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序 5
第壹篇 总论 15
第一章 共有土地基本观念 15
第一节 分别共有 16
第二节 公同共有 17
第三节 准共有及准公同共有 19
第二章 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内容及立法由来 20
第一节 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内容 20
第二节 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立法由来 22
第贰篇 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实务研讨 27
第一章 第一项规定之研讨(处分方式) 27
第一节 基本要点 29
第二节 法律上之处分 31
第三节 事实上之处分 41
第四节 法定人数及应有部分之研讨 47
第五节 信托登记 49
第二章 第二项规定之研讨(通知方式) 53
第一节 基本要点 54
第二节 通知或公告之方式 55
第三节 通知或公告期限 56
第四节 通知或公告之内容 57
第三章 第三项规定之研讨(代位清偿) 59
第一节 基本要点 60
第二节 登记方式 62
第三节 价金或补偿方式 63
第四节 提存方式 64
第四章 第四项规定之研讨(优先承买权) 77
第一节 基本要点 78
第二节 优先承买权之效力 80
第三节 优先承买权人之权利与义务 83
第四节 优先承买权之限制 86
第五节 与土地法第一百零四、一百零七条竞合时之效力 87
第六节 全部出卖时,他共有人有无优先承买权 89
第七节 行使优先承买权是否及於他共有人 90
第八节 共有人出卖其应有部分给予他共有人时,其共有人间有无优先承买权 93
第九节 共有人主张优先权是否需指同一条件 94
第五章 第五项规定之研讨(公同共有) 96
第一节 基本要点 97
第二节 公同共有之准用 104
第三节 公同共有部分为应有持分时,有无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之适用 106
第四节 共有物分割行为 111
第五节 公同共有人有无优先承买权 114
第六章 第六项规定之研讨(调解调处异同) 116
第一节 基本要点(原调解内容) 117
第二节 调解处理程序 119
第三节 调处 123
第四节 调解与调处的差异 124
第五节 调处处理程序 125
第六节 结论与建议 132
第七章 登记作业应注意事项 138
第一节 移转时应注意事项 138
第二节 放弃优先承买时应注意事项 140
第参篇 实务操作 145
第一章 共有人尚生存时之处理实务 145
第二章 共有人已死亡时之处理实务 170
第肆篇 专题讨论 187
第一章 浅谈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之优先承买权 187
第一节 楔子 187
第二节 全部处分有无优先承买之适用 188
第三节 优先承买视为放弃之争议 190
第二章 论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以第一项共有人为提存人,是否需全体共有人为提存人 192
第三章 浅论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第一项是否应包含共有土地的出租 196
第二节 目前实务见解 198
第三节 研讨分析 201
第四节 结语 207
第伍篇 司法判决判例要旨、法律问题、行政解释 211
第一章 判决、判例要旨 211
第二章 法律问题 233
第三章 行政解释 272
第陆篇 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执行要点暨相关法令 327
一、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执行要点 327
二、土地法 333
三、民法第五编继承 369
四、土地登记规则 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