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侵害社会法益之犯罪 1
一、社会法益之内涵 3
二、社会法益之抽象性 3
三、侵害社会法益犯罪之分类 4
第一章 公共危险罪 5
一、公共危险之概念 5
二、公共危险之类型 5
三、公共危险之判断 6
四、公共危险之认识 8
第一节 放火及失火罪 10
一、犯罪类型 10
二、罪质 10
三、保护法益 10
四、放火失火烧毁现供人使用或所在之处所或交通工具罪 11
五、放火失火烧毁现非供人使用或所在之处所或交通工具罪 22
六、放火失火烧毁前二条以外之物罪 26
七、准放火失火罪 28
八、漏逸间隔气体罪 31
第二节 决水罪 33
一、犯罪类型 33
二、罪质 33
三、保护法益 33
四、决水浸害现供人使用或所在之处所或交通工具罪 33
五、决水浸害现非供人使用或所在之处所或交通工具罪 36
六、决水浸害前二条以外之物罪 39
七、破坏防水蓄水设备罪 40
第三节 妨害交通罪 44
一、犯罪类型 44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44
三、倾覆破坏交通工具罪 44
四、妨害交通工具往来安全罪 50
五、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 53
六、劫持交通工具罪 57
七、危害飞航安全罪 60
八、不能安全驾驶罪 62
九、肇事逃逸罪 66
第四节 危险物罪 72
一、犯罪类型 72
二、罪质 72
三、保护法益 73
四、单纯危险物罪 73
五、使用危险物罪 77
六、加重危险物罪 79
七、制造贩运持有核子物资罪 81
八、放逸核能放射线罪 82
九、不当使用放射线罪 85
第五节 妨害公共卫生罪 87
一、犯罪类型 87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87
三、妨害公众饮水罪 88
四、投放毒物罪 91
五、制造贩卖陈列妨害卫生物品罪 94
六、下毒或混杂有毒物品罪 96
七、违背预防传染病法令及散布病菌罪 100
第六节 妨害保护安全设备罪 103
一、犯罪类型 103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103
三、损坏保护生命设备危及生命罪 104
四、损坏保护生命设备危及身体健康罪 107
五、阻塞逃生通道罪 109
第七节 其他公共危险罪 112
一、犯罪类型 112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113
三、妨害救灾罪 113
四、妨害公用事业罪 115
五、违背建筑术成规罪 117
六、违背赈灾契约罪 119
第二章 妨害公共信用之犯罪 123
一、公共信用之维护 123
二、伪造罪之立法 123
第一节 伪造货币罪 123
一、犯罪类型 123
二、罪质 124
三、保护法益 124
四、伪变造币券罪 125
五、行使、收集或交付伪币罪 131
六、减损通用货币分量罪 139
七、行使、收集或交付减损分量货币罪 141
八、制造交付收受伪变造减损货币分量之器械原料罪 144
第二节 伪造有价证券罪 148
一、犯罪类型 148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148
三、伪变造行使有价证券罪 150
四、伪变造行使支付工具罪 162
五、伪变造行使邮票印花税票罪 170
六、伪变造行使往来客票罪 177
七、制造交付收受伪变造有价证券之器械原料或电磁纪录罪 181
第三节 伪造度量衡罪 184
一、犯罪类型 184
二、罪质 184
三、保护法益 184
四、制造违背定程或变更定程度量衡罪 185
五、贩卖违背定程度量衡罪 187
六、行使违背定程度量衡罪 189
第四节 伪造文书印文罪 191
一、犯罪类型 191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191
三、伪造文书罪之立法原则 192
四、文书之概念 193
五、伪变造私文书罪 199
六、伪变造公文书罪 206
七、伪变造证书介绍书罪 208
八、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211
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214
十、业务登载不实罪 217
十一、行使伪变造或登载不实文书罪 219
十二、伪造盗用印章印文署押罪 225
十三、伪造盗用公印公印文罪 229
第三章 妨害性自主罪 233
一、犯罪类型 233
二、立法体系 233
三、罪质与保护法益 234
四、普通强制性交罪 234
五、加重强制性交罪 241
六、普通强制猥亵罪 254
七、加重强制猥亵罪 259
八、乘机性交猥亵罪 260
九、侵害性自主加重结果罪 263
十、侵害性自主结合罪 265
十一、与稚龄或幼年男女性交猥亵罪 267
十二、利用权势性交猥亵罪 270
十三、诈术性交罪 273
第四章 妨害善良风俗之犯罪 277
一、传统风俗与创新文化 277
二、社会善良风俗 277
三、无被害人之犯罪 277
第一节 妨害风化罪 278
一、犯罪类型 278
二、罪质 278
三、保护法益 279
四、血亲性交罪 279
五、诱介性交猥亵罪 281
六、强使性交猥亵或使隐避罪 285
七、利用权势使性交猥亵罪 286
八、诱介幼年男女性交猥亵罪 288
九、公然猥亵罪 289
十、散播制造猥亵物品罪 290
