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及类型 1
一、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为目的自己直接生产受保护品种繁殖材料——德龙正成种业有限公司与四川川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纠纷一案 4
二、因委托生产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与李全荣,罗吉军,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 43
三、未经许可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构成侵权——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豫玉种业有限公司、内乡县金雨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 58
四、假冒品种权人的授权品种——上诉人枣庄市新天隆种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张卓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74
五、确认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之诉——山东省莱阳市种子公司与山东连胜种业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请求确认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91
第二部分 植物新品种侵权抗辩 110
一、农民自繁自用品种繁殖材料抗辩——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与王应鹏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 111
二、权利用尽抗辩——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与宝应县天补农资经营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 125
三、非恶意销售免责抗辩——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豫玉种业有限公司、内乡县金雨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存目 参见第58页)四、农民受托生产受保护品种繁殖材料免责抗辩——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与李全荣,罗吉军,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存目 参见第43页)第三部分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途径及侵权法律责任 138
一、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途径 141
(一)植物新品种权行政保护途径——穆棱市丰源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省鸿诚种业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管辖异议(存目 参见第141页) 141
(二)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途径——穆棱市丰源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省鸿诚种业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管辖异议(存目 参见第141页) 141
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诉讼管辖——穆棱市丰源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省鸿诚种业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管辖异议 141
三、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民事责任 155
(一)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油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六安市农科所科技开发公司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 155
(二)侵权物的处理——江苏省油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六安市农科所科技开发公司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存目 参见第155页) 183
(三)品种权侵权行为鉴定——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豫玉种业有限公司、内乡县金雨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存目 参见第58页)第四部分 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现状及建议 183
一、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现状 183
二、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审判中的问题 189
三、对策及建议 193
附录 1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1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2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2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35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 238
参考文献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