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机制的观照 1
权力运行机制探微与调适 3
党内权力运行机制与党的先进性——以党的地方组织权力运行机制为考察对象 3
执政党内部权力回归主体的改革——党的地方组织权力运行机制的推陈出新 19
人大职权中的执政党行权与调适——以深圳为例地方人大权力实现机制的探讨 32
党对和谐社会的领导与权力协调机制的建构——和谐深圳建设的思考 46
公共权力的约束与协同 55
转型期公共权力约束机制建构——以深圳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的成效与不足 55
深圳审批制度的早期改革——行政审批的腐败与治理 84
“电子监察”的深圳实验——对保留审批的治理与监督 96
公共治理困局与“多系统协同”化解——桃源模式对地方政府改革目标定位的启示 105
授权制改革的突破与徘徊 123
基层人大选举中“民间提名”候选人参选透视——深圳区级人大选举个案分析 123
以“授权任期制”深化党代会常任制——“宝安模式”的困扰与改革思考 144
公推直选:党代表任期制源头缺失弥补——两新组织公推直选市党代表的观察 165
居委会成功选举背后的问题与隐忧——深圳居委会换届选举的观察与思考 177
社区自治的“双重性”与“非群众性” 195
社区自治的“双重面向”与“双重治理”——“基层自治”特性的探讨 195
社区居委会:“群众性自治”还是“基层自治”——与业主委员会自治性的比较 207
社区“减负”难在哪里——社区管理体制和政府行为的考察 219
社区矛盾化解机制的缺失与建构 229
群体性事件共性与社区矛盾化解机制缺失——社区“诉求—承接”机制建构思考 229
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的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深圳人大代表闭会行权的机制与功效 241
富士康员工自戕事件的多维致因——“超泰勒式”财富增长布局和叠加效应下的消极抗争 264
后记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