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中的「理」 1
一、前言 2
二、唐律中的理 4
三、唐判依理据律 20
(一)《文明判集》残卷 25
(二)张鷟《龙筋凤髓判》 29
(三)白居易「百道判」 29
四、礼、理与情理法 34
五、结论 38
古今暗合乎?——唐律中关于「错误」的法理及其运用 41
一、前言 42
二、「错误」在古中国法制文献上的溯源 44
(一)《周礼》三宥中的「不识」 44
(二)西汉董仲舒春秋折狱中的「错误」案例 45
(三)晋张斐《进律疏表》中的「误」与「失」 50
三、《唐律》中关于「错误」规范的类型与律疏 53
(一)构成要件错误的态样及其处断方式 53
(二)违法性认识错误及其刑责 63
四、唐以降历代刑律有关「错误」规范的衍化 66
(一)从《宋刑统》到明清律的变与不变 66
(二)从继受欧陆法的《钦定大清刑律》到民国刑法 70
五、从当今刑法理论看《唐律》中的「错误」立法 75
(一)主观抽象立法乎?客观具体立法乎? 75
(二)古今有关「错误」立法技术的异同 78
六、结语 83
唐律中的「故意」与「过失」 85
一、前言 86
二、唐代以前的相关规范 88
(一)先秦 88
(二)秦代 90
(三)汉代 92
(四)魏晋南北朝 94
三、唐律中的「故意犯」 97
(一)直接故意 97
(二)间接故意 108
(三)对于「故意犯」的处分 110
四、唐律中的「过失犯」 111
(一)无认识过失 111
(二)有认识过失 118
(三)重过失 118
(四)对于「过失犯」的处分 119
五、结论 120
唐律中的「无罪名」与「无罪」初探 123
一、前言 124
二、「无罪名」条文的分析 125
三、「无罪」条文的分析 129
(A1)并不知情 131
(A2)过失或不能预见的后果 132
(A3)无责任能力 133
(A4)职务上没有连带责任 133
(A5)被害人不告 134
(B1)构成要件不足 134
(B2)正当行为或紧急事故 135
(B3)没有实害或仅属微罪 136
(B4)维护更高的价值 137
四、结语 140
对《律疏》中数处律义之解读——管窥法典化律条之间严密的律学联系 143
一、前言 144
二、妻殴「大功尊属」适用何条法律? 144
三、为奴娶良人入籍为奴为什么处流三千里? 147
四、受寄送公文为什么稽程重于徒一年才成主犯? 148
五、问事打死无罪百姓为什么「依法」无罪? 149
六、为什么奴贱可以「自理诉得脱」? 151
七、奴婢部曲之流刑为什么不明言等级? 152
八、哪些是杀人「不合偿死」的情况? 154
九、怎样理解「伤」的概念及律条的行文特点? 156
十、「父祖妾」为什么前疏与后注解释相异? 159
十一、「于本司及监临」中「于」义之法例寻踪 162
唐律的家主与主贱关系 165
一、前言 166
二、家主的法律条件 169
三、主贱的法律关系 181
四、结论 204
从放妻书看唐代的和离 221
一、前言 222
二、放妻书的格式与内容 225
三、放妻书流行传抄的原因及其价值 232
(一)放妻书的范本功能 232
(二)放妻书的适法规范性与应用便捷性 235
(三)放妻书的价值 238
四、放妻书中的模糊书写策略 245
五、结语 259
《唐律》与《大清律例》法典形式规范体系——一个比较法制史观点 261
一、前言 262
二、「法典」作为一种法规范的形式 263
三、《唐律》的法典化体例及其与其他法规范的结构关系 266
(一)《唐律》作为一个法典的体例 266
(二)《唐律》与令、格与式等其他法规范的结构关系 271
(三)《唐律》与唐朝其他规范例如「德礼」的关系 273
四、《大清律例》的法典化体例及与当代其他法规范之结构关系 275
(一)《大清律例》与《大明律》的比较 275
(二)《大清律例》法典的体例 278
(三)《大清律例》跟其他时代法规范(各部会或省的法规范)关系 284
(四)《大清律例》与「德」或「礼」的关系 286
五、结论 287
由唐律「轻重相举」看十九世纪清代刑部说帖的「比附重轻」 289
一、前言 290
二、探究由「轻重相举」到「比附」的内在逻辑 291
三、由泛称到专称:说帖做为一种新出现的法律文类 298
四、清代审转制度演变下的刑部说帖 301
五、「比附重轻」:成案与律例间的紧张与调和 306
六、结语 317
唐代知识人对唐律的理解与诠释——以白居易「百道判」的法律推理为中心 321
一、前言 322
二、重视违法事实的厘清 326
三、注意罪刑轻重的区分 337
四、采取「息讼」、「无讼」的态度 341
五、兼顾儒家礼教与法律规范 348
六、结语 352
解读唐宋法律的变化——史料、逻辑与真相 355
一、前言 356
二、用来照顾幼女的可能性:不合逻辑不合史料 359
三、用来照顾幼男的可能性:合逻辑而不合史料 377
四、结论 387
传统中国法的道德原理及其价值——以《唐律疏议》为分析中心 393
一、前言 394
二、传统中国法的原理可称之为道德原理 395
三、传统中国法道德原理的论证 397
(一)论证之一:价值与理念 398
(二)论证之二:原则与规范 400
(三)论证之三:感觉与态度 405
四、传统中国法道德原理的价值 408
五、结语 417
「守法」观念下的唐律文化——与Karl Bunger《唐代法律史料》对话 419
一、Karl Bunger与《唐代法律史料》 420
二、法源观点下的唐代法律 423
三、法律的文化镶嵌 436
四、唐律文化里的「守法」观念 441
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的律典体例研究——兼谈日本《养老律》的蓝本问题 449
一、前言 450
二、唐代律和律疏两种法典形式并存 451
三、敦煌吐鲁番出土开元二十五年《律疏》残卷与现存《唐律疏议》之比较 457
(一)现存的《唐律疏议》与开元二十五年《律疏》存在文字上的差异 458
(二)开元二十五年《律疏》残卷与现存《唐律疏议》书写格式的差异 471
四、伯3690号残卷的性质和日本《养老律》的蓝本问题 474
五、结语 481
戴炎辉先生《唐律通论》在学术史上的意义 483
一、戴炎辉先生的国学基础 484
二、日本高等文官国家考试及格与中田薰教授的入门弟子 485
三、在台大任教期间与「唐律」结缘 487
四、以《唐律总论》获日本东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490
五、《唐律通论》在学术史上的意义 493
六、「唐律读书会」之成立 502
七、结语 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