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估概况 2
(一)评估原则 2
1.依法评估原则 2
2.客观评估原则 2
3.评估常态原则 3
4.重点突出原则 3
5.结果导向原则 4
6.分类评估原则 4
(二)评估对象 5
(三)评估指标 6
1.主动公开 6
2.依申请公开 27
3.保障监督机制 28
4.地市级政府信息公开 30
(四)评估方法 31
二 总体评估结果 3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亮点 33
1.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事项公开情况较好 33
2.注重政策主动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关切 34
3.公众向政府机关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规范 35
4.强化组织领导,重视制度规范建设 35
(二)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36
1.个别部门和地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 36
2.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仍然落实不到位 37
3.部分领域公开标准不明、不细,影响公开效果 37
4.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工作落实不到位 38
5.政策解读缺失、形式单一、不规范的问题犹存 38
6.回应关切避重就轻、持续跟踪性差的现象突出 38
7.答复申请的随意性仍较大,复议诉讼隐患多 39
三 各板块的评估结果 40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40
1.门户网站发挥着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但网站健康度不高 40
2.门户网站普遍配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但栏目要素缺失现象仍然存在 42
3.门户网站注重信息查询便利性,但检索功能有效性不理想 44
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门户网站“两张皮”的现象仍较为普遍 46
5.注重运用微平台公开信息,但标识度不高、信息发布未形成常态化 46
6.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成为常态,但发展不均衡 48
7.咨询电话畅通性较好,但个别对象答复情况不佳 50
(二)规范性文件 52
1.专门栏目设置及链接有效性较好,但查找不便的问题突出 52
2.仅部分评估对象标注文件有效性 54
3.仅部分对象公开了备案审查及清理信息 56
4.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情况普遍不好 58
(三)权力清单 59
1.行政审批(许可)信息 59
2.行政处罚信息 66
3.行政强制信息 72
(四)财政信息 73
1.多数设置专门栏目集中发布财政信息,但个别发布位置无规律 74
2.国务院部门和省政府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好于地市级政府 75
3.地市级政府预决算报表配置情况略差于国务院部门及省级政府部门 75
4.国务院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普遍较为详细,但多数“三公”经费说明较粗略 76
(五)政府采购信息 78
1.需求标准、评分标准及评标专家信息公开相对较好 78
2.通过网站公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情况不够理想 79
3.政府采购中标结果公开情况有待提升 80
4.投诉处理结果的公开情况好于违规处罚结果 80
(六)棚户区改造信息 81
1.仅部分对象全面公开了棚户区改造信息 81
2.多数门户网站设有专栏,但发布渠道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的现象突出 82
3.部分对象公开信息规范详细,但做法各不相同、标准不统一 85
(七)食品药品信息 87
1.省级政府普遍公开本地方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政策文件 87
2.仅部分省级政府定期、规范发布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息 88
3.仅个别省市信息公开整合较好、标准一致 89
(八)环境保护信息 90
1.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良好,少数评估对象尚有提升空间 90
2.各地注重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但公开渠道还需整合 94
3.省级环境信息公开整体好于地市级政府 95
(九)国有企业信息 95
1.制度标准有空白,仅个别省份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 96
2.仅部分省级政府门户网站设有专门栏目 97
3.各省公开尺度不一、详略不同 97
(十)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100
1.不少地方积极探索但公开情况总体不佳 100
2.概念模糊、规定缺失、公开权限不明确影响公开效果 102
(十一)社会保障信息 108
1.社会保险信息各地均有公开,但多数地方公开不全面 108
2.近半数地方公开了社会救助信息,但公开情况总体不佳 118
(十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122
1.没有专门栏目、发布位置不规范的情况较为普遍 122
2.仅部分对象公开了办理结果,总体公开情况不佳 123
(十三)政策解读 124
1.大部分设置有专门栏目,但个别未公开本机关解读信息 124
2.政策文件与其解读信息的关联公开和主动推送功能不理想 126
3.注重解读方式和内容,但个别解读形式单一、标题不妥 127
(十四)回应关切 128
1.热点回应注重答疑解惑,但效果与质量还有提升空间 128
2.普遍注重网站互动,回应公众诉求,但不回应、敷衍塞责情况仍存在 135
(十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42
1.评估对象普遍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43
2.普遍对主动公开范围作出描述,但部分指南描述较粗略 144
3.普遍说明依申请公开流程,但多数未说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144
4.指南发布率较高,但部分内容的准确性较差 145
(十六)依申请公开 147
1.信函和电子申请渠道普遍较为畅通,但存在平台设计不友好的问题 148
2.大多数评估对象能及时答复信函申请,但部分不能及时答复电子申请 152
3.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数据电文形式答复申请,但答复规范化有待提升 154
4.多数对象公开了所申请的信息,但仍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答复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159
5.评估对象答复申请的总体水平明显提高,但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160
(十七)保障监督机制 161
1.普遍制定指导文件,但有些国务院部门尚未形成工作指导机制 162
2.部分国务院部门注重推进主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但仍有部门不重视该项工作 165
3.部分对象形成了主要领导推进工作的机制,但多数尚未形成常态化做法 166
4.省级政府的专门机构配置情况较好,但专门机构建设与专业人员配置情况普遍滞后 167
5.普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但机制运行情况有待加强 168
6.多数对象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机制,但培训效果有待提升 171
7.少数对象建有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但多数考核方式待完善 172
8.个别评估对象投诉举报机制运行较好,但多数尚未充分发挥作用 174
(十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75
1.多数设有专门栏目,但部分栏目设置及发布不规范 176
2.年度报告公开率较高,但极少数评估对象仍未按时发布 178
3.部分评估对象注重形式新颖性,但个别报告内容重复率高 180
4.对公开机制建设情况有所描述,但多数未详细说明 181
5.评估对象普遍对2014年的主动公开情况作了总结分析 181
6.普遍公开依申请公开数据,但不少部门公开不细致 182
四 进一步深化公开工作的建议 184
(一)注重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84
(二)树立公开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调动全机关积极性 186
(三)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有序推动公开工作 186
(四)将公开工作有机融入法治政府建设,以公开促规范 187
(五)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提升信息获取的便利度 188
(六)立足人民群众需求,探寻信息公开供给需求平衡点 188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专业化水准 189
附表一 2015年评估的国务院部门 190
附表二 2015年评估的地市级政府 192
附表三 国务院部门微平台开通情况 194
附表四 省级政府微平台开通情况 198
附表五 地市级政府微平台开通情况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