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5
卷一 建置 26
第一章 隶属沿革 28
第二章 行政区划 29
第一节 清代后期的行政区划 29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 29
第三节 解放以后的行政区划 30
第三章 集镇 35
第一节 徐行镇 35
第二节 八字桥镇 36
第四章 行政村 37
第一节 小庙村 37
第二节 范桥村 37
第三节 钱桥村 38
第四节 徐行村 38
第五节 永胜村 39
第六节 新潭村 39
第七节 大石皮村 40
第八节 朱村村 40
第九节 平民村 41
第十节 联民村 41
第十一节 伏虎村 41
第十二节 水产渔民村 42
卷二 地理 43
第一章 自然环境 44
第一节 土壤 44
第二节 气候 46
第三节 河道 52
第二章 居民 55
第一节 户籍人口 55
第二节 年龄 55
第三节 姓氏 59
第四节 生育 60
第五节 人民生活 62
第三章 野生物 65
第一节 野生动物 65
第二节 野生植物 65
卷三 政党群团 67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徐行地方组织 68
第一节 领导机构 68
第二节 代表大会 70
第三节 基层组织 71
第四节 党委主要工作 72
第五节 纪律检查 75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徐行地方组织 76
第三章 群众团体 77
第一节 工人组织 77
第二节 农民组织 78
第三节 妇女组织 78
第四节 青年组织 79
第五节 工商业者组织 80
第六节 个体劳动者组织 80
第七节 老龄组织 80
第八节 侨联组织 80
卷四 政权 82
第一章 参议会·人民代表大会 82
第一节 参议会 82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82
第二章 政府 87
第一节 民国时期政府 87
第二节 人民政府 88
卷五 民政·外事 92
第一章 民政 92
第一节 优抚安置 92
第二节 扶贫济困 96
第三节 社会福利 97
第四节 婚姻登记 98
第五节 信访 100
第二章 外事 101
第一节 接待 101
第二节 参观点 101
卷六 司法·治安 103
第一章 司法 103
第一节 民事调解 103
第二节 人民法庭 103
第三节 法律服务 104
第四节 法制宣传 104
第二章 治安 105
第一节 治安机构 105
第二节 治安保卫 105
第三节 交通管理 107
第四节 消防 108
卷七 军事·武装 109
第一章 兵役 109
第一节 民国时期兵役制 109
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109
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110
第二章 地方武装 111
第一节 民众自卫队 111
第二节 民兵 111
第三章 战事 112
第一节 清军抢掠骚扰 112
第二节 江浙战争 112
第三节 “一·二八”、“八·一三”之役 112
第四节 八字桥之战 112
附录:一、日本侵略军暴行 114
二、季匪罪行 114
卷八 农业 116
第一章 土地所有制和经济体制改革 116
第一节 土地占有和地租 116
第二节 土地改革 117
第三节 互助合作 119
第四节 人民公社 121
第五节 经济体制改革 122
第二章 种植业 126
第一节 耕地和劳力 126
第二节 耕作制度 128
第三节 作物栽培 128
第四节 肥料 135
第五节 植物保护 136
第六节 主要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及产量 137
第七节 农具农机 137
第八节 农业服务体系 139
第三章 畜牧业 140
第一节 家畜 140
第二节 家禽 143
第四章 水产·食用菌 145
第一节 水产养殖 145
第二节 捕捞 146
第三节 河蚌育珠 147
第四节 食用菌生产 147
第五章 林业 149
第一节 竹木 149
第二节 果园 149
卷九 工业 151
第一章 草织业 154
第一节 早期的黄草织品 154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生产和销售 154
第三节 草织工艺厂 155
第二章 手工业·私营工业·个体工业 158
第一节 毛巾业 158
第二节 酿酒业 159
第三节 粮油加工业 159
第四节 土布纺织业 159
第五节 铁、木、竹制品业 159
第六节 个体工业 160
第三章 集体工业 161
第一节 乡办工业 161
第二节 村办工业 164
第三节 队办工业 168
第四节 商办工业 168
第五节 校办工业 168
第四章 建筑业·仓储业 170
第一节 建筑业 170
第二节 仓储业 170
卷十 财贸 172
第一章 商业 172
第一节 私营商业和合作商店 172
第二节 集体商业 173
第三节 国营商业 174
第四节 个体商业和集市贸易 176
第二章 商品购销 178
第一节 收购 178
第二节 销售 180
第三章 粮油购销 183
第一节 粮食购销 183
第二节 饲料供应 185
第三节 油料和食油购销 187
第四节 加工和储存 188
第四章 金融 190
第一节 机构 190
第二节 信贷 191
第三节 储蓄 192
第四节 保险 194
第五节 债券 194
第五章 财税 195
第一节 财政 195
第二节 税收 195
第三节 农业税 196
卷十一 交通·邮电 198
第一章 交通 198
第一节 道路 198
第二节 桥梁 201
第三节 航道 207
第四节 陆上运输 207
第五节 水上运输 208
第六节 装卸搬运 209
第二章 邮电 210
第一节 邮政 210
第二节 电信 211
卷十二 村镇建设 212
第一章 水利 212
第一节 河道疏浚 212
第二节 农田排灌 213
第二章 住房 217
第一节 农民住房 217
第二节 集镇居民住房 217
第三节 集资组建住房 220
第三章 生产和生活设施 221
第一节 用电 221
第二节 自来水 221
第三节 改灶·沼气·液化气 222
第四章 环境保护 223
第一节 绿化 223
第二节 三废治理 223
卷十三 文教·科技 225
第一章 文化 225
第一节 文化设施 225
第二节 群众文艺 226
第三节 刊物报导 227
第四节 著作 228
第五节 民间文学(选例) 229
第六节 古迹 232
第二章 教育 234
第一节 幼儿教育 234
第二节 小学教育 236
第三节 中学教育 242
第四节 成人教育 242
第五节 组织实施“燎原计划” 244
第三章 科技 246
第一节 农业科技 246
第二节 工业科技 249
第三节 学校科技 251
第四节 境内市属科研单位 252
卷十四 卫生·体育 254
第一章 卫生 254
第一节 医疗机构 254
第二节 妇幼保健 256
第三节 医疗保健制度 258
第四节 公共卫生 259
第五节 消灭血吸虫病 261
第二章 体育 262
第一节 学校体育 262
第二节 农民体育 262
第三节 老年体育 265
卷十五 人物 266
第一章 传略 266
第二章 名录 272
第一节 革命烈士英名录 272
第二节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录 273
第三节 中级以上职称知识分子名录 275
第四节 县团级以上干部名录 282
卷十六 宗教·习俗 283
第一章 岁时 283
第一节 传统节日 283
第二节 国定节日 284
第二章 礼仪 286
第一节 喜庆 286
第二节 丧葬 288
第三章 宗教信仰 290
第一节 佛教 290
第二节 道教 290
第三节 天主教 290
第四节 庙宇 291
第四章 社会陋习 292
第一节 迷信 292
第二节 吸毒 292
第三节 赌博 293
第四节 溺婴、弃婴 293
卷十七 杂志 294
第一章 民间传说 294
第一节 地名传说 294
第二节 人名传说 295
第二章 歇后语 298
第三章 事故 301
第一节 自然灾害 301
第二节 车祸 301
第三节 火灾 302
第四节 抢劫、盗窃 302
第五节 凶杀 303
第六节 工伤 303
第七节 其他事故 303
编后记 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