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研究》PDF下载

  • 购买积分:13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金凤著
  • 出 版 社: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9
  • ISBN:7221088020
  • 页数:365 页
图书介绍:本书遵循党的十七大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方针,针对现实国有财产管理和保护难以用理论指导实践,国有财产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监督管理系统未能有效建立和运行、制度缺失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并引发社会问题,国有财产保护法律效力等级过低,无法对国有财产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对新型的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的构建和运行提出了总体构架。

绪论 1

第一章 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的基本范畴 7

第一节 财产和财产权概说 7

一、大陆法系中的财产和财产权概说 7

(一)法国法中的财产和财产权概念 8

(二)德国法中的财产和财产权概念 9

(三)台湾地区法中的财产和财产权概念 10

二、英美法系中的财产和财产权概说 12

三、我国法律和法学对财产和财产权的认识 14

第二节 国有财产和国家所有权 20

一、财产所有权的意义 21

(一)财产所有权的概念 22

(二)财产所有权的性质 26

(三)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29

(四)我国财产所有权的传统类型划分 34

二、国有财产和国家所有权 36

(一)国家所有权的概念 37

(二)国家所有权和国有财产权 40

(三)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国家 42

(四)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国有财产 47

第三节 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52

一、法律体系基础理论的简要梳理 52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涵义 53

(二)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56

(三)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的理论解构 60

二、国有财产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的构思 64

(一)国有财产功能论 64

(二)国有财产主体论 64

(三)国有财产行为论 66

(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构 67

(五)我国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的构建 67

第二章 国有财产功能论 69

第一节 国有财产类型化理论研究 70

一、我国国有财产的现实形态及评价 70

(一)经营性国有财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财产 70

(二)资源性国有财产和非资源性国有财产 72

(三)有形国有财产和无形国有财产 73

(四)经营性国有财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资源性国有财产和金融性国有财产 74

(五)企业国有财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财产和其他单位国有财产 75

二、现行法在国有财产类型化规范上存在的问题 76

(一)现行法规范经营性国有财产用语的混乱状态 77

(二)现行法规范非经营性国有财产用语的混乱状态 78

三、我国国有财产类型化区分的意义和作用 79

(一)国有财产类型化区分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必然要求 79

(二)国有财产类型化区分的基本原则 80

(三)国有财产类型化理论对实现国有财产目的和功能化价值的重要意义 81

第二节 功能论与国有财产功能 82

一、社会学功能论概要 82

(一)“功能”的词义辨析 82

(二)功能论在西方的演进 84

二、国有财产的存在依据 90

(一)建立有限型政府是市场经济自由原则的要求 91

(二)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市场经济平等原则的要求 91

(三)建立透明型政府是市场经济竞争原则的要求 92

(四)建立法治型政府是市场经济规则原则的要求 93

三、国有财产功能的基本涵义 94

第三节 国有财产类型化功能 97

一、国有财产的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 98

(一)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的划分 98

(二)国有财产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的实态分析 99

二、国有财产的正功能、反功能和非功能 109

(一)国有财产功能的三种性质 109

(二)国有财产的正功能 111

(三)国有财产的反功能和非功能 115

本章小结 117

第三章 国有财产主体论 119

第一节 国家财产主体辨析 119

一、法律主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 119

二、国有财产主体是指国有财产法律关系主体 119

三、国有企业不是国家所有权的代表主体 121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所有权的形式所有者和监督主体 122

一、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意义概说 122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意义 122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宪法意义 126

