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序说 1
1.1 论题缘起:为何研究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 1
1.1.1 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内涵与特质 1
1.1.2 国际贸易需要什么模式的海上货物运输法 19
1.1.3 海上货物运输法的本土化 23
1.2 论题的相关基本概念的含义定位、与相关问题的区别以及研究依据的理论 24
1.2.1 若干基本概念的前提性界定 24
1.2.2 与相关问题的区别 30
1.3 如何研究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 36
1.3.1 基本研究内容、研究的进路以及研究方法 36
1.3.2 论题研究的难点与相关学术史的回顾与评析 44
1.3.3 国外学者关于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研究成果(文献) 50
第2章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渊源的历史解读 52
2.1 历史地解读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必要性 52
2.2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缘起 56
2.2.1 Liverpool & Great West Steam Co.案之前的情形 56
2.2.2 Liverpool & Great West Steam Co.案 61
2.2.3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成型:美国1893年哈特法案 64
2.3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所依托的船东利益和货方利益之历史图景:19世纪英国和美国的对比 68
2.4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催化剂:普通法下的“公共政策”理念 71
2.4.1 普通法下“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要论 71
2.4.2 提单中的免责条款及其效力的历史考察 75
2.4.3 英国和美国对提单中“疏忽免责”条款效力贯彻公共政策理念上的分野 79
2.5 契约自由在海上货物运输领域的泛滥 82
2.6 普通法下公共承运人责任理论的变迁考证:解读海上货物在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根基性话题 88
2.6.1 普通法下的公共承运人责任制度——与公共政策藕断丝连 88
2.6.2 霍姆斯的早期一系列考证 90
2.6.3 19世纪美国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与公共承运人的责任 94
2.6.4 公共承运人责任理论固有的复杂性 95
2.7 本章结论:系统论的视角 102
第3章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演进 104
3.1 以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为核心的强制性体制:由“首要义务原则”说起 105
3.1.1 以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为核心的强制性体制的形成 105
3.1.2 对首要义务的法律含义的不同理解 107
3.2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扩展 110
3.2.1 强制性体制下的义务和责任主体的多元化 114
3.2.2 “全面的”强制性体制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和“地理范围”方面不断地扩展 116
3.2.3 强制性体制下的运输单证或者运输合同类型的多样化 117
3.2.4 强制性体制在适用范围上具有模糊性 119
3.3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新发展:契约自由的“再回首” 121
3.3.1 更加复杂而灵活的强制性体制 121
3.3.2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新发展:契约自由的回归 127
3.4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之流变:从僵硬到软化,从封闭到开放 131
第4章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价值分析:二维价值结构论 135
4.1 问题域下的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价值分析:二维价值结构论 135
4.2 价值论与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内在联系之证成 141
4.2.1 作为认知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重要手段:价值论 141
4.2.2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价值论的理论功能 143
4.2.3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价值分析之必要性 146
4.3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之价值分析:原因论的维度 152
4.3.1 对国际贸易运输交易安全和效率价值的关注 153
4.3.2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实质正义的诉求 159
4.3.3 海上货物运输法的统一和风险的合理分担 166
4.4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价值论的内在逻辑体系:海商法文化的维度 173
4.4.1 一个前提式的考察:CISG的非强制性 173
4.4.2 海上货物运输法体系的自足性:强制性体制价值的固有依托 175
4.4.3 海商法文化观照:强制性体制价值论的“内在逻辑体系” 177
4.4.4 海商法文化促成海上货物运输法的现代化 186
4.5 本章结语 187
第5章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经济分析 189
5.1 法经济学解读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简析 189
5.2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经济分析所依赖的基本原理 198
5.2.1 早期的相关理论概述 198
5.2.2 波斯纳定理 199
5.3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经济分析 201
5.3.1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经济学基础 201
5.3.2 以承运人为本位的强制性体制经济分析 207
5.3.3 以平衡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利益为本位强制性体制的经济分析 215
5.3.4 以立法成本为视角的强制性体制的经济学考察 219
5.4 法经济学视野内强制性体制的缺憾 223
5.5 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软化处理 228
第6章 中国合同法语境下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考量 240
6.1 我国合同法下强制性体制体系:强制性法律规范的视角 240
6.2 中国合同法语境下考证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必要性之证成 246
6.2.1 中国合同法语境下的海上货物运输法:海上货物运输法的“自由度” 246
6.2.2 海上货物运输法是移植而来的法律——理性的本土化是一种必然 247
6.2.3 海上货物运输法要“适度”回归我国合同法体系 250
6.2.4 强制性体制在中国合同法中的制度价值 252
6.3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的合理性探讨 254
6.3.1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立法的简约考察 254
6.3.2 域外法下航次租船合同立法例的简约考察 260
6.3.3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合理性考察:法律规范的合理性之维 265
6.4 改进我国海商法第4章强制性法律规范表达与配置之探索 287
结论 中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的现代化 291
参考文献 307
附录 328
后记 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