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语表 1
一 导论 1
二 支配美国国际法程序的基本原则 5
(一)寻找难以捉摸的礼让概念 5
(二)创造一个新的规范性法律原则 9
(三)司法克制或者主权 12
(四)国家行为原则 14
(五)权力分立 20
(六)外国主权豁免原则与国家行为原则之间的概念区分 24
(七)取证与《海牙取证公约》 30
三 作为一项统一原则的礼让 34
(一)礼让与和解的三个要件 40
(二)意思自治:国际背景中合同自由的规范性价值——不来梅号案与礼让 43
(三)礼让与国际仲裁 50
四 立法管辖权:美国制定法的域外适用 55
(一)立法解释方法 57
(二)支配立法管辖权的多面标准与规定礼让概念 61
(三)七个标准与一个问题:从坏到更坏 63
(四)三重标准:混乱中的一缕光 67
五 外国主权豁免及其例外 71
(一)绝对外国主权豁免理论 71
(二)限制主权豁免理论:权力分立 74
(三)“商业活动”的“直接影响”要件 77
(四)限制外国主权豁免理论中的阿基里斯之踵 80
(五)经济减少 85
六 国际司法协助:《美国法典》第28编第1782条 87
(一)第1782条及其要件 88
(二)英特尔股份有限公司诉超微半导体有限公司:统一性和可预测性 93
(三)智利国防委员会诉皮诺切特案与礼让原则 95
(四)第1782条与皮诺切特案:一个范式 99
七 结论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