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营改增”的一般性问答 3
第一章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3
增值税纳税人 3
1.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是什么? 3
2.增值税纳税人是怎么分类的? 3
3.两个增值税纳税人能否合并纳税? 5
4.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标准是什么? 5
5.未超过销售额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8
6.混业经营的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标准是什么? 10
7.实行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哪些? 12
8.已经是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是否还需重新确认? 13
9.不申请或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有哪些? 13
10.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未登记该如何处理? 14
11.如何区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16
12.已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还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8
13.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能转为一般纳税人? 19
14.是否所有营业税纳税人都需要办理确认登记? 20
纳税人登记程序的相关规定 20
15.办理营改增确认手续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20
16.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和材料是如何规定的? 21
17.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明如何查询? 23
18.办理税务登记的基本流程和资料是什么? 23
19.税务登记确认时限是什么? 24
20.税务登记需确认的信息有哪些? 24
21.办理税务登记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25
22.可以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26
扣缴义务人 26
23.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有哪些变化? 26
24.如何判断扣缴义务人? 27
第二章 征税范围 29
25.销售不动产的内容是什么? 29
26.销售无形资产的内容是什么? 30
27.销售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30
28.如何界定销售行为? 31
29.如何界定视同销售? 32
30.如何界定有偿? 33
31.如何界定境内外? 33
32.本次营改增试点的新增行业有哪些? 34
33.不征收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 35
34.建材城主业是出租摊位,按何种类别征收增值税? 37
第三章 税率与征收率 38
35.营改增新增行业的基本税率与征收率是多少? 38
零税率 40
36.适用零税率的情形有哪些? 40
37.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41
38.是否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政策? 41
其他问题 41
39.本次营改增后部分行业的税负如何变化? 41
40.工程设计的税率是多少? 42
41.装饰装修服务的税率是多少? 42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44
混合销售与兼营 44
42.混合销售如何界定?如何缴纳增值税? 44
43.兼营如何界定?如何缴纳增值税? 47
44.兼营和混合销售有什么区别? 50
45.如何界定价外费用? 51
46.销项税额是什么?如何计算? 52
进项税额 53
47.进项税额是什么? 53
48.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54
49.营改增后,取得的5月1日前的应税行为发票的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56
50.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57
51.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用途改变的,是否可以继续抵扣? 59
52.购置税控系统设备是否可以抵扣? 61
53.贷款利息能否抵扣? 62
54.营改增前购进机器设备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金,5月1日之后,转为固定资产做出租业务,对应的已抵扣进项是否要转出? 62
55.原一般纳税人的留抵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营改增后的其他业务产生的销项税? 62
56.购买生活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部抵扣? 63
增值税扣税凭证 63
57.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哪些? 63
58.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是什么? 65
59.逾期未认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67
简易计税方法 68
60.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有哪些? 68
6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1
一般计税方法 73
62.一般计税方法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73
63.是否可以在36个月内变更计税方法? 73
64.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是否可以并存? 74
差额征税 74
65.差额征税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74
66.劳务派遣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77
67.差额征税开具发票的要求是什么? 79
68.差额征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80
一般纳税人纳税 82
69.一般纳税人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82
70.一般纳税人应当如何开具发票? 83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84
71.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84
72.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5
营业税相关问题 86
73.未缴纳的营业税该如何处理? 86
74.营改增后退款减除的营业税如何退回? 87
折扣销售、销售折让、中止、退回 90
75.折扣销售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90
76.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应如何处理? 91
其他问题 92
77.取得境外单位的返利是否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92
78.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应如何计算应扣缴税额? 93
第五章 纳税义务、缴扣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94
79.什么是报税? 94
80.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95
81.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97
82.按季申报是如何规定的? 99
83.按月申报是如何规定的? 101
84.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01
85.如何汇总申报与纳税? 105
86.发票领用是如何规定的? 107
87.申报方式和所需材料是如何规定的? 111
88.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114
第六章 税收减免的处理 115
89.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115
90.营改增前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并享受免税政策的小微企业,营改增后可否享受免税政策? 117
91.增值税纳税的起征点有哪些? 118
92.适用税收减免的,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9
93.营业税的减免政策是否在营改增后延续执行? 120
94.营改增与出口退税的关系? 120
95.免税、减税是否可放弃? 121
96.增值税免税和零税率是否可选择适用? 122
97.税收优惠备案的办理需注意什么? 122
有关税收减免的其他问题 124
98.收取的营改增前开工的路、桥、闸通行费有没有优惠政策? 124
99.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必须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24
100.试点纳税人取得的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24
101.《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应当如何填写? 125
102.境内提供的哪些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跨境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126
第七章 征收管理 127
103.营改增后,增值税由哪个税务机关征收? 127
104.哪些情形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7
105.营改增后,对普通发票的管理有何要求? 130
106.纳税人是否可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131
107.哪些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131
108.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133
109.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有何区别? 135
110.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哪些形式或程序上的要求? 137
1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39
112.营改增后,发票专用章是否需要重新刻制? 140
113.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40
114.可委托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范围是什么? 141
115.对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有何资格及形式的要求? 144
116.哪些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44
