准驳一览表 395
二、世界各国采行衡平仲裁制度一览表 403
三、外国仲裁判断承认与执行公约缔约国一览表 412
四、仲裁法 419
五、仲裁机构组织与调解程序及费用规则 432
六、仲裁人训练讲习办法 444
七、台湾地区仲裁人担任大陆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许可办法 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