(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意义 129

(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131

(五)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132

二、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形式所有者和监督主体 133

(一)理论和实践依据 133

(二)人民代表大会形式所有者监督职权的行使 137

第三节 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的代表主体 142

一、人民政府的宪法意义概说 142

(一)国务院的宪法意义 142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宪法意义 147

二、人民政府是国家所有权的行使代表 149

(一)理论依据 149

(二)国务院国家财产所有权行使代表的职权行使 150

第四节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财产的使用主体 155

一、国家机关是国有财产的使用主体 155

(一)国家机关及其直接支配的国有财产的基本含义 155

(二)国家机关对直接支配的国有财产的权利 156

二、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是国有财产的用益主体 159

(一)事业单位及其所直接支配的国有财产的基本含义 159

(二)国家事业单位对直接支配的国有财产的权利 162

本章小结 165

第四章 国有财产行为论 167

第一节 建立在法律行为理论基础上的国有财产行为 167

一、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67

二、法律行为是法律关系之动的要素之一 168

第二节 国有财产取得及其法律调整 170

一、民法范畴中的财产取得基本涵义 170

二、国有财产取得方式的类型辨析 174

三、征收 179

(一)征收的涵义 180

(二)公益征收的目的和程序 182

四、国有财产投资收益——国有企业分红法理辨析 185

(一)国有企业应当分红的理由 186

(二)谁有权制定国有企业分红标准的法理分析 188

(三)现行国有企业分红标准的反思 192

(四)谁行使国有企业红利收取权和使用权的讨论 196

第二节 国有财产基础管理及其法律调整 201

一、国有财产的产权界定及其法律调整 202

(一)国有财产的产权界定及其法律调整现状 202

(二)对产权界定法律调整的思考 204

二、国有财产的产权交易及其法律调整 207

(一)国有财产产权交易法律规范的现状 208

(二)国有财产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发展趋势 210

(三)完善现行国有产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思考 21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法律调整 218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提出及法律调整现状 218

(二)构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目标及现实意义 220

第三节 基于民法基本理论的国有财产权行使和保护 224

一、民法上的财产权行使和保护概述 224

(一)财产权行使和保护的基本涵义 224

(二)民事责任制度的运用 230

二、确认和完善民法保护在国有财产法律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233

(一)确认国家及其代表的民事主体地位和权利 234

(二)完善国有财产法律体系中的民事责任保护机制 235

(三)建立赋予检察机关以原告主体资格的国有财产及权利的民事公益诉讼保护机制 237

本章小结 239

第五章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 241

第一节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态分析 243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现实构造 243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主要缺陷及其原因分析 246

(一)国有资产及其类型化理论基础还未建立 246

(二)有关国有资产及其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还未形成科学体系 249

(三)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结构仍未理清 251

(四)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缺乏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 253

(五)国有资产监督缺乏有效机制和手段 255

第二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现状分析 258

一、现阶段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特设机构存在的合理性 259

(一)国资委成立后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走上正轨,成效初显 259

(二)国资委成立后不断推进国有企业监管法制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262

二、国资委实际运行中的职能矛盾冲突 263

(一)规范国资委职责的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冲突 264

(二)国资委私权利和公权力集于一身的矛盾冲突 265

(三)国资委宏观国有资产管理与微观国有资产管理集于一身的矛盾冲突 269

三、国资委实际运行中的关系协调问题 271

(一)国资委与财政部等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问题 271

(二)国务院国资委与地方国资委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 274

第三节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构 277

一、重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国资委地位的指导思想 278

(一)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原则 278

(二)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主体一元多级化原则 279

(三)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与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 280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与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相分离原则 281

(五)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与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相对分离原则 282

(六)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原则 283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重构的具体方案 285

(一)国有资产管理理论体系的重构 285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重构方案的简要说明 287

(三)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重构方案的简要说明 290

三、国资委地位重构的具体建议 292

(一)监督范围 292

(二)监督职责 294

(三)监督责任 299

(四)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的关系设计 301

本章小结 303

第六章 我国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的构建 305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财产管理体制述评 306

一、放权让利,承包经营时期(1978—1988) 307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国营企业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文件 307

(二)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大改革措施 309

(三)这一阶段国有财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311

二、国有财产管理体制全面建立时期(1988—2002) 312

(一)建立国有财产管理的专门机构,加强国有财产的管理工作 312

(二)确立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的体制 313

(三)进行组建国家授权投资主体的试点,探索国有资产的营运途径 313

(四)进一步将企业经营权明确为企业法人财产权,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 314

三、国有财产管理体制深化改革时期(2002年至今) 314

第二节 现行国有财产法律制度述评 316

一、国有财产法律制度综述 316

(一)《宪法》及其修正案的有关规定 317

(二)《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317

(三)《预算法》的有关规定 321

(四)《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21

二、非经营性国有财产法律制度述评——以事业性财产为例 325

(一)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类型 326

(二)事业单位国有财产类型化的现实法律形态 328

(三)事业单位国有财产类型化法律规制辨析 332

三、资源性国有财产法律制度述评 334

第三节 构建中国特色国有财产法律体系 336

一、当代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建原则和结构 336

(一)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337

(二)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 339

二、国有财产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40

(一)国有财产法在整体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40

(二)国有财产法在经济法法律部门中的地位 341

三、构建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的指导思想 345

(一)反映市场经济对国有财产运行基本要求的原则 345

(二)反映国有财产运行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 346

(三)与国有财产运行系统结构协调一致的原则 347

四、国有财产法律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348

(一)国有财产依法保护原则 348

(二)国家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财产所有者职能相对分开的原则 349

(三)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原则 350

(四)国有财产统一所有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52

五、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构造 353

(一)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的纵向构造 353

(二)国有财产法律体系的横向构造 355

本章小结 359

参考书目 361

后记 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