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客货运输专刊 2004年 第2期》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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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交通部水运司编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4
  • ISBN:15114·0757
  • 页数:224 页
图书介绍:

水路运输管理 1

1.交通部关于同意设立张家港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的批复 交水发〔2004〕222号 1

2.交通部关于实施《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水发〔2004〕235号 3

3.交通部关于做好港口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水发〔2004〕263号 8

4.交通部关于同意设立莆田港引航站的批复 交水发〔2004〕264号 18

5.交通部关于同意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榕江分公司改制的批复 交水发〔2004〕268号 19

6.交通部关于黑龙江过境俄罗斯至我国东南沿海港口江海联运有关问题的批复 交水发〔2004〕287号 20

7.交通部关于同意惠州市港务管理局设立惠州港引航站的批复 交水发〔2004〕319号 21

8.交通部关于同意设立常熟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的批复 交水发〔2004〕320号 22

9.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船舶代理行业协会制定的航行国际航线船舶代理费收项目和建议价格的通知 厅水字〔2004〕173号 23

10.交通部办公厅关于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厅水字〔2004〕184号 28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4年第2号《关于公布内河标准船型船舶技术管理指导意见的公告》 3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4年第5号《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 3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4年第6号《关于禁止改建液货危险品船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公告》 37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4年第7号《关于〈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1988年议定书的2002年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38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4年第8号《关于公布京杭运河挂桨机船落舱改造技术方案的公告》 47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4年第9号《关于加强台湾海峡两岸集装箱班轮运输管理的公告》 48

17.交通部关于对关于禁止改建液货危险品船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公告有关条文解释的函 交函水〔2004〕147号 55

18.交通部关于客运站经营水路运输服务业务纳入行业管理的函 水运国内函〔2004〕204号 57

19.船舶海上保安规则 交海发〔2004〕315号 58

20.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海法规〔2004〕228号 81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依法做好海事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海法规〔2004〕336号 90

22.经国务院批准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交通部行政审批项目 97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年第4号《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100

水运基建管理 116

24.交通部关于发布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预算软件等8个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成果的通知 交水发〔2004〕138号 116

25.交通部关于发布《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221—98)局部修订的通知 交水发〔2004〕200号 119

26.交通部关于发布《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314—2004)的通知 交水发〔2004〕207号 120

27.交通部关于开展2004年度交通部水运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交水发〔2004〕244号 121

28.交通部关于开展2004年度水运工程质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交水发〔2004〕245号 134

相关政策法规 150

2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监察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安监管危化字〔2004〕69号 150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1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158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11号《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79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12号《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184

3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2004年第1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88

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557号 201

3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4〕19号 204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0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决定》 208

37.商务部、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 商建发〔2004〕309号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