117.其他个人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146
118.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有何格式要求? 147
119.哪些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48
120.有关税控装置的安装及使用需要注意什么? 149
121.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认证? 152
122.哪些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154
123.实行三证合一后,对纳税人有何影响? 156
124.何种情况下应实行纳税辅导管理? 157
125.已缴纳营业税的,营改增后应如何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58
126.按季申报的营业税纳税人,5月1日后应如何申报? 161
127.20 16年6月份的纳税申报如何延长? 164
128.营改增后有几种发票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有几种? 165
129.营改增后,之前的地税营业税发票是否还能使用? 168
130.地税发票何时办理缴销? 171
131.地税监制冠名普通发票还能继续使用吗? 172
132.营改增后地税发票如何申报?如果还有国税发票呢? 172
133.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范围是什么? 173
134.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间有何规定? 174
135.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内容有哪些注意事项? 175
其他发票问题 176
136.国税通用机打发票有哪几种规格? 178
137.如何开具国税通用机打发票? 178
138.国税定额发票有哪些面额? 178
139.营改增纳税人可以申领定额发票吗? 178
140.定额的额度可以改吗? 178
141.对增值税开票新系统设备使用有哪些规定? 179
142.增值税发票的核定发放是如何规定的? 179
143.手工通用发票还能继续使用吗? 180
第二篇“营改增”有关建筑业的问答 182
第八章 建筑业“营改增”基础知识 182
144.什么是增值税纳税人? 182
145.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如何认定? 183
146.建筑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185
147.建筑服务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188
148.建筑服务纳税人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94
149.建筑业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198
150.总分支机构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202
第九章 建筑业计税方法的选择 205
151.建筑业的计税方法是什么? 205
简易计税方法 206
15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有哪些? 206
153.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是什么? 217
154.办理简易计税方法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218
155.每个老项目是否需要逐个备案为简易征收吗? 218
156.不同项目可以选择不同计税方法吗? 219
157.简易计税方法能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吗? 222
第十章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223
158.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23
159.预缴税款如何计算? 225
160.预缴增值税抵减不完怎么办? 230
161.预缴税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32
162.预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和期限是什么? 234
163.如何确定预缴税款的地点? 236
164.分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237
发票开具地的认定 238
165.如何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地? 238
166.如何确定一般纳税人的开票地? 242
167.是否每个建筑项目都要购买一套税控设备? 244
其他问题 245
168.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免税政策有哪些? 245
169.未按规定预缴税款的处罚机关是哪里? 246
170.跨县(市、区)是否重新购买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246
171.临时税务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247
172.挂靠经营的企业如何开票? 247
173.如何确定城建税的税率? 248
174.如何办理开具外管证? 248
第十一章 甲供工程及清包工 249
175.如何认定甲供工程? 249
176.如何认定甲供工程的销售额? 249
177.如何认定清包工的销售额? 251
第十二章 建筑业差额征收 252
178.适用差额征收的情形有哪些? 252
179.差额征收如何确定销售额? 253
180.扣除分包款的凭证有哪些? 254
第十三章 建筑业新、老项目的认定 256
181.开工日期不明时如何认定新、老项目? 256
182.约定冲突时如何认定新、老项目? 259
183.在原工程上新增建设工程时如何认定新、老项目? 259
184.对分包工程如何认定新、老项目? 260
185.签约在前、招投标在后的项目如何认定? 263
186.延期开工签订补充协议的项目如何认定? 264
187.延续老合同的项目如何认定? 264
188.该如何处理尚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情形? 265
第十四章 建筑业涉营业税问题 266
189.营改增前已缴的营业税如何退税? 266
190.建筑企业已缴的营业税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申报? 267
191.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前未及时取得分包发票而缴纳的营业税如何扣除? 268
第十五章 建筑业发票管理问题 269
192.建筑业开具发票注意事项有哪些? 269
193.建筑业开票地点在哪里? 270
194.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270
申请代开建筑业发票 273
195.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代开建筑业发票? 273
196.个人如何申请代开建筑业发票? 274
197.总、分包下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275
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问题 276
198.营改增后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276
199.老项目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营改增前认证的专用发票能否在之后抵扣? 276
200.材料供应商汇总开票但未提供《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能否抵扣? 276
201.建筑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如何确定? 277
202.营改增之前未完工老项目在营改增后完工如何开票? 278
其他问题 278
203.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能否直接评定为纳税A级企业? 278
204.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无限量使用? 279
205.建筑业合同的付款时间有5月1日之前和之后的,如何开具发票? 279
第十六章 建筑业的特殊销售行为 281
206.如何认定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率? 281
207.如何认定建筑业的兼营行为? 283
208.建筑施工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所承包的建筑项目 284
第十七章 建筑业增值税征收管理 285
209.建筑企业有多个项目部,如何办理营改增项目确认手续? 285
210.若一般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该如何处理? 285
211.对超过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如何处理? 285
212.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286
213.预收款如何申报纳税? 289
214.20 16年5月份申报期到时,是在地税申报还是在国税申报? 289
215.建筑业老项目选择计税方法如何备案? 290
216.已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拖欠工程款,2016年5月1日后结清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291
217.如何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91
第十八章 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293
218.建筑业销售额如何确定? 293
进项税额 296
219.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有哪些? 296
220.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297
221.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298
222.已抵扣的临时建筑拆除后,进项税额是否转出? 300
223.不同计税方法并存的项目进项税怎么划分? 300
224.一般纳税人采购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法出售的材料可否作为施工企业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301
225.总公司为分公司的建筑项目付款造成付款单位与发票上的购货单位不一致的,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02
有关预缴的问题 302
226.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时是否必须为同一项目? 302
227.建筑工程采用不同计税方法的,营改增后竣工的结余的工程物资如何计税? 303
PPP、 BT、 BOT在营改增后如何纳税? 304
228.PPP项目在营改增后如何纳税? 304
229.BT项目如何计算增值税? 304
230.BOT项目如何计算增值税? 305
第十九章 建筑业“营改增”的其他问题 307
231.建筑业能享有优惠减免政策的有哪些? 307
232.国家给予了哪些税收扶持政策? 308
233.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以前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种是否还需缴纳? 309
234.每个建筑项目是否都要购买一套税控设备问题? 310
235.老项目跨区(市、县)缴税与总分机构汇总核算有何关系? 310
附录 各省、市国税局“营改增”口径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