第二节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95
一、犯罪类型 295
二、保护法益 295
三、重婚罪 295
四、诈术缔婚罪 298
五、通奸罪 300
六、和诱罪 303
七、略诱罪 312
八、移送被诱人出国罪 319
九、收受藏匿被诱人罪 320
第三节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322
一、犯罪类型 322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322
三、亵渎祀典罪 323
四、侵害尸体罪 327
五、发掘坟墓罪 332
六、侵害坟墓结合罪 334
第四节 赌博罪 335
一、犯罪类型 335
二、除罪化 335
三、保护法益 336
四、普通赌博罪 337
五、供给赌场或聚众赌博罪 341
六、发行彩票及媒介彩票买卖罪 343
第五章 妨害国民经济及健康之犯罪 347
一、保护国民经济发展 347
二、保护国民身体健康 347
第一节 妨害农工商罪 348
一、犯罪类型 348
二、保护法益 348
三、妨害贩运农工物品罪 349
四、妨害农事水利罪 350
五、伪仿造商标商号罪 351
六、贩卖伪仿造商标商号货物罪 354
七、虚伪标记商品及贩卖罪 355
第二节 鸦片罪 357
一、犯罪类型 357
二、保护法益 358
三、制造烟毒罪 358
四、贩运烟毒罪 359
五、制造贩运吸食鸦片器具罪 361
六、为人施打或设馆供人吸毒罪 361
七、栽种罂粟及贩运罂粟种子罪 363
八、公务员强迫栽种贩运罂粟种子罪 365
九、吸用烟毒罪 366
十、持有烟毒或吸食鸦片器具罪 367
十一、公务员包庇烟毒罪 367
第四篇 侵害国家法益之犯罪 369
一、国家法益之内涵 371
二、侵害国家法益犯罪之分类 371
第一章 侵害国家权力作用之犯罪 373
一、国家之权力作用 373
二、侵害国家权力作用之犯罪型态 373
第一节 渎职罪 373
一、犯罪类型 373
二、罪质 374
三、委弃守地罪 375
四、不违背职务贿赂罪 376
五、违背职务贿赂罪 388
六、行贿罪 390
七、准受贿罪 392
八、枉法裁判仲裁罪 394
九、滥权追诉处罚罪 395
十、凌虐人犯罪 399
十一、违法行刑罪 402
十二、越权受理诉讼罪 404
十三、违法征收及抑留克扣罪 405
十四、废职酿灾罪 409
十五、图利罪 411
十六、泄漏公务秘密罪 415
十七、妨害邮电秘密罪 419
十八、不真正渎职罪 420
第二节 妨害公务罪 422
一、犯罪类型 422
二、罪质 422
三、妨害执行职务及职务强制罪 423
四、聚众妨害公务罪 431
五、妨害考试罪 434
六、侵害公务掌管文书物品罪 436
七、侵害封印或查封标示罪 437
八、侮辱公务员或职务及侮辱公署罪 441
九、侵害文告罪 443
第三节 妨害投票罪 444
一、犯罪类型 444
二、保护法益 445
三、妨害投票自由罪 446
四、受贿投票罪 447
五、行贿投票罪 449
六、利诱投票罪 451
七、妨害投票正确罪 452
八、妨害投票秩序罪 455
九、妨害投票秘密罪 456
第四节 妨害秩序罪 457
一、犯罪类型 457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457
三、聚众不解散罪 458
四、聚众强胁罪 460
五、恐吓公众罪 461
六、妨害集会罪 464
七、煽惑犯罪或违抗法令罪 465
八、参与犯罪结社罪 468
九、煽惑军人背叛罪 471
十、私招军队罪 472
十一、挑唆包揽诉讼罪 473
十二、僭行公务员职权罪 474
十三、冒用公务员服章官衔罪 475
十四、侮辱国徽国旗或国父遗像罪 476
第五节 脱逃罪 478
一、犯罪类型 478
二、罪质 478
三、保护法益 479
四、脱逃罪 479
五、纵放便利脱逃罪 486
六、公务员纵放便利脱逃罪 490
第六节 藏匿人犯湮灭证据罪 492
一、犯罪类型 492
二、罪质 492
三、保护法益 492
四、藏匿人犯及顶替罪 493
五、湮灭证据罪 498
第七节 伪证及诬告罪 502
一、犯罪类型 502
二、伪证罪之罪质与保护法益 502
三、诬告罪之罪质与保护法益 503
四、伪证罪 504
五、诬告及准诬告罪 511
六、未指定犯人诬告及准诬告罪 518
第二章 侵害国家存在与安全之犯罪 521
第一节 内乱罪 521
一、犯罪类型 521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521
三、普通内乱罪 522
四、暴动内乱罪 524
第二节 外患罪 525
一、犯罪类型 525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526
三、通谋开战罪 526
四、通谋丧失领域罪 527
五、敌抗本国罪 528
六、单纯助敌罪 529
七、加重助敌罪 531
八、战时不履行军需契约罪 534
九、泄漏交付国防秘密罪 535
十、公务员过失泄漏交付国防秘密罪 537
十一、刺探收集国防秘密罪 537
十二、擅入军用处所罪 538
十三、私与外国订约罪 539
十四、处理对外事务违背委任罪 540
十五、伪变造毁匿国权证据罪 541
第三节 妨害国交罪 542
一、犯罪类型 542
二、罪质与保护法益 542
三、侵害友邦元首或外国代表罪 543
四、违背局外中立命令罪 544
五、侮辱外国旗章罪 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