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 案例式》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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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陈国义著
  • 出 版 社:沧海书局
  • 出版年份:2006
  • ISBN:9867287819
  • 页数:553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章 证券交易法 1

第一节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及买卖 2

第一部分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 2

第二部分 证交法对已依证交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之规范 15

第三部分 证交法对已依证交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之内部人持股之规范 22

第一目 内部人持股申报之义务 23

第二目 内部人持股维持最低成数之义务 24

第三目 内部人持股转让之限制 27

第四目 内部人持股变动申报之义务 32

第五目 持股转让事后申报义务 33

第六目 内部人股票设质申报义务 35

第七目 库藏股实施期间内部人禁止卖出股票之义务 37

第八目 董事不得将公司资金贷与他人、或为他人以公司资产提供担保、保证或为票据之背书之义务 39

第四部分 私募有价证券 41

第五部分 财务公开 43

第六部分 募集与发行公司债 49

第二节 证券商 50

第一部分 证券商业务之种类及应具备之条件 51

第二部分 证券商负责人与业务人员 54

第三部分 证券商之业务 60

第三节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与股票上市 69

第四节 股票之买卖 90

第一部分 上市股票之买卖 90

第二部分 共同取得股份 91

第三部分 公开收购公开发行股票 94

第四部分 无实体交易 97

第五部分 信用交易 98

第六部分 股票买卖之给付与交割 104

第五节 违法行为 105

第六节 仲裁 125

第二章 期货交易法 129

第一节 期货交易契约之类型 130

第二节 期货商 134

第一部分 期货商之设立与兼营 134

第二部分 期货商负责人及业务员之管理 144

第三部分 期货商之管理与营运 151

第三节 期货交易所 165

第四节 期货交易所兼营期货交易结算机构 180

第三章 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 197

第一部分 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设立及其组织 198

第二部分 保护基金 211

第三部分 调处 218

第四部分 诉讼与仲裁 224

第四章 金融机构合并法 229

第一节 金融机构之合并 230

第一部分 合并定义及合并原则 230

第二部分 一般金融机构之合并 232

第三部分 信用合作社、保险合作社之合并 235

第四部分 农、渔会让售其信用部与银行业者之合并 237

第五部分 农、渔会以信用部作价投资银行 241

第六部分 农、渔会以信用部作价投资新设银行 243

第七部分 强制合并 250

第二节 资产管理公司 252

第五章 存款保险条例 269

第一节 总则 270

第二节 存保公司履行保险公司责任方式 280

第一部分 现金赔付 280

第二部分 移转存款赔付 287

第三部分 提供财务协助 292

第四部分 暂行承受并继续经营 298

第六章 票券金融管理法 303

第一节 票券金融公司之设立及营业 304

第二节 票券金融公司之负责人及业务人员 311

第三节 票券金融公司内部人持股之申报义务 318

第四节 票券金融公司之业务及其管理 321

第五节 票券金融公司财务之管理 356

第六节 违法行为 367

第七章 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 375

第一节 证券投资信托公司 376

第一部分 证券投资信托之关系主体 376

第二部分 证券投资信托公司之设立 379

第三部分 人员管理 385

第四部分 基金的种类 398

第五部分 证券投资信托公司募集(公募)投资信托基金之程序 410

第六部分 证券投资信托公司私募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之程序 419

第七部分 受益凭证 425

第八部分 基金之保管——基金保管机构 428

第九部分 基金之运用 438

第十部分 基金之买回 452

第十一部分 基金之存续与合并 454

第十二部分 证券投资信托契约变更、终止 457

第十三部分 受益人与受益人会议 461

第十四部分 证券投资信托业或基金管理机构之解散、停业、歇业、撤销或废止许可 467

第二节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 468

第一部分 证券投资顾问公司之设立 469

第二部分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之兼营 473

第三部分 内部人员 477

第四部分 证券投资顾问事业与客户之权利义务关系 484

第三节 证券投资信托事业、证券投资顾问事业及信托业经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 485

第一部分 证券投资信托事业或证券投资顾问事业经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 485

第二部分 信托业经营全权委托投资业务 503

第八章 强制执行法——银行如何实行债权 521

第一节 执行名义之种类 522

第二节 执行名义之取得及执行程序 529

第一部分 支付命令 529

第二部分 确定终局判决 532

第三部分 本票之裁定 533

第四部分 拍卖抵押物之裁定 534

第五部分 假扣押之裁定 550