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 1
第一章 危害生命、身体的犯罪 1
一、故意杀人罪 1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4
三、故意伤害罪 7
四、过失致人重伤罪 9
五、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11
六、刑讯逼供罪 13
七、虐待罪 19
八、遗弃罪 22
第二章 侵犯自由、安宁的犯罪 26
一、非法拘禁罪 26
二、绑架罪 29
三、强奸罪 32
四、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6
第三章 侵害名誉、秘密的犯罪 40
一、侮辱罪 40
二、诽谤罪 42
三、侵犯通信自由罪 44
四、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46
第四章 侵犯财产的犯罪 49
一、抢劫罪 49
二、抢夺罪 55
三、敲诈勒索罪 59
四、盗窃罪 63
五、诈骗罪 69
六、侵占罪 72
七、职务侵占罪 75
八、故意毁坏财物罪 78
第二编 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 80
第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80
一、放火罪 80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 83
三、失火罪 85
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7
五、破坏交通工具罪 89
六、破坏交通设施罪 91
七、劫持航空器罪 92
八、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95
九、交通肇事罪 97
十、重大责任事故罪 100
第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公共信用及交易安全罪 103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03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 107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09
四、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13
五、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117
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20
七、伪造货币罪 122
八、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24
九、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26
十、洗钱罪 128
十一、集资诈骗罪 131
十二、票据诈骗罪 135
十三、信用卡诈骗罪 137
十四、保险诈骗罪 139
十五、偷税罪 142
十六、骗取出口退税罪 145
十七、假冒注册商标罪 147
十八、侵犯著作权罪 150
十九、侵犯商业秘密罪 153
二十、合同诈骗罪 155
二十一、非法经营罪 157
第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犯罪 161
一、妨害公务罪 161
二、招摇撞骗罪 166
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170
四、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173
五、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176
六、伪证罪 179
七、窝藏罪和包庇罪 181
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 184
九、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86
十、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偷越国(边)境罪 189
十一、医疗事故罪 192
十二、非法行医罪 196
十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99
十四、非法持有毒品罪 206
十五、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209
十六、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 211
十七、嫖宿幼女罪 215
十八、传播性病罪 217
十九、传播淫秽物品罪和组织淫秽表演罪 219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222
一、贪污罪 222
二、挪用公款罪 228
三、受贿罪和行贿罪 235
四、私分国有资产罪 240
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242
第九章 渎职罪 245
一、滥用职权罪 245
二、徇私枉法罪 248
三、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253
四、玩忽职守罪 255
第三编 侵犯国家法益的犯罪 258
第十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258
一、煽动分裂国家罪 258
二、间谍罪 260
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263
第十一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266
一、冒充军人招摇诈骗罪 266
二、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269
三、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271
四、伪装、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273
第十二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276
一、战时违抗命令罪 276
二、隐瞒、谎报军情罪 278
三、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280
四、武器装备肇事罪 283
五、虐待部属罪 286
